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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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23)17号)九江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水建管字202324号)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都昌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为重点,聚焦水利工程项目决策、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移民安置实施管理、建设信息公开及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等关键环节,按照“提高站位,迅速部署;压实责任,自查自纠

2、;完善制度,常态监管”的工作原则,深入查纠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规范水利工程建设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推动全县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二、治理范围对2022年以来全县所有开工、在建、竣工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维养项目、移民后扶项目、县乡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等,凡通过招标方式实施的均应纳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违规发包、工程进度滞后(特别是不重视移民安置工作造成的工程滞后)、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项目。三、检查内容1.工程项目决策(1)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未批先建问题;(2)是否通过

3、规划同意书、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否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评价和用地预审;(3)是否通过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细则和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移民安置规划审核;(4)移民安置实物调查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实物调查出现重大漏项、错项,是否执行了实物调查工作权属人签字(章)认可、公示程序,实物调查重要原始资料是否归档保存完好;(5)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是否征求了移民意愿、有关专业部门意见和地方政府意见,是否签订了移民安置协议,是否向移民群众公布了补偿补助标准和兑付办法;(6)是否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勘测设计任务,各设计阶段是否认真执行强制性标准和规程规范,勘测

4、设计工作是否达到规程规范要求深度;(7)项目建设规模、工程造价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报大建小”问题,是否存在不按程序变更设计、进行概算调整问题;(8)是否存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有关勘察、设计等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严重失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2.招标投标活动(1)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情形;(2)达到国家规定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是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标投标制;(3)招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非公开招标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进行“一标一评”,是否进行了招标投标总结

5、报告备案;(4)招标公告是否按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是否存在通过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评标标准或者不依法发布招标信息等方式,限制或者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规定;(5)是否存在以获得特殊行业、特殊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情况;(6)是否存在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本地区、本系统承包商、供货商的情况;(7)投标人是否存在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或者从其他单位租借资质证书等行为;(8)是否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低于成本价中标问题;(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否在招标文件中公开载明,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随意

6、改变评标标准和方法的情况,是否存在评标专家不按评标办法评标问题;(10)是否存在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捐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3 .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1)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擅自开工问题,是否按规定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2)项目法人组建是否符合规定,项目法人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3)是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单位;(4)是否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的要求,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5)是否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式实施监理,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现场监理人员能否满足工程需要,是否符合投标文件要求;(

7、6)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问题;(7)是否存在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问题;(8)验收程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竣工验收前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移民安置、工程档案等专项验收,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审计;(9)是否存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IO)工程建设是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落实质量责任制,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是否明确质量负责人;(11)施工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按规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12)是否存在工程质量低劣问题,是否开展危险源辨识管控,重大危险源是否进

8、行公示,是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否及时对检查出的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是否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3)水利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足额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是否按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1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按规定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按规定制订应急救援预案。4 .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财务管理是否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的问题;(2)是否存在现金支付

9、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3)是否存在超概算10%以上的问题,是否存在工程配套资金不到位问题;(4)是否存在降低征地、移民补偿标准的问题。5 .移民安置实施管理(1)是否按照要求派出移民安置综合设计代表和现场监督评估人员并按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是否落实了移民搬迁安置措施和生产安置措施;(2)是否开展了移民搬迁安置人口分户建档、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专项部门、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是否向移民管理机构档案部门和项目法人档案部门移交档案资料;(3)是否按照规定对移民安置方案调整、移民安置项目设计变更和移民补偿投资概算调整等履行了变更审核程序;(4)是否制定

10、了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是否按照审批或备案程序调整年度计划;(5)移民安置实施进度是否影响到工程建设进度,是否出现了集中居民点建设延期、土地调整不到位、重要专项设施复建推迟等影响移民安置实施进度的问题,移民安置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是否进行了移交。6 .建设信息公开及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应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信息而未公示的情况。7 .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1)稽察、审计、监察等整改意见是否落实;(2)对群访情况或重大舆情事件处置是否及时;(3)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四、工作步骤专项治理从2023年9月起至12月底,2024年1月起

11、转为常态化管理。具体分为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完成时限:2023年10月中旬)召开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在门户网站、微信等媒体开展宣传,在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专项治理专栏。(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完成时限:2023年11月中旬)根据治理范围和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限时销号,并填报2022年以来水利工程项目情况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自查情况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排查情况表。(三)全面复核,依法处置(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中旬)1 .全面复核。对2022年以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复核。2 .依法处置

12、。市场主体、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制度,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责任追究,并按照江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行为评价办法进行管理。项目法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水利系统组建项目法人的,县水利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非水利系统组建项目法人的,及时函告其主管部门。对达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围标串标案件和虚报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线索;对领导干部插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违规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四)举一

13、反三,以案促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水利招投标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函(202323号)要求,深入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认真剖析“2.09”专案,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在职评标专家的廉洁教育、警示教育,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线。通过分析研究典型案例,梳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成因,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缺陷,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开展评标专家资格复核,建立落实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参与评标报告制度。五、组织领导机构县水利局成立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伍国才局长担任组长,罗贤红担任常务副组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

14、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水利技术指导股,段守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六、保障措施(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各单位、相关项目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结合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领域各类人员充当“黄牛”捐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将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工程建设项目部主任签署意见。、(一)压实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三)强化调度,确保取得实效从10月12日起,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各工程建设项目部将周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表格(附件L2、3)报送水利技术指导股。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汇报。进入常态化管理后,县水利局将每半年检查通报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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