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2035200101 事项猎捕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下业务项 猎捕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实施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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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猎捕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00012035200101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猎捕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00012035200Y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000120352001)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OOOl2035200101)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七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三条5 .实施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2、实施条例第十三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九条6 .监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五条7 .实施机关: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受理)8 .审批层级:国家级9 .行使层级:国家级,省级10 .是否

3、由审批机关受理:否IL受理层级:省级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是13 .初审层级:省级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猎捕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申请人没有条件以合法的非捕捉方式获得申请捕捉对象或者达到其目的;申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捕捉工具、方法以及捕捉时间、地点得当;根据申请猎捕对象的资源现状适宜捕捉的。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特许捕捉证:(一)申请人有条件以合法的非捕捉方式获得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种源、产品或者达到其

4、目的的;(二)捉申请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申请使用的捕捉工具、方法以及捕捉时间、地点不当的;(三)根据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现状不宜捕捉的。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 .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猎捕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4 .许可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6 .具体改革举措根据国家“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探索精简审批材料、优化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服务水平。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1 .开

5、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猎捕活动的执法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猎捕杀害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行为;2 .强化社会监督,设立并公布举报平台、电话等渠道,并依法及时处理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的水生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活动:3 .强化信用监管,对社会关注度高、有违法不良记录的申请人进行严格审批、重点监管;4 .其他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的监管措施。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教学、科研单位事业法人证书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的,需提供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等计划或任务书因人工繁育需要捕捉的,

6、需提供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需提供当地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或者外事部门出具的公函5 .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五条申请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利用特许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7、)o申请表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六、中介服务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七、审批程序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受理/不予受理审查,提出初审意见(需要跨省捕捉的,转送捕捉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初审未通过的依法告知申请人;初审通过的报农业农村部审批(跨省捕捉的,由捕捉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评审作出许可/不予许可的决定5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

8、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九条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农业部审批。需要跨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

9、20日内签署意见,并转送捕捉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捕捉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农业部审批。农业部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特许猎捕证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四条农业

10、部组织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提供咨询和评估。审批机关在批准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以及重要的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等特许申请前,应当委托国家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物种科学委员会对特许申请进行评估。评估未获通过的,审批机关不得批准。6 .是否需要现场勘验:否7 .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8 .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9 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10 是否需要鉴定:否11 是否需要专家评审:部分情况下开展12 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否13 .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部分情况下开展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八、受理和审批时限14 诺受理时限:5个

11、工作日2 .法定审批时限:3个月法定受理(初审)时限:20个工作日3 .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负责核发特许捕捉证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

12、第九条第三款农业部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特许猎捕证的决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九条申请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

13、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农业部审批。需要跨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申请人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签署意见,并转送捕捉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捕捉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农业部审批。农业部自收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4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特许猎捕证的决定。4 .承诺审批时限:40个工作日承诺受理(初审)时限:8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依法进行专家评审另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时限九、收费1 .办

14、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2 .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无十、行政许可证件1 .审批结果类型:证照受理(初审)结果类型:表单2 .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受理(初审)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3 .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当次4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

15、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二款除监督猎捕证一次有效外,其他特许证件应按年度进行审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五年。有效期届满后,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5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6 .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无7 .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8 .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无9 .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依法批准猎捕的地域10 .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五条取得特许捕捉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特许捕捉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工具和方法进行捕捉,防止误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破坏其生存环境。捕捉作业完成后,应当及时向捕捉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查验。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2 .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3 .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4 .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5 .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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