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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亦庄新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实现宜业宜居绿色新城建设目标,结合亦庄新城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项目的绿色建筑发展情况,制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动绿色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起草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暨“十四五”时期民用建筑绿色发展规划(京双碳办(2022)9号)以及国家和北京
2、市的相关规定,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二、起草过程本办法由开发建设局牵头起草,征求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三、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实施范围、工作原则、工作目标、组织机制、过程管理等八个方面,对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提出工作意见。(一)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项目。按照“统筹规划、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三大工作原则,落实三年行动方案,强化政府协调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工作目标。本实施意见的工作目标以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
3、5年)对经开区的任务要求为依据,制定如下目标:新建工业及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力争到2025年,新增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建筑面积达到90万平方米,新增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达到28万平方米。(三)组织机制。在组织机制方面,建立经开区建筑绿色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发展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工作,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保证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工作有力有效的开展。由管委会分管建筑绿色发展的副主任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包括党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地区协同事务局、经济发展局、营商合作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审计局、开发建设局、城市运行局、社会事业局、商务金融局、行政审
4、批局、综合执法局、规自分局、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北京亦庄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各驻区职能局。经开区建筑绿色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开发建设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建设局局长担任。各单位依据部门职责落实好绿色发展相关工作,完成各自分配任务。(四)过程管理。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工作,各部门依据实施意见的职责分工,主要从招商、土地供应,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五个阶段全过程加强管理。(五)保障措施。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工作主要通过四项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落实奖励政策,加强市场引导;推动交流合作,加强试点示范;积极宣传引导,倡导绿色生活。其中,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奖励政策的实施,起到促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市场运作机制的作用,推动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设由“政府奖励引导”向“市场推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