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570304 上传时间:2023-12-0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9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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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子项名称: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审批类别:行政许可三、办理依据(一)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雷电防护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油库

2、、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雷电防护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其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由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建设工程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领域内建设工程的雷电防护管理。(二)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37号令)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下

3、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雷电防护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第五条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不得施工。雷电防护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四、受理机构廊坊市气象局五、决定机构廊坊市气象局六、审批数量无限制七、办事条件(一)申请条件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一)油库

4、、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雷电防护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二)同时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1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2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3 .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4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 .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2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5、。八、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电子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原件电子3雷电防护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原件电子(二)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方式提交材料九、申请接收(一)接收方式1.网上接收:河北政务服务网十、办理基本流程(1)受理(2)审查(3)决定H、审批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环节不计算在内)十二、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不收费十三、审批结果颁发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获得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的权利;2 .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的知情权;3 .对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 .如实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2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3 .依法对申报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十五、咨询途径(一)窗口咨询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气象局窗口(一)电话咨询十六、监督和投诉渠道(一)窗口投诉廊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气象局窗口(二)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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