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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第一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筑好制度“藩篱”,为选人用人保驾护航。“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制度的生命在执行,让干部选拔任用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为防止选人用人出现“溃堤”,是组织对选好干部、用对干部的一种制度性保护。用干部是为了干好事业,事业需要什么样的人就选什么样的人,岗位缺什么样的人就配什么样的人。规定总结认定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进一步树立“干得好进步、干不好退步”的双边激励导向,让干部“下之有责、下之有据、下之有方、下之有序”,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规定,把
2、规矩挺在前面,让广大干部既有干头更有奔头,产生“选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的效果。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发奋发向上工作热情。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干部成长的风向标,也是引领干事创业的指挥棒。规定让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用好民主测评、任用考察、平时考核等方式,掌握干部在德能勤绩廉各方面的表现情况,有能者上、无为者下,同时做到让上者坦然、让下者释然,让人才资源流动起来,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着力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规定出台推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
3、想和认识上有较大提高,通过明确干部不能胜任现职工作的标准,将内部监督要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对于下来的干部坚持调整前谈话制度,增强监督意识,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对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进一步使用,保证干部“下”的渠道的畅通,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爱护,才是对事业的负责。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知人善任,“能上能下”的选官用人思维是古来有之。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亮出“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人用人的标尺,切实让担当有为者有位、消极无为
4、者失位,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让干得好的“有位子”,对干得不好的“打板子”。事业兴衰,唯有用人;用人之要,重在导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就是为“能上能下”提供了“风向标”和“导航仪”,借规定“东风”,让干部“能上能下”,方能“有为有位”,进而激活干部队伍“一池春水二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以“德”为“上”“下”准绳,做“政治过硬”的“有为”干部。规定中的第一条就有“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古人云:“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J一名领导干部,不管是“上”还是“下”,对党忠诚是第一位。领导干部要在党言
5、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争做政治过硬的表率。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上要走在前、当模范,不断在工作实践中提升战略思维,不断加强党性锤炼。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老老实实做人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品质,也是一个人立身做事的基本准则。只有坚持住自己的道德底线,恪守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把心中的信仰化作指路明灯,才能在向梦而行的道路上笃行不怠、障厉奋发。以“责”为上“下”标尺,做“注重实绩”的“有为”干部。规定第二条中有,“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担当才“有位”,无为必“
6、无位人岗相适,岗位就该发挥岗位的功能。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要能敢担当、真作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旋律”,唱响干事创业的“交响曲”。遇到问题不当“鸵鸟”,碰到难题不找“借口”,能经得起事业的考验,挡得住大风大浪。一些地方或部门在选人用人上,要以实干实绩为导向,以发展论英雄,视实绩用干部,才能让能者“上”得理直气壮,庸者“下”得无怨无悔。以“廉”为上”“下”镜鉴,做“一身正气”的“有为“干部。规定进一步明确了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亮明了优与劣的标尺,明确了“上”与“下”的情形。规定无疑是一剂“清醒针”,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中“好人主义”终将被淘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
7、执行,清正廉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治理之变在于制。规定第五条第(十)条中,尤其强调了“作风不严不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造成不良影响的”被认定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可见,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需要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随时进行自我革命、深化整治、见底见效,才能逐步实现党风、政风建设的清正化、规范化、常态化。标准立起来,标准亮出来。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方能“有为有位二上要上得底气十足,下要下得心服口服。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了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确保干部德配其位、才配其
8、位,从而全面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第三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规定的出台,释放出“干得好就上、干不好就下”的明确信号,必将有效激活选人用人“一池春水”,更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正确看待和积极适应“能上能下”的新常态,强化“自变”意识,以精准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来应对这场综合大考。“安而不忘危二精准识变“常自查二
9、预防“下探风险工古语云“人贵有自知之明二“高位”并不代表“高能”,而且一时的能力也不能代表永久的能力,党员干部对自身能力一定要有清醒理性的认知。在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总是沉浸在“自我感觉良好”的幻境中,喜欢听“阿谀奉承”之言,对“逆耳忠言”则无比反感和排斥,这样就导致自我认知不足、自我革命不彻底,问题越积越多、越积越大,等到“东窗事发时”则悔之晚矣,最终只得乖乖“下课”。领导干部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经常反躬自省,勤“照镜子”勤“洗澡”,虚心接受他人的批评和意见建议,提升自我纠错能力,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将问题“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规避“下探风险”。“
10、行而不懈怠二科学应变“勤发力二不断“向上攀登工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形势在变化,这对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担当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现实中,有的干部总是怀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和“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躺平摆烂”心态,热衷于当“太平官”和“甩手掌柜二这样早晚会出问题。“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J职位越大,责任越大,领导干部越是身居高位,越要勤勉实干、担当作为、追求进步,要不断强化知识学习和实践锻炼,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以更好胜任工作岗位、不断刷新工作业绩,以自身能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的“不确定性”,以实力说话、以成绩服人,这样才能真正
11、赢得人民满意和组织认可,才能不断进阶“上位”。“挫而不靡心*主动求变不摆烂蓄势“东山再起二“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上与下,并不是固化不变的,“上位”的人会有“高处不胜寒”之虞,而且随时有“下去”的可能。“下去”的人也并非永无“翻身之时”,只要敢于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卧薪尝胆、愈挫愈奋,正确看待组织的“调遣”,通过在基层“回炉再造”,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就有“东山再起”的那一天。所以,领导干部要摆正心态,不要被暂时的“下放”而蒙蔽了双眼、打击了干事热情,而要“风物长宜放眼量”,以辩证的态度和长远的眼光看待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平庸者”的标签,以新形象、新成绩让组织和同事们“刮目相看”
12、,以真实力“一雪前耻”,重返回事业“主赛道”。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第四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彰显用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坚定决心,对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切实用好“能上能下”的“有力杠杆”,鲜明亮出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宽”与“严”的尺度,用“上”的动力和“下”的压力共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明确标准依据,亮出“优”与“劣”的标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新修订的规定将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使内容变得更加广泛、全面,
13、进一步明确“能上能下”的标准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决将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破除“官本位”观念,进一步设定“精细化”标准,结合实际探索试行“负面清单”管理,通过设置干部任用“硬杠杠”,明确“下”的情形、依据和要求,亮出“优”与“劣”的标尺。进一步树立起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让优秀者优先、能干者能上、有为者有位,将有“硬伤”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确保“下”之有据,形成调整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震慑效应。完善考评方式,校正“上”与“下”的准绳。“为政之要,唯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推动规定精准落地见成效,必须用好干部考核的指挥棒,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
14、度,结合实际探索实施“赛马”激励机制,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不断探索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方式。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第五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组织人事部门要勇于自我革命、学会以“新”换“新二让”在其位,不谋其政”者失去位置、丢掉帽子,为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创造机会、搭台唱戏。聚焦伟大斗争,以“新三观,换能上能下政治“新氛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
15、兴正处于关键时期,前进道路上的问题困难注定接二连三,奋斗进程中的矛盾挑战总会层出不穷,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组织人事部门要聚焦伟大斗争,以“新三观”涵养干部、立好规矩、浸润人心。要树立正确党史观,引导干部从百年党史中坚定历史自信,自觉抵制多元思潮侵袭,经受糖衣炮弹考验,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个人得失、一己荣辱,真正成为“让党放心”的好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引导干部心中有人民、肩上有责任、脚下有力量,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为人民“向往的生活”孜孜以求、不懈奋斗。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引导干部勤惮“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把权力用在人民身上,用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进步
16、上。聚力改革创新,以“新框架”换能上能下流动“新机制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干部工作框架体系,是落实干部能上能下体制机制的重要保障。要着力打破干部“上荣下辱”的错误认知,重点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不适宜”三字上做好文章、下足功夫、创新机制。既关注显绩亮不亮丽,也留心潜绩扎不扎实;既要看单一领域职责履行到不到位,也要看交叉领域作用发挥明不明显;既在意量化指标是不是“达标”,也关心定性指标能不能“可视二只有程序正义,才能赢得民意。要科学规范能上能下的组织程序,让程序奔跑在“正义的大道”,而不是生存在“隐秘的角落”。要加快构建对干部“下”的工作的系统性监督体系,将“下”的环节与任期制度、交流制度、聘任制度等有效衔接贯通,以严的组织程序、铁的落地落实,推动干部“下”之有理、“下”之有据、“下”之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