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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境内高速公路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一、“区域协作”工作主要内容(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协调行政区域内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二)统筹研究地方道路交通综合执法和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联勤联动重点工作,分析研判道路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形势谋划道路交通综合执法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部署,协调道路交通综合执法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三)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规定,负责行政区域内重大联合执法行动、专项整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重大服务保障的
2、组织协调、执法力量调度、联勤联动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四)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会商、会办、调度和工作报告等制度以及“区域协作”机制推进和监督,确保日常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五)完成上级和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区域协作”工作机制组织体系依托市、县区行政区域布局,结合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队伍“一路一支队”和下辖若干大队的特点,充分发捍地城区位连接紧密、高度协同、反应快捷等禀赋优势,推动建立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大队)和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大队)一体联动工作机制的“1+N”组织体系。(一)区层级区域协作现场组在市级区域协作协调组的统筹协调下,成立区层级区域协作现场组。区
3、组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分管负责人、行政区域内各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分管负责人。(二)区层级区城协作机制办公室协作现场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分管负责人、行政区域内各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分管负责人兼任。三、强化“区域协作”运行保障机制(一)建立执法协作会议机制1.建立执法协作联席会议机制。协作现场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区域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协调联合执法工作安排。执法协作联席会议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2 .建立常态化磋商机制。根据执法业务需要,不定期组织召开地方和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专题磋商会议,明确路政管理、大件运输、超限
4、运输、非法营运、“两客一危”等各类执法业务联络员,加强沟通协调。会议主要协调部署联勤联动、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其他联动工作的安排,研究典型执法案件中涉及的依据应用、程序流程等内容。在联勤联动中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磋商会议要及时召开。3 .建立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共建机制。加强执法业务交流通过组织交叉互查、联合执法、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案件研讨等方式,共同提升执法队伍协作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执法队伍交流互动,深入了解地方和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机制。(二)建立执法协作信息共享机制4 .建立健全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建立健全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定期通报已办结的相关执法案件信息和处理结果,对于出现多次违法、存
5、在安全隐患风险的,要加强重点监管、源头监管、联合监管。建立健全执法案件移送制度,统一案件移送标准、接收标准,明确移送程序、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移交要求争议解决规则。5 .建立执法信息反馈机制。细化”请求一接收一反馈”的线上、执法协同规则,完善执法信息的抄告和反馈机制,通过源头执法和路检路查共同深化执法监管力度;实现联动区域消息推送、文件上传、在线浏览等系统功能,在系统使用中发现有数据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要及时反馈,并根据执法需求提供其他数据共享需求,不断促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功能完善。(三)建立执法联勤联动机制6 .建立区域执法力量调配机制。合理调配地方与高速公路交通执法力量,统筹交通执
6、法站点资源利用,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等重要节点,统筹优化执法资源配置,共同商定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交通综合执法管辖边界与范围。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磋商会议作用,对于案件复杂、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召集相关人员进行研讨,进行案件情景回顾,共同提升执法人员同类型案件执法能力。7 .建立执法查处协作机制。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系统的应用,定期组织数据研判,推进线上监测和线下执法协作等执法新机制,聚焦班线客运、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非法营运、大件运输、货车超限超载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制定区域联合执法计划,联合开展专项执法等活动,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共同维护
7、地方和高速公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要探索实施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案件委托文书送达、协助执行等方面协作,推动执法力量互补、执法资源互享。8 .建立路域环境联合整治机制。加强违法涉路设施、桥下空间、非法种植物、违法堆积物等路域环境的巡查和联合整治,包括高速公路以及所属连接线、收费广场等基础设施、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以及高速公路上行车的可视范围。9 .建立公路网协作管理机制。通过多方参与、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实现路网指挥调度、交通管控、事件应急、抢通保通、分析研判和出行服务等措施同步,实现交通状态、交通事件、施工养护、交通管制、气象信息、应急资源储备、重点车辆、监控视频等相关信息资源
8、在区域内部交互共享,为行政区域内公路网管理决策和公众出行服务提供有效信息支持,推动实现公路“一张网”运行管理。10 .建立执法为民协同机制。在大件运输、源头查处等执法工作中加强对执法对象的业务指导、督促帮扶,联合组织与企业的互访交流,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运用宣传法规政策的机会收集意见建议;接到投诉及时进行核实,并回复投诉举报人,共同推进交通综合执法从“单一执法”向“管理服务”转变。常态化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通过交叉监督检查、交叉执法评议的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建立突发事件联合应急处置机制11 .建立联合应急处置机制。要开展联动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工作,全面梳理区
9、域执法风险、摸排可调用应急物资,针对交通大流量、恶劣天气、基础设施受损、重特大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情形确定各类型突发事件的响应流程、处置措施及工作要求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演练。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网络。开展地方与高速公路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区域协作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提升交通运输监管效能、提高执法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区域协作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工作网络,确保“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取得实效。(二)强化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区交通运输局、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会同行政区域内各高速公路交通综合大队细化机制运行、明确人员构成,全面推进“区域协作”机制建设工作。(三)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深入联勤联动执法协作一线,发现并协助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认真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区局将结合上级要求及我区实际,适时对“区域协作”机制进行完善,力争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