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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劳纪考核细则经分厂管理工作会讨论通过,对本细则进行完善:一、安全考核凡本厂内部员工安全违规项,一经考核,按以下条款处理:(一)凡上班工作期间不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具的处理1、进入生产作业区(以黄色双实线为界)安全帽佩戴不规范及未佩戴者:凡是佩戴安全帽不规范者(如:安全帽下颗带未扣、女工未将长发盘入帽内、安全帽有破损、将安全帽当凳子坐,将安全帽当容器等),一经考核,罚款300元(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不戴安全帽者或中途以休息为理由在存在危险的区域取下安全帽的,一经考核,罚款500元(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且责任人抄写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当班班长(如责任人为机电,当班班长及车间
2、机电班长均承担管理责任,下同)、工序负责人分别处责任人30%、30%罚金的连带罚款处理。2、在粉尘作业区未正确使用口罩、耳塞等防护用具者:一经考核,罚款200元(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且责任人抄写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当班班长、工序负责人分别处责任人30%、30%罚金的连带罚款处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比例可适当调整,下同。3、特殊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岗位配备的防护用品者:各岗位员工在特殊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岗位配备的防护用具,如电工穿绝缘靴、机修工带皮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且防护用品必须安全有效(劳保靴使用期限为半年),不得使用破损、失效用品,期限内如有损坏,机电人员自行购买更换。如有违反者,
3、罚款500元以上/项(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且责任人抄写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当班班长、工序负责人分别处责任人30%、30%罚金的连带罚款处理。4、预热器工未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者:预热器岗位工进入岗位工作后须正确佩戴防护用品(面罩、披肩、长袖手套、纯棉长裤、专用劳保鞋、安全帽等),不得中途以休息为理由在存在危险的区域取下披肩、面罩、安全帽,如有违反者参照上述第3条处理;凡预热器清堵作业人员须在作业前穿戴清堵专用防护服,如未正确使用者按上述第3条加倍处理。注:考虑该岗位工作特殊性,岗位工将由分厂开据专项补助(暂定为100元/人/年)购买纯棉劳保裤(纯棉型牛仔长裤)。5、进入生产作业区(以黄色
4、双实线为界)及化验室试验区域必须规范着装,必须穿长裤才能进入上述两区域(长裤必须覆盖脚踝);穿平底鞋、坡跟鞋进入上述两区域,鞋跟高度不得超过4厘米;严禁穿布鞋、露趾鞋、拖鞋、松糕鞋、细跟鞋(不论鞋跟高度)、高跟鞋(鞋跟高度超过4厘米为高跟鞋);严禁不穿袜子或穿丝袜,必须穿棉、麻等防滑袜子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将长发盘进安全帽。生产区域着装要“三紧”和“三禁”,做到领口紧、袖口紧、下摆紧,禁止在旋转设备处戴手套、禁止系围巾、禁止敞开衣袖。若有违反,一经考核,罚款500元。6、其它人为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如:配电室、操作室内吸烟、吃食物者),参照上述2、3条处理。如情节严重者,视情况加倍
5、处理。7、连带责任:责任人违规时,其他同事在场知晓却没有尽到提醒、阻止义务的,其他同事另处以责任人10%30%罚金的罚款处理,并纳入年度安全个人考核项,下同。(二)高危作业未做好相关安全措施的处理进行高危作业必须遵守危险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的要求。如:高空或临边作业未使用或未正确使用安全绳及安全背带;受限空间单人作业无监护人、未停电挂牌、使用36v以上照明灯等;预热器工清吹时和进入篦冷机时未佩戴面罩披肩、清堵作业未穿戴专用防护服;篦冷机打雪人时没有使用安全绳;吊装作业在吊装物品下穿行;检修时未使用安全电源等,处100o元以上罚款(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情节严重的追加罚款,可直接停工。其他
6、同事在场知晓却没有尽到提醒、阻止义务的,其他同事处以责任人10%30%罚金的罚款处理,并纳入年终个人安全考核项;且责任人及其所在团队人员(若责任人为操作工,团队人员为所在班组人员;若责任人为机修或电工,则团队人员为该车间所有机修或电工)均抄写学习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当班班长、工序负责人、车间(部门)负责人分别处责任人30%、30%.10%罚金的罚款处理,工序(科室)负责人在制造厂安全生产调度会上做检讨。(三)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1、其他现场安全隐患:凡在现场发现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有专项规定的(如关于规范皮运机安全行为的通知、临时低压照明灯线、安全警示带、气瓶使用规范、关于加强坑洞区域安全管理的
7、通知、配电室安全、消防管理规定等),按专项规定要求进行处理;无专项规定的,原则上处100-1000元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对管理人员考核执行不力处罚500元以上。2、其他“三违”行为:凡在现场发现存在其他“三违”行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责任人处200-1000元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和四不放过;情况严重的,加倍罚款并可对当事人直接停工,对相关管理人员直接降职;对于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对管理人员考核执行不力处罚500元以上。凡属于考核三违行为的,当班班长、工序负责人、车间(部门)负责人分别处责任人30%、30%、10%罚金
8、的罚款处理;其他同事在场知晓却没有尽到提醒、阻止义务的,其他同事处以责任人10%30%罚金的罚款处理,并纳入年度安全个人考核项。(四)现场安全知识及技能测评综合管理处随时对现场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及技能进行测评,测评方式随机多样,对员工及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应急处置能力(相关知识点参考:安全半月谈、相关制度规范、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进行随机考查,并根据相关人员现场应对情况进行奖惩,奖惩幅度为100-500元,确有表现非常良好者,可追加奖励。二、劳纪考核凡是综合管理处考核的本厂内部员工劳纪违规项,一经考核,按以下条款处理:(一)上班利用手机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主要指上网浏览工
9、作无关网页、玩游戏、看小说、看电影、听音乐等)一经考核,责任人不记当日考勤,罚款500元(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二)上班无故迟到、早退、离岗、串岗违纪.1、一经考核,责任人不记当日考勤,罚款300元(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当班班长负管理责任罚款50元/人。2、对于无故旷工者(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作停工查看处理。(三)上班打盹、睡觉违纪1、凡是在上班期间打盹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500元罚款;当班班长、工序负责人分别处责任人30%、30%罚金的连带罚款处理。一年内累计2次打盹的,作停工查看处理。一年内累计2次违反劳纪的,作停工查看处理。2、凡是在上班期间睡觉
10、的,一经发现,对当事人处1000元罚款后作停工查看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或报公司做进一步严厉处理(若为班组长则另外扣除当月职补);当班班长、工序负责人、车间主任分别处责任人30%、30%,10%罚金的连带罚款处理。3、连带责任:责任人违规时,其他同事在场知晓却没有尽到提醒、阻止义务的,其他同事处以责任人10%30%罚金的罚款处理,并纳入年度安全个人考核项,下同。4、各值班室门反锁,且室内有人的,视为睡觉处理(处理方式按以上第(三)相关条款执行)。(四)其他凡存在下列情况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含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作停工查看、调离岗位或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1、拒不服从合理工作安排的
11、;2、在厂区内打架斗殴、辱骂恐吓,造成不良影响的;3、因自身原因给公司或他人造成严重损失的;4、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三、考核观察期违纪的处理离岗学习期间、停工查看期间,责任人无绩效工资,同时在此期间责任人若有违反相关安全劳纪规定、不服从安排、认识和表现差的情况,对责任人作或加重处罚、或调离岗位、或停工查看、或延长停工期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作退回公司处理。四、累计违规的处理1、年度内违反防护用具使用规范及安全生产制度2次以上者(含2次),或严重违反高危作业安全规定者,责任人除相关处罚外还需脱岗至综合管理处进行违章行为体验式教育及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期间无绩效工资),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2、。2、年度劳纪总考核累计2次者(含2次,下同),或年度打盹累计2次者,作停工查看处理。凡停工者,视其综合表现作出或恢复原岗位、或调离原岗位、或退回公司等处理。3、当次考核出现集体劳纪或安全违规的(2人及以上),当班班长和工序负责人除相关罚款外还需作书面检讨并在安全生产月会上进行宣读。五、其他1、本考核细则专为分厂级考核设置,制造厂综合管理处代表分厂行使考核权,并接受本厂各部门/车间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公司其他部门及相关方在XX区域范围内违反安全或劳纪规定的,由综合管理处参照本细则进行考核,并抄送公司相关部门。公司部门进行的安全、劳纪考核项,纳入本细则累计考核项。2、因安全违规或劳纪违纪对安全、环保、生产、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制造厂将按公司纪检监察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加重对相关责任人、管理人员的处理。情节严重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3、分厂各车间/部门查处的本车间(部门)内部违纪违规行为,原则上直接参照本细则规定执行。若需要制定内部车间级(部门级)考核细则,须按制造厂制度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流程审批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