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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肿瘤专科医院镇痛科门诊诊疗工作常规一、全面疼痛评估1.如为首诊病人,应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资料。如为复诊病人,应提供复诊卡。2,全面疼痛评估:见肿瘤专科医院镇痛科病房诊疗工作常规。3根据病史、体征、辅助检查等做出疼痛的病因及病理生理学诊断、肿瘤疾病诊断和其他疾病诊断,并评估患者对舒适度和功能需求的期望目标。4.诊断有困难者可请其他相关科室专家会诊。二、治疗1.癌痛治疗总的分为病因治疗和对症治疗。病因治疗包括化疗及生物治疗、放射治疗、手术治疗、中医药治疗、心理治疗等。对症治疗包括镇痛药物治疗、物理治疗、神经阻滞及毁损治疗、姑息性手术等。治疗原则为系统性安排各种病因治疗及对症治疗措施,并针对
2、患者具体情况个体化实施。2.对于门诊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如为首诊病人,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提供的疾病诊断证明、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签署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建立镇痛门诊病历。出院后复诊患者如首次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同样需签署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在原病历上建立镇痛门诊病历。如为已经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复诊患者,医师在开具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检查患者或代办人是否提供复诊卡及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手续不全者不得开具处TJO三、门诊随访建立癌症患者定期随访制度。对于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原则上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