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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单位资产清查项目-质量保证措施一、制度保障严格执行“分级复核”制度,资产清查项目执行三级复核制度:现场项目负责人第一级复核,签字注册会计师(或部门负责人)第二级复核,主任会计师第三级复核。根据资产清查项目特点,结合事务所质量控制流程的要求,事务所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流程,以保证资产清查的业务质量和防范风险的发生。项目质量控制流程图出具正式报告,项目完成后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进行项目总结二、纪律保障在资产清查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廉洁自律。具体做到:1、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2、执行资产清查业务的人员如与委托方或被资产清查单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向资产清
2、查组或公司声明,并实行回避。3、资产清查人员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4、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5、所有参与人员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6、资产清查人员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资产清查的事项发表意见。7、资产清查人员执行业务时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事项,应当按照资产清查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对资产清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上报委托方或被资产清查单位管理当局进行处理。8、除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费用外,不得向被资产清查单
3、位收取任何费用。9、不得参加被资产清查单位及相关单位安排的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10、不得接受被资产清查单位及相关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11、不得向被资产清查单位及相关单位提出与资产清查工作无关的要求。12、不得在被资产清查单位及相关单位报销费用。三、人员、组织保障1、成立以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为责任人,以项目负责人为具体项目总负责的项目领导小组,确保项目组人员的适时到位,并对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2、选派具有丰富经验、持有注册会计师证、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协调组织能力较强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抽调事务所内部有类似项目资产清查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要资产清查人员,配置足够的技术人员组成各资产清查小组,根据各自技术特长分工负责具体资产清查业务;抽调资产清查方面专家组成业务指导部专家组,加强业务指导、检查、复核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质量。3、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中途更换资产清查组成员,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4、对与被资产清查单位及相关单位可能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四、沟通协作,快速反应爱尔信团队不仅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还具有优秀的沟通能力。这些特质使我们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的认可。我们将指定专人作为资产清查项目控制人,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实时监控,与委托方保持及时的沟通。同时事务所也承诺,对委托方提出的相关事项,事务所将第一时间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