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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办(2023)97号关于印发XX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等七份文件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将XX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印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XX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附件2:XX市第二人民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附件3:XX市第二人民医院生育保险管理规定附件4:XX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工伤医疗管理办法附件5:XX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年终奖与福利发放管理办法(暂行)附件6:XX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师到农村或社区服务工作管理制度附件7:XX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使用培养考核管理制度二O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附件LXX市第二人民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一
2、、医院临床科室实行轮休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不超过44小时,具体班次由科室负责人安排,每周排班一次,排班表科室保存三年。二、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三、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于次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考勤送交人力资源部。四、各类人员请假,分层次按审批权限报人力资源部备案,经批准后方可离院,并按时返院销假。凡超假无特殊原因均按旷工处理。1、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由主管职能科室审核同意,报人力资源部审批。;3天一7天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批;7天以上需要分管院长审批。2、中层干部无论是因公或因私离
3、X,均需填写XX市第二医疗集团中层干部离X请假记录单,并按照程序逐级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五、无故迟到、早退人员严格按医院职代会奖惩条例予以处罚;若迟到超过1小时或早退超过半小时者,均视为脱岗。六、员工换班必须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变更排班表。七、未经办理请假手续无故脱岗人员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超过10天(含10天)或年度累计旷工超过20天(含20天),予以解除合同关系。八、每周休息安排:医院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每周出勤5天以上者,休息1天半;每周出勤3天以上者,休息1天;每周出勤2天以上者,休息半天;出勤1天或全部缺勤者,不享受本周的休息。九、当年的年休假可以冲销本年度的病事
4、假;但不可以冲销旷工。若当年累计事假超过20天(含20天)或累计病假超过60天(含60天),则取消当年的年休假。十、调休假管理:医院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公休日不固定、节假日轮值班,允许调休假。1、调休假的积累不得超过7天,由本科室当年内消化处理。2、一次性调休假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天。XX市第二人民医院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员工请假原则1、请假手续原则上由本人办理,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或电话请假。2、必须在完善请假手续后离开岗位。3、员工在请假期间,除扣除相应的工资以外,还将取消午餐费和各种绩效奖金。第二章病假管理制度一、急诊病假手续1、由急诊当班医师出具,提供完整的急诊病历、诊断证明书,急诊病假时
5、间不能超过2天。二、普通门诊病假手续1、诊治医师必须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不得跨科跨专业。2、提供完整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假时间不能超过一周。三、住院病假手续1、提供完整的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病假时间不能超过二周。2、诊断证明书必须由经治病区的行政科主任签名或盖章。四、慢性疾病,病假时间超过15天,必须经院专业技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再由分管院长审批。五、长期病假连续达五个月以上,本人要求上班者,须经医务处组织专业技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院办公会批准,方可上班。六、院外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须经院内专业技术委员会讨论认可。七、按照实际天数扣除病假工资,取消午餐费和绩效奖金、相关福利。八、病假
6、66天(含66天),取消当年度的年终绩效奖励。第三章事假管理制度一、本人书面申请,科室严格控制事假的审批。职工因事请假2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由科室提出意见后报主管职能科室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请事假;如超过七天周时间的事假必须由分管院长审批。二、事假期间的待遇1、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含3个月),超过3个月作自动离职处理。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2天(含22天),取消当年度的年终绩效奖励。3、全年事假累计122天(含22天),按照实际天数扣除事假工资;第23天开始停发事假期间的工资。4、事假期间取消午餐费和绩效奖金、相关福利。第四章探亲假管理制度一、探亲假的规定1、工作
7、满一年(见习期和试用期除外),与配偶分居两地,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已婚职工,每年可享受探配偶假30天。2、工作满一年(见习期和试用期除外),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未婚青年,每年可享受探父母假20天。3、工作满一年(见习期和试用期除外),已婚职工与父母(包括扶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都不住在一起,不能利用公休日团聚的,每四年可给探父母假20天;如果职工的父亲或母亲与职工的配偶同居一地,职工只能享受探配偶假,不能再享受探父母假;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的,四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二、探亲假说明1、夫妇有一方已享受探配偶假,另一方不再享受探配偶假(军人家属如遇特殊情况例外)。2、女
8、职工到配偶工作处生育,产假满后再团聚30天以上,当年不能再享受探配偶假。3、探亲假不得连请事假。4、当年享受探亲假,年休假减半;结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5、探亲假期间如遇丧事,假期不再另给。三、探亲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四、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取消午餐费和绩效奖金、相关福利。五、在人力资源部领取职工请假申请单第五章婚假管理制度一、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二、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三、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婚假。四、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五、再婚者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六、
9、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取消午餐费和绩效奖金、相关福利。七、持结婚证与配偶身份证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职工请假申请单。第六章产假管理制度一、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若本人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二、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孩子,即增加产假15天。三、晚育的初产妇,产假增加30天。四、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30天。五、女职工妊娠16周(含16周)以下首次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20天(含带节育环妊娠的)。六、女职工妊娠16周以上或妊娠28周以下(含28周)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妊娠28周以上的按照正常的产假处理。七、女职工实施节育手术后
10、的假期规定:1、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后休息3天(含手术当日)。2、取宫内节育器休息2天(含手术当日)。3、单侧输卵管结扎术,休息21天。4、同时实施两种节育手术者,两种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八、女职工特殊规定:1、女职工哺乳期:产假满一一孩子满1周岁,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双胎以上的哺乳时间相应成倍增加。2、女职工怀孕28周以上及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不得安排夜班。九、产假期间不影响晋升晋级、调整工资;取消午餐费和绩效奖金、相关福利。十、领取职工请假申请单时须出具:结婚证书、配偶的身份证。第七章丧假管理制度一、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包括抚养人)、配偶、子女,可给3天丧假。二、
11、可以直接向科室负责人请假,销假时补办请假手续。三、丧假期间,取消午餐费和绩效奖金、相关福利。第八章年休假一、年休假时间界定:1、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每年休假10天;3、工作时间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二、年休假说明:1、必须在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2、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3、如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的假期要扣减按规定应享受年休假假期中所包含的公休假日的天数。4、年休假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上年度考核不合格;2、当年
12、病假累计超过60天;3、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4、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60天;5、当年产假超过90天;四、当年享受探亲者,其年休假时间减半;五、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其病、事假等假期超过了上述2、3、4、5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六、年休假期间,取消午餐费;第九章中层干部外出审批制度一、中层干部外出,必须填写XX市第二医疗集团中层干部离X请假记录单,安排好科室的工作,向主管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汇报离X期间的科室工作安排和目前科室的病人情况。主管职能科室负责人根据其科室的实际情况审批。二、人力资源部需看到主管职能科室签署的意见后,予以办理请假手续。三、分管院长签署审批意见,交
13、人力资源部备案。第十章请假手续及注意事项一、探亲假、年休假、婚假、事假在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到人力次源部领取职工请假申请单,如实填写后按规定逐级办理请假审批手续。二、丧假因情况特殊,可在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先执行,事后补办手续。三、病假、产假要有符合要求的诊断证明书,交人力资源部。病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四、年休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五、探亲假、婚假、丧假,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六、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当年结婚,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七、新进人员当年不享受探亲假。八、探亲规定所称的“不能在公休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九、公休日是指每周的休息日十
14、、带薪在各类学校学习的人员,不享受寒暑假待遇,要求回医院上班。十一、销假手续:各种假期期满回到岗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到,由科室负责人通知认力资源部销假。XX市第二人民医院生育保险管理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XX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使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期间能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制定本管理规定:一、参保范围:全体在岗职工二、参保费用:医院统一支付,职工个人不承担。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1、女职工产假生育津贴;2、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补贴;3、女职工生育(含流产)医疗费补贴;4、女职工分娩期间的生育并发症、合并症医疗费用;5、男职工未就业或未参加
15、生育保险的配偶生育第一胎的医疗费补贴,生育津贴,生育并发症、合并症医疗费用。四、生育保险待遇1、计划生育手术指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及复通术2、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30X产假天数3、产假天数按下列方式计算:(1)女职工怀孕4个月(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20天;(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含7个月)流产、引产的,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的按正常产假处理;(3)女职工生育,产假90天。有下列情形的,产假相应递增:剖腹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产假增加15天;晚育的初产妇,产假增加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30天4、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1)妊娠7个月以上分娩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含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1500元;其中剖腹产补贴为3000元(2)妊娠4个月以上、7个月(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400元;(3)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