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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缙云县水禽养殖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导方案为促进水禽养殖高质量绿色发展,推动缙云麻鸭乡愁富民产业成为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新引擎。根据新建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缙政办发(2019)41号)和缙云县进一步提升发展乡愁富民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2021年)等文件精神,按照“不破坏耕作层,不硬化地面,不建固定建筑物”为原则,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1.禽舍:禽舍面积原则上按每存栏1000只不超过250平方米配置,舍内按1:2比例设置产蛋区和活动区。2 .雨污分离:为防止雨水渗入和鸭粪渗出,在禽舍四周砌砖石防渗防漏,高度以30Cnl为宜。3 .网床:活动区铺架网床,网床离地高50CnI左
2、右,为利于鸭群上下,网床与地面衔接处的坡度角为20o-30oo在水塘上铺设网床的,要求先做好防渗漏措施,然后铺设垫料,防止鸭粪直接排入水塘。4 .饮水管道:在活动动区的边缘按每100O只铺设5米管道,管道前设栅栏,栏间距以鸭头刚好伸过为宜,防止鸭群在此处戏水。管道周边3米的地面做好防渗漏措施,形成一定坡度便于集中收集外溅饮用水。5 .戏水池:在活动区内按每IOoO只不超过10平方米标准配置,池深0.3米左右。有水塘的应在适当位置使用围网隔离一定水域替代戏水池。戏水池内的水需排入氧化塘沉淀。6 .氧化塘:每个场配备2个氧化塘。按每100O只不少于100立方米配套;有水塘的可视作氧化塘使用,按每1
3、00O只不少于1亩配套。要求氧化塘堤坝至少高于地面0.3米,塘内水平面至少低于地面0.3米,留足空间防止雨季塘水外溢。塘内应种植水葫芦、水花生、水浮莲、芦苇等纤维管束水生植物或养殖鱼类。禽舍内戏水池和饮水区出水应先贮于氧化塘,待沉淀和发酵后,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前提下,用于消纳地灌溉,消纳地面积以150只/亩进行配套。立地条件不允许设立氧化塘的,活动区内不得设立戏水池。7 .沉淀池:没有氧化塘的养殖场按每1000只4立方米配备,收集外溅的饮用水,待自然沉降后,用于消纳地种植。8 .环境管理:养殖场业主应做好养殖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鸭粪在一批鸭子淘汰后统一收集出售;污水经氧化塘后与种植业主签订消纳地协议,用于消纳地种植,及时做好消纳记录。各中心所根据本方案结合区域内水禽养殖场实际情况,制定“一场一策”整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