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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锦竹社区民主评议居委会成员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评议原则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突出政绩、注重实效原则;保护和调动干部群众积极原则;工作总结、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原则。二、评议对象对象为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评议的重点是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财务人员O三、评议形式在上级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落实下,社区党支部和社区居委委员会通过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座谈会议等形式具体实施。由居民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党代表及社会各阶层代表组成的参评人员,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社区干部。四
2、、评议内容主要以社区干部的岗位职责为依据,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评议,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五、评议程序整个民主评议过程分六步进行:1、社区干部述职。评议对象分别从自己分管工作、履行职责、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实事求是地向参评人员述职。2、参评人员询问。由参评人员向每名评议对象进行询问,评议对象如实回答参评人员提出的问题。3、民主评议。参评人员填写民主评议表和征求意见表,填完后投入票箱,做到背靠背评议,充分发扬民主。4、汇总核实。上级部门考评组组织实施评议工作,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在作出必要的核实后,形成针对班子和个人的评议报告。5、反馈公布评议结果。将评议结果向评议对象本人反馈,向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和居民代表会议通报,并在公开栏中予以公布。6、建档备案。将民主评议结果收集归档,存入干部业绩档案,作为年度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六、成果运用对评议为优秀村干部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评议不称职票进超过半数的予以诫勉,对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的是党组织成员,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委会班子成员或集体七、成果运用对评议为优秀社区干部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评议不称职票进超过半数的予以诫勉,对连续两次评议不称职的是党组织成员,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社区居委会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或依程序罢免;其它社区居委会管理人员,由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