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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制度一、中心员工均享有继续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不断学习、不断更新知识,促进学科发展的义务。二、中心专职干事负责人员培养、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并尽可能地为员工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三、中心每两周举行一次业务讲座,全年不少于24次。四、有计划地对平台各级人员进行分层培训,培训方法有自学、进修、参观、交流等,以自学为主。五、新来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方可签发报告单,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六、技术员必须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20次,应主动自学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每年参加实习生的出科考试。七、技师和实习研究员应积极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5、次,应能胜任全科各实验室的工作,掌握仪器的使用,主动自学,必须在任职期满后能一次性通过职称考试。八、主管技师和助理研究员应主动参加科室的业务学习,全年不少于10次,积极自学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每年在科室开展业务讲座12次。九、主任、副主任技师或研究员应能够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和前沿知识,每年应撰写有价值的综述12篇,举行讲座23次。十、中心定期根据各级人员考核要求,对各级人员进行考核,同时包括服务工作量和用户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