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docx(3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芦岭镇人民政府二。一七年十月前言O第一章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1一、芦岭镇概况1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1第二章规划实施情况3一、规划目标实现情况3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6一、指导思想6二、规划调整完善原则6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8一、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8二、农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0三、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11四、新增建设用地落实和调整情况12五、其他用地布局调整优化情况12第五章“三线”划定情况14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情况14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情况14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15第六章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17一
2、、规划调整完善对规划目标影响分析17二、规划调整完善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影响分析17三、规划调整完善对环境影响分析18四、规划调整完善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19第七章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的保障措施22一、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法律保障22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22三、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行政职能23四、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机制24五、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基础保障24六、充分运用技术手段促进规划实施25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前言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于2012年3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落实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
3、度,保障了芦岭镇发展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对促进芦岭镇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芦岭镇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6)125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上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通知(皖国土资(2017)9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芦岭镇实际情况,编制芦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重点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规划主要控制指
4、标,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合理安排落实“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保障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调整方案范围为芦岭镇行政辖区范围,土地总面积12975.88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基期年和目标年不变。第一章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一、芦岭镇概况芦岭镇位于安徽省宿州市东南部,始建于1984年,距宿州市区23公里,南邻固镇,东接灵璧,京沪铁路和101、103省道南北擦肩而过,芦四路、芦花路贯穿全境,交通十分便利,年产200万吨原煤的国家大型统配煤矿一一芦岭煤矿坐落其中,铺设有煤炭专用铁路线。2014年度,全镇实现财政收入1843.5万元,较上年增长20.89%:其中地税收入808.
5、3万元,国税收入786万元,规模以上企业增加值1.83亿元,增长15.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6亿元,增长36.3%;招商引资完成9.8亿元,增长12.8%;夏粮总产量达46706吨,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87%o主要经济发展指标较快增长。2014年芦岭镇总人口82923人,其中城镇人口32350人,城镇化率3.15%o二、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一)土地资源利用现状2014年芦岭镇土地总面积12975.88公顷。其中农用地10221.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78%;建设用地2558.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72%;其他用地19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1)农用
6、地耕地面积8809.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89%;园地面积3.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林地35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7%;牧草地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0%;其它农用地1048.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08%。(2)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577.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16%。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99.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8%;农村居民点117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7%;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981.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55%。(3)其他用地水域面积193.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自然保留地面积1
7、.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2%。(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塌陷区制约发展芦岭煤矿塌陷区面积大,限制了镇区向西北扩展,造成大量土地废弃,塌陷区的整治是芦岭镇面临的重大问题。(二)煤炭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压力芦岭镇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但是由于开采规模过大,对当地生态造成巨大压力。部分矿区已经对环境形成污染,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用地的矛盾已日益凸显。第二章规划实施情况一、规划目标实现情况1、耕地保有量实现情况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9471.44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芦岭镇耕地面积8809.86公顷,比规划目标少661.58公顷。综合分析其原因,
8、主要是由于现行规划指标分解采用2005年现状数据为基础,并预测规划期内耕地减少量和补充耕地数量综合确定规划期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而二调数据显示的耕地保有量远远小于2005年现状值,两次现状数据的调查手段和方法发生了较大变化,造成了当前芦岭镇实有耕地数小于规划目标的情况。2、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905.97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芦岭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477.31公顷,比规划目标少428.6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良好。规划实施期间,芦岭镇严格办理各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批手续,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有效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
9、、建设用地等指标实施情况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91.3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51.8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39.19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建设用地规模为2558.7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77.3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981.41公顷);比规划目标超出767.7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超出25.5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超出742.22公顷)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684.28公顷以内;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99.87公顷;比规划目标减少284.41
10、公顷。“十三五”期间,随着芦岭镇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用地需求逐年增加,随着芦岭镇新型城镇化、美好乡村建设的推进,现行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各项规模指标已无法满足芦岭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4、林地等生态用地变化情况规划到2020年林地目标为123.30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芦岭镇林地面积为359.96公顷;比规划目标多236.66公顷。由于2009年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了新的现状地类,统计方法、口径与“一调”不同,导致林地面积数据变化较大。规划到2020年水域目标为423.90公顷,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芦岭镇水域面积为193.28公顷;比规划目标少230.62公顷
11、。由于2009年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采用了新的现状地类,统计方法、口径与“一调”不同,导致河流水域面积减少较多,实际芦岭镇河流水域面积未发生较大变化。5、节约集约用地情况规划到2020年末芦岭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11.06平方米。根据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芦岭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399.87公顷,人口为82923人,城镇人口为32350人,城镇化率达到39.01%,即2014年末实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达到123.61平方米,高于规划目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6、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1)交通运输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期间,芦岭镇主要完成农村道路升
12、级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项目的实施,大大提高了芦岭镇对外通达水平,加强了与外界联系,为芦岭镇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支撑。(2)水利设施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期间,芦岭镇主要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小沟渠治理等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全面改善了芦岭镇水生态环境,提高了防洪能力。(3)电力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期间,芦岭镇完成了输变电工程等重点电力项目建设,提高了芦岭镇电力供给能力。第三章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全面落实宿
13、州市埔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二次调查连续更新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底数”,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逐级控制的约束性指标和总体布局为“底盘”,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为“底线”,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促进“多规合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二、规划调整完善原则保持稳定,适度调整。适度调整规划主要指标,局部优化耕地、基本农田及建设用地等规划指标用地布局,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守职责,保障发展。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
14、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按照应保尽保、数量质量并重原则,切实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充分发挥土地承载功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上下结合,统筹兼顾。注重与上级规划的衔接和对下位规划的引导,统筹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需求与可能,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兼顾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衔接,深度融合。充分结合“三线”划定、“多规合一”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土地整治规划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强化深度融合,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规划调整方案。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一、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情况(一)芦岭镇规划
15、指标调整依据宿州市埔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芦岭镇主要规划控制指标调整情况如下:(1)总量指标1)耕地保有量调整后耕地保有量为8852.32公顷,较规划目标9471.44公顷减少619.12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115.18公顷,较规划目标8905.97公顷减少790.79公顷。3)园地面积调整后园地面积为3.16公顷,较规划目标31.66公顷减少28.50公顷。4)林地面积调整后林地面积为359.81公顷,较规划目标123.30公顷增力口236.51公顷。5)牧草地面积调整后牧草地面积为0.00公顷,较规划目标没有变化。6)建设用地总规模调整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为2025.11公顷,较规划目标1791.30公顷增加234.08公顷。7)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173.55公顷,较规划目标1551.84公顷减少378.29公顷。8)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调整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77.09公顷,较规划目标684.28公顷减少207.19公顷。9)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