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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教师函(2019)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确保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教学团队以教授或副教授为带头人,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团队成员综合素质和水平较高,规模适当,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第三条通过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和组织模式,有利于形成和发挥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进一步激发骨干教师的积极性
2、,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健康成长;有利于开发教学资源,促进教学研讨和交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团队建设既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教学改革的广阔平台和凝聚专兼职教师向心力的良好载体。第四条.学校构建“三级”教学团队,即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候选从校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中择优推荐。第二章申报立项第五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按照项目组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等程序进行,分年度实施。具体工作程序如下:1 .学校发布项目申报文件,提出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拟申报项目按照高职教育教学团队评审指标进行自评,前期建设基础应达到5
3、0分以上;2 .二级学院根据申报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3 .学校受理项目申报,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等程序,确定立项项目;4 .学校审定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批准项目立项;5 .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项目开展建设。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教务处是实施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组织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 .统筹规划建设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 .制订和发布项目申报文件,组织项目评审,确定立项项目;3 .审核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协调、指导项目建设工作;4 .对项目建设情况、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评价:5 .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第七条二级学院是承担教学团队建设项
4、目的实施者,主要履行如下职责:1 .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对材料真实性负责;2 .按照学校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3 .按照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科学、合理使用资助经费,对资助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负责;4 .增强绩效意识,强化绩效管理;绩效目标设定要能清晰反映建设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的要求;5 .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验收。第八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1 .制订
5、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2 .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工作;3 .按规定合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4 .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5 .宣传、推广项目建设成果。第九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度安排及项目负责人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项目所在学院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条取得校级立项的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建设期内学校每年每个项目给予资助经费两万元,其中75%在建设期内按年度拨付,25%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第十一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主要包括调研活动费、成果服务费、咨询费、资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网站建设费、项目组成员劳务费等,使用要
6、求严格按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及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检查验收第十二条每个团队建设周期一般为三年。学校在建设期内开展项目建设情况检查,建设期满后组织开展验收评价。第十三条项目建设情况检查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整改期内暂停经费资助;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撤销立项。检查主要内容包括:1 .项目进展情况;2 .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第十四条.三年建设期满,根据高职教育教学团队评审指标开展结项验收,综合评审专家组意见,项目得分70分以上为验收通过,认定为“校级教学团队”,并颁发结项证书;验收不通过的,限期一年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撤销立项。
7、第十五条学校依据省高职教育教学团队认定有关条件和限额要求,组织对已通过验收或建设良好的校级教学团队进行遴选认定,通过学校认定的,推荐至省教育厅进行复核,并积极创造条件向国家推荐高一层次教学团队。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撤销立项、收回资助经费等处理:1 .材料弄虚作假,存在违背学术道德情况;2 .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3 .未按要求按时上报材料,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审计和验收。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附件:高职教育教学团队评审指标附件:高职教育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一级指标主要观测点一、
8、教学团队(10分)LI教学团队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成,规模适当,年龄、职称结构合理(5分):由专家对教学团质量进行综合评价。1.2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5分/项(满分:5分):(1) 1名以上成员确定为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特支教学名师(2) 1名以上成员在国家和省教学能力大赛获奖;(3) 1名以上成员入选国家级或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二、团队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整合与利用资源,注重人才梯队建设,负责人在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目前在省级以上教学或行业组织、团体或专业刊物担(10分)任重要职务(10分)。由专家进行综合评价。3.1 1教学团队深入开展教
9、育教学改革,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成绩突出,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特色,对省内同类专业和校内其他专业建设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5分)。由专家进行综合评价。3.2 所在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高,用人单位欢迎,专业影响力、毕业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在全省同类专业中均排名前10%(5分)。由专家进行综合评价。3.3 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满足以下至少三项条件,10分/项(满分:30分)(1)省级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三、人才(2)所在专业立项为省级品牌专业建设项目(含一类、二类)或通过省重点专培养业建设项目验收;(40分)(3)获得教学成果奖省级二等奖以上;(4)建设2门以上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
10、程或1门以上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主持2项以上省级教学改革项目或1项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6)指导的学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含)以上奖励或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含)以上奖励;(7)指导的学生获得“挑战杯”或“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比赛二等(含)以上奖励或省级比赛一等(含)以上奖励;(8)经学校认定专家组认可,行业公认且达到省级以上水平人才培养方面的其他标志性成果。四、社会服务(10分)4.1每年至少开展2次相关培训、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取得良好效果,服务收益高;(5分)4.2平均每学年社会培训人次不少于所在专业全日制在校生数,平均每年生均非学历培训到款额不少于
11、20元(5分)。五、技术应用与创新(10分)5.满足以下至少一项条件,10分/项(满分:10分):(1)校级教学团队立项建设以来,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2)承担横向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入账经费文科类20万元以上,理工类40万元以上)1项以上;(3)作为负责人完成或获新立项市级以上科技、社科或软科学项目2项以上。六、其他(20分)6.在下列5个方向中的至少1个方向上取得突破,20分/项(满分:20分):(1)面向国家、广东省重大科技、产业和行业发展需求,获得主持自然科学基金973课题、863课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
12、育部哲学社科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项目至少1项。(2)在工艺设计与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方面开展项目研究,提升企业生产效益800万以上,主持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3)学术思想和学术论著对政府决策、政策制定、社会实践等产生重要影响,对社会进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学术论著获得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4)独立或作为主创人员完成的作品在省级以上专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展览、评比中有突出表现;或在省级以上有关设计方案的中标项目方面表现突出;或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完成的作品被省(部委、直辖市)级以上的画院、图书馆和美术等专业协会收藏方面表现突出。(5)经学校认定专家组认可,行业公认且达到国家级以上水平的其他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