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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家论坛发言: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 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民主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 践创新的重大成果,为新时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 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确立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宪 法基础,为在宪法轨道上有序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其核心词是“民主”,“人民”和“全过程”是对民主 性质与功能的界定。我国民主制度的正当性和基础来自宪法,由此确立社会主义 民主原则。民主原则体现在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 在内的整部宪法之中。我国宪法第一条第一款确立了我国的社会主
2、义国家性质。 社会主义、人民民主、法治国家共同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规范语境,表明要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 -O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了人民主权原则,其中第一款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正当性 来源,宣示了人民民主的根本出发点;第二款确定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一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款规定了人民民主实现的其他形式。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 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原则在国家机构领域的具体要求,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 于人民的宪法原则,要求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 宪法精神。宪法第一条至第三条强调了民主意志的来源,建构了民主意志形成的 有机制度体
3、系,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充分的宪法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的人民民主伴随社会发展而不断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 宪法中民主制度的丰富与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发挥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 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了我国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19xx年宪法确立 了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19xx年宪法明确了社会主义民主是国家发展的目 标,为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提供了宪法基础。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就发 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的本质和核心”,深刻阐述人民民主与社会主义的关系,丰富了社会主义民主 的内涵。我国宪法构建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体系,使人
4、民当家作主成 为生动的宪法实践。选举民主是整个国家权力运行链条中的重要基础环节。我国 宪法中的民主原则依法保障公民选举权,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 权、监督权,将民主原则体现在国家权力运行的全链条。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 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载体,各 级人大通过听证、立法联系点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吸纳群众参与,保障人民通 过法定途径、程序和方式全方位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体现在 国家政治生活领域,还实现了对人民关心的社会生活领域的全覆盖,包括根本制 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等。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要强调民主全周期功能,同时要 确保民主的预防性和引导性功能,提升民主的风险预防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