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责任落实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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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事故责任落实办法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进行补充,特对工伤事故责任落实作如下规定,并从即日起执行:一、工伤伤害分级分厂对集团公司工伤分类进行进一步细化,将工伤分为轻微伤、轻伤、一般伤、重伤、死亡。1、轻微伤:指治疗费用在200元以下,且没有造成职工歇工的工伤。2、轻伤:指治疗费用在200元(含)以上1000元以下,或造成员工歇工的工伤。3、一般伤:指治疗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且造成员工歇工的工伤事故。4、重伤:由安委会认定。5、死亡:员工失去生命。二、员工责任分类任何一起工伤事故,责任落实到人,并分类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管理责任。1、

2、直接责任:因个人失误或“三违”行为造成自身工伤的,因个人失误或“三违”行为造成他人伤害的,负有本职工作义务而未尽义务造成他人伤害的。2、间接责任:对工伤的产生存在一定的次要责任或未尽相应义务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因拖延、隐瞒、措施不当等原因导致事态扩大。3、管理责任:对工伤事故的受伤人员、责任人员负有管理义务的,在本人管理区域内发生工伤的,临时负有管理义务未能避免事故发生的,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的。三、责任追究(一)轻微伤1、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发生轻微伤时,根据直接医疗费用的高低并结合直接责任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若直接责任人存在三违情况的,按制度对三违行为另追

3、加相应处罚。2、间接责任人的处理发生轻微伤时,根据直接医疗费用的高低并结合直接责任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元罚款。若间接责任人存在三违情况的,按制度对三违行为另追加相应处罚。3、管理责任的处理班长、调度对于员工的工伤,负管理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各罚款50-100元,情况严重时加倍处罚。若管理人员存在三违情况的,按制度对三违行为另追加相应处罚。(一)轻伤1、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发生轻伤时,根据直接医疗费用的高低并结合直接责任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罚款,具体如下:(1)直接责任人主要因存在三违行为而导致承担直接责任的,罚款金额可在直接医疗费用30%左右进行浮动,最低不低于200元,

4、且按制度针对三违行为须另追加相应处罚。(2)直接责任人主要因其他非三违行为如个人失误而导致承担直接责任的,罚款金额为200300元。(3)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对直接责任人追加行政记过、停工查看等处罚。2、间接责任人的处理发生轻伤时,根据直接医疗费用的高低并结合间接责任人承担主要或次要责任的程度,对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罚款。若间接责任人存在三违情况的,按制度对三违行为另追加相应处罚。3、管理责任的处理班长、调度、主任对于员工的工伤,负管理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各罚款100-200元,情况严重时加倍处罚。若管理人员存在三违情况的,按制度对三违行为另追加相应处罚。4、其他若经调查后发现相关当事

5、人无责任或主观上不存在错误,可减轻或免除处罚。(三)一般伤1、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发生一般伤时,根据直接医疗费用的高低并结合直接责任程度,对直接责任人处以300元以上罚款,具体如下:(1)直接责任人主要因存在三违行为而导致承担直接责任的,罚款金额可在直接医疗费用20%左右进行浮动,且按制度针对三违行为须另追加相应处罚。若直接医疗费用较高(1万元以上),可适当调低比例。(2)直接责任人主要因其他非三违行为如个人失误而导致承担直接责任的,罚款金额可在直接医疗费用10%左右进行浮动,最低不低于300元,最高一般不超过2000元。(3)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对直接责任人追加行政记过、停工查看等处罚。2、间接

6、责任人的处理发生一般伤时,根据直接医疗费用的高低并结合间接责任人承担主要或次要责任的程度,对间接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若间接责任人存在三违情况的,按制度对三违行为另追加相应处罚。3、管理责任的处理班长、调度、主任对于员工的工伤,负管理责任的,按责任大小各罚款200-100O元,情况严重时加倍处罚。若管理人员存在三违情况的,按制度对三违行为另追加相应处罚。4、其他若经调查后发现相关当事人无责任或主观上不存在错误,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四)重伤或其他安委会介入处理的一般伤公司安委会给予处罚的,分厂不再对已被处理人员二次处罚。若事故由分厂处理的,参照一般伤事故处理要求。(五)死亡由公司安委

7、会介入调查处理,分厂不再对已被处理人员二次处罚。四、职责与权限1、任何工伤、事故发生后,分厂不分事故等级确定时限,现场第一知情人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立即向综合管理处报告,凡因未能及时报告的,另行对未报告者进行处罚。2、管理人员身处任何区域须按分厂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履行对应管理职责。3、任何人员在任何地点发现任何工伤时都具有报告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人员对任何工伤的处理具有配合调查、反映情况、逐级申述的权利和义务。4、发生轻微伤、轻伤、一般伤的,由事故发生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原则上在事故发生一周内完成事故分析会,并拟定工伤事故调查及处理通报,调查处理通报必须经综合管理处审核、厂长审批后发布全厂。若工伤事故性质较为严重,或涉及多部门,由分厂综合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处理通报经厂长审批后发布全厂。5、制造厂综合管理处为工伤事故的归口管理部门,对工伤事故的责任落实工作进行督查、审核、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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