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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空作业管理要求1、外来施工单位进行高空作业审批:(1)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条件,高处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具备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开展高处作业,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施工。外来单位在各区域内需要进行高空作业的必须到安管部门办理特种作业施工许可证。(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4)施工单位注册资金应当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单位具有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取得作业资
2、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并组织对单位内部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5)施工单位与单位内部高处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无偿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检查其按规定使用。施工单位在进入公司施工前应确定人员名单及特种设备明细,保证符合保险资质要求,同时提供给安全部门备案。人员及设备变更时,及时补报备案。安管部对现场服务人员及特种设备保险资质审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禁止进入公司施工。(6)高处作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高处作业有关标准、规程的要求,实施高处作业使用的绳具、索具
3、、吊笼、吊篮、座台、安全带等作业装置均须购买、使用经技术鉴定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定期送交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检验。(7)存在高空作业施工的区域,安管部门必须审核检验其施工资质。要认真核对承包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和其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不得给不具备高处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及未取得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办理审批手续。严格贯彻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8)登记注册从事楼房外墙清洁、粉刷(喷涂)和高处广告、空调架设(安装)、亮化工程灯具架设等施工作业的单位,经营范围含高处作业的,其作业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作业资格证书,并在经营范围中注明高处作业;经营范围不含高处作业的,应在经营范围
4、中注明不含高处作业。(9)对所有的楼顶施工确定施工行走线路,标识到位,划定作业范围,范围外的地方严禁进入,监护人实行双监护闸口.2、办理程序:高空作业部门申请一部门负责人审核一安管部对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资质审查一到现场检查一现场符合高空作业条件T操作者资格证件审查合格(检查高空作业防护措施落实完好)明确责任人及现场监护人一安管经理办理特种施工现场作业许可证。3、单位内部对吊拉、维修、更换灯具高空作业审批:(1)单位内部从事设备维修维护,线路连接固定,灯具维修更换等高空作业的的员工,必须具备有相应的电工证等特殊工种作业证书,年满18周岁并进行身体检查合格。有正规的工作证件。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
5、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一律不准从事高空作业。在审批过程中应重点检查其安全体检证明书和岗位资格证书。(2)作业人员在登高前,应由单位主管安全施工负责人对进行高空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控制措施,并出具书面的安全责任承诺。单位主管负责人应签字确认。(3)对单位内部存在的高处作业,安管部门在审批的时候,不论任何情况,不得给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的作业办理施工审批。4、现场安全控制标准:(1)高处作业人员健康情况检查,无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等不适合高空作业的禁忌病症。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2)登高作业前
6、,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控制措和安全注意事项。登高用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施工单位必须提前组织培训。(3)高处作业人员在2米以上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楼房外墙清洁、粉刷(喷涂),高处广告、空调的架设(安装),亮化工程灯具架设等作业。高处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具备高处作业的安全工作条件,其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实施高处作业使用的绳具、索具、吊笼、吊篮、座台、安全带等作业装置均须购买、使用经技术鉴定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定期送交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检
7、验。(4)现场设施必须完好:脚手架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要求器材,设置稳固,不得使用移动支架,凡有开焊、变形、损坏的都要经过修整;与高压线保持5米以上距离,工作面设置防护围栏;4米以上的建筑施工时,必须设置随墙体上升的安全网,每隔四层,再增加一道固定安全网;非特殊情况(紧急抢险、维修等)禁止夜间高空作业,必须进行时,要保证照明条件,加强监护,并加红色警示灯。对施工的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进行逐个确认,择优选择作业防护设施,如在厂房内使用脚手架以及举升机作业,房顶作业固定安全带防护,临边警示防护.(5)作业现场下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在有坠落危险的场所,设置禁止通行、禁止翻越等警
8、示标志,并用围栏隔离,必要时设专人现场指挥控制。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6)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保用品佩戴齐全,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于牢固地方,带安全帽,系好帽带,穿软底鞋。(7)环境条件恶劣,大风、大雨、光线昏暗、距离高压线过近等必须停止高空作业。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8)脚手架的载荷标准及脚手板的承受能力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要求,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其设计承载量。不得超重;应该具备由足够的坚固性和稳定性。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9)高处作业地点的开口处或端部边沿处必须设定安全防护
9、栏、围墙或盖板。(10)高处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严禁抛掷工具等物品,不准在防护栏杆、垂直升降平台等孔洞边缘坐靠休息。(11)在高处作业过程中架设的起重设备、机具必须设定安全装置,并保证安全有效。在露天施工期间遇有雷击或阴云密布将有大雨时,脚手架上的作业人员应立即离开。(12)楼顶遮阳顶等无称重的设施禁止人员攀爬作业或者在上面进行施工作业;如施工需要借助工具作业,人在两侧配备安全防护后同时地面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13)进行高空焊接、氧气乙块切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现场安全。(14)高空作业场所使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部件时(如管件,铁件等),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拉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