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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修改单(第1号,对2004年8月第1版的修改)一序号修改条款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1第二条(第1页第6行)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萃罐车、镁峰罐军相罐太;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
2、要求进行。2第十七条第(二)项(第8页第9行)(二)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能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也可以延长3年:(1)连续2次的运行检查,所用的安全阀未发现第十六条(五)2中所列的任何问题;(2)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3)使用单位建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报警装置。7 .使用单位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制度,并且有可靠的压力控制与调节装置或者超压报警装置;8 .使用单位建立了符合附件三要求的安全阀校验站,自行进行安全阀校验。3第十七条第(三)、(四)项(第8页第15行)(三)满足本条(一)款中
3、1、3、4、5、和(二)款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四)凡医校招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二)满足本条(一)项中1.、3.4.、5.、7.8.要求的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其校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5年:(三)凡是校验周期延长的安全阀,使用单位应当将延期校验情况书面告知发证机构。序号修改条款原文内容修改后内容4第二十九条的。,有关内容(第17页第18行)。L一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o。L一最高工作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o5附件一,第二(二十)项(第31页第16
4、行)(二十)罐车年度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检验情况,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验的有关规定做出检验结论,出具检验报告。(二十)罐车年度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实际检验情况,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年度检验的有关规定做出检验结论,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格式参照本规则附录Io6附件一,第三(七)项(第32页倒数第3行)(七)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检验结果,按TSGR7001-2004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的规定评定罐车的安全状况及下次全面检验的周期,出具检验报告。(七)全面检验工作完成后,检验人员应该根据检验结果,按本规则的规定,评定罐车的安全状况及下次全面检验的周期
5、,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格式应当符合本规则附录2的要求。7附件二,第二(二)3.项(第35页第4行)3.医用氧舱的操舱、维护维修人员资格证书;3.医用氧舱的维护维修人员资格证书;8附件二,第二(三)5.项(第35页第17行)5.操舱、维护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资格证书有效性;5.维护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资格证书有效性;9附表2-1,医用氧舱年度检验结论报告表格(第41页第5格)4操舱、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维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1()附录2,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目录(第57页)16耐压试验报告17气密性试验报告18附加检查、检测报告16气密性试验报告17附加检查、检测报告另,附录3:耐压试验报告(第75页)最后一栏修改为:检验机构核准证号:检验:口期:(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年月日审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