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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中学学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教育教学质量,优化育人环境,依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为*实验中学。学校成立于2018年8月,是经教育主管部门布局调整,由原*实验学校初中部整合部分优质资源而成立的一所初中学校,为国有正科级全额拨款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区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学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三条学校的核心理念是以爱育爱一家人,办学理念是至爱育人、和谐发展,德育理念是以生为本、以行为本、开发校本,办学特色是自主合作、和谐家校,办学目标是建设科学先进的现代家园、培养品学兼优的阳光少年,发展理念是管理立校、文化兴校、特
2、色强校。第四条学校的校训是敬慈和真,校风是互助、创新、坚持、自我,教风是教自有格、授之以渔,学风是学思相融、才智共长,学校精神是关爱为本、和合为魂、亲情为桥,学校愿景是经世致用、和谐致进。第五条学校的发展目标:“一个目的”,千教万教教人学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两个发展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三特”,办学有特色、教学有特色、育人有特长;“四园”,精神文明的校园、自主发展的学园、弘扬个性的乐园、优美雅致的花园;“五化”,学校管理人文化、校园面貌园林化、教师队伍专业化、教学设备现代化、学生寄宿公寓化。第六条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第七条学校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常规工作管理制度、教育教学工
3、作管理制度、教职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行政工作管理制度、后勤工作管理制度。第八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参加的校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工作。学校每周五召开校委会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周工作。第九条学校依法治校,政令畅通。学校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学校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依法检查、监督和指导。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十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第十一条校长有如下权利:(一)决策权。校长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4、二)人事权。在上级核定的内设机构和干部职数内,设置内部机构和中层干部职数,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程序任免中层干部。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奖惩。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分流和引进教师。(S)财经权。学校的财务活动和校产管理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依法管理。(四)管理权。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下,自主办学,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第十二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确保依法实施义务教育。(二)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督导、评估、检查、监督。(S)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做好学校民主管理工作,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依靠全校教职工办
5、好学校。(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与水平。(五)加强德育工作,开展实效性活动。严格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六)校园环境、校舍、教学设备设施等不断得到改善。(七)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A)构建学校、社区、家庭教育网络,履行教育的职责。(九)清正廉洁,为人师表,离任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第十三条学校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第十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
6、下列权利:(一)定期听取和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方向、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报告和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可对上述重要方案的实施做出决议。(二)讨论通过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以及与教职工有关的考核办法,教职工奖惩规定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S)讨论决定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四)民主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晋升和任免的建议。第十五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由校领导、中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5-9人组成,作为审议机构。校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第十六条
7、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全年汇总社会、家长、学生及学校部门的评议,综合教育教学质量,对职工实施评价。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定岗、定责、定人、定工作量,聘期为1-3年。第十八条学校实行绩效工资制,具体内容按照政府有关政策并结合实际执行。第十九条学校设置下列部门:(一)办公室。执行学校决定和所部署的工作任务,当好校长的参谋,具体负责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二)政教处。负责学生德育工作,在校长和分管德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学校德育工作。(三)教导处。负责学校教务工作,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执行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全程的组织、监督和调控。负责
8、教研和教师培训工作,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好学校的各类教研和教师培训活动。(四)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在校长和分管行政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做好学校财务、资产、设备及校舍、食宿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五)安保处。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条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首,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坚持科研兴校,深化教学改革,建设和谐高效课堂,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开拓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注重“学法”指导,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第二十一条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加强对学
9、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加强爱国主义、文明诚信、感恩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德育工作在校党组织、校委会领导下,由政教处具体实施。第二十二条按照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机制,对教学活动进行全程的组织、指导与调控。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教学工作研究小组,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开展“自主合作、学案导学”、“学法指导”、“学生心理健康”及“和谐高效课堂建设”等课题的研究。加强教研组及备课组的建设,开展“说课式”集体备课的教学研究活动,努力提高教师业务水平。第二十四条加强常规教学程序管理,积极开展“推门听课”活动,形成并保持
10、科学的常规教学检查和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对备课、课堂教学、批改作业、辅导、复习、训练、教学质量检测及教研教改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管理。第二十五条认真贯彻落实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实施教学。第二十六条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强化必修课的研讨,追求优质高效的教学活动。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开出率,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第二十七条加强音、体、美教学管理,培养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的艺术素养。加强活动课和社团活动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活动类课程的教学水平。第二十八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活动课程的整体功能,把德、智、体、美等有
11、机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加强养成教育,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一)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学生德育工作的新经验。在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方面要形成一定的目标递进层次,不断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伦理道德教育以及文明礼仪的养成教育等,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二)智育工作要转变教育观念,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意识,切实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重视学生收集处理
12、信息的能力、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能力等。(S)切实加强体育工作。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准挤占体育活动时间和场所。举办多种多样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合作精神和坚强毅力,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运动技能,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四)加强音乐、美术课堂教育,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其他学科也要从自身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五)加强和改进学生的生产劳动和实践教育,使其
13、接触自然、了解社会,鼓励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培养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的习惯。第二十九条面向全体学生,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一)加强教改教研工作,引进教改成果,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做出成绩的,依照考核和奖惩办法给予奖励。(二)加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为学生的天赋和潜能的充分开发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三)抓好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教师认真钻研课程标准,吃透
14、教材,吃透学生,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充分体现新课改精神和分层次教学,建设高效和谐课堂。加强教案管理,严把教案质量关和督查关。(四)作业布置与批改符合分层次教学的要求。作业量要适度,作业题要精选,充分体现出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批改要有指导性批语并及时讲评,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严禁随意加大作业量,杜绝布置惩罚性作业的现象。(五)同年级同学科要统一进度。按规定组织教学质量调研,及时做好质量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补救,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第四章教职工管理第三十条教师享有教师法第7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第8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第三十一条每年制定教师培训
15、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有步骤地对教职工进行各种形式的思想政治及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第三十二条学校教师必须具备正确的政治思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每年9月份为师德教育月,强化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第三十三条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聘任、工资晋升、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第三十四条学校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逐年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三十五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职工
1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教师奖惩办法予以处分。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五章学生管理第三十六条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学校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组织招生范围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凡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实施全面教育和管理。第三十七条学生享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权利,履行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义务。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守则,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第三十八条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指定医疗单位的证明)在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准其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学校可依据其实际学习能力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