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XX省动物防疫条例XX省牲畜屠宰条例有关要求,全面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畜禽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计划。一、行动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2025年,全市畜禽屠宰行业布局持续优化,落后产能有序压减,牛羊禽定点屠宰扎实推进,畜禽屠宰规范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全面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生猪屠宰GMP),其他畜禽逐步推行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创建省级以上生猪屠
2、宰标准化示范厂X家;全面实施屠宰信息化管理,提升屠宰管理水平和监管能力,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重点工作(一)科学规划行业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办法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XX省牲畜屠宰条例XX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30)等,结合全市实际,制定XX州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合理设定发展目标,优化企业布局,提高屠宰产能利用率,促进“运活畜禽”向“运肉”转变,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二)严格企业设立管理。畜禽屠宰企业设立应当符合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执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动物防疫有关要求,严格
3、按照法规规划和屠宰企业建设标准进行审查;加快推进牛羊定点屠宰工作,全面规范牛羊家禽屠宰行为;严格按照“减数控量、提质增效”要求,清理小型畜禽定点屠宰点,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烫毛机等落后生产工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责令停业整顿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达到法定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三)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市)要加强畜禽屠宰活动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屠宰企业信用档案,配合完成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强化风险监测结果应用,有针对性地做好追溯核查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推进生猪屠宰环节GMP,鼓励参照生猪屠宰GMP对其它畜禽屠宰实施GMP管理;引导屠宰
4、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开展畜禽屠宰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确保屠宰从业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技能,到2025年底,全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全部按规定配备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开展畜禽屠宰监督和飞行检查。(四)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县(市)要督促屠宰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安全生产”三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从畜禽进厂查验到产品出厂、问题产品召回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把好产品质量安全关;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非洲猪瘟自检、动物疫情报告、清洗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疫病
5、防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达标排放;指导屠宰企业加强人员防护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落实人兽共患病防控措施。(五)做好安全生产监管。督促屠宰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制度;屠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虬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秩序,通过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如实做好屠宰设施设备检修维护记录、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定期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和
6、整改措施记录等,确保企业人员熟悉所在岗位的危险因素、危害程度、预防措施以及应急处置方法,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畜禽屠宰生产安全。(六)持续开展标准化创建。各县(市)要将标准化创建作为强化屠宰企业管理、推动屠宰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积极宣传引导企业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到2025年底,全市创建省级以上标准化生猪屠宰企业X家,鼓励生产“预制菜”等精深加工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我州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及长三角的畜禽产品供应基地奠定良好基础。同时,要加强对示范企业动态监管,对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示范称号,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中,优先将国家和省级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纳入“
7、点对点”调运企业范围。(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各县(市)要强化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对于不按规定实施肉品品质检验、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间段的巡查、暗访力度,保持对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要建立屠宰违法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八)积极推动智慧监管。各县(市)要严格落实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认真完成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提
8、高数据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将统计调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检查内容;全面开展入场查验、宰后检验、产品出场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动无纸化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促进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信息关联,实现产地到屠宰质量信息赋码追溯管理。加强部门联动,在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从产地到市场全程信息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解决推进“三年行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国家农产
9、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导向激励作用,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将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请于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开展情况,2026年1月25日前将三年行动工作总结报州农业农村局动物防疫科。(一)加强政策支持。各县(市)要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畜禽屠宰企业申请认定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推动畜禽产品冷链加工配送体系建设;落实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无害化处理补助和金融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要不断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加强畜禽屠宰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典型经验总结推广,曝光典型案例,营造有利于畜禽屠宰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的环境氛围;同时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畜禽产品科学消费常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强化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对畜禽产品安全的关切,努力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