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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城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推进和调研督导工作方案为切实履行卫生健康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的行业督导职责,督促委直属单位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全面加强项目全周期监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及时发挥效益,助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卫生健康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调研督导范围(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主要为十四五期间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项目和十三五期间中央预算内投资未竣工的项目。具体为:镇费县疾病控制中心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2、白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白城中心医院加强可转换ICU建设项目、白城市方舱医院升级亚定点医院建设项目、镇斐县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亚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沈南市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亚定点医院建设项目、通榆县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亚定点医院建设项目、大安市方舱医院升级改造亚定点医院建设项目,洪北区中医院(洗北区整骨医院)病房楼、门诊楼建设项目。(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主要为委直属单位申报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项目,县(市、区)地方政府债券类项目不列入调研督导。具体为:白城中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白城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白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采供血能力建设项目、白城市洪南神
3、经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建设项目。白城市城市核酸检测基地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白城市红十字中心血站采供血能力建设项目、白城市洪南神经精神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病房楼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未下达前不调研督导。二、调研督导内容(一)落实开工条件。要求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完备、合规,包括项目初设概算、用地、规划、施工许可以及配套设施、资金情况。(二)项目开工情况。原则上要求投资计划下达后,项目要当年开工,超过投资计划下达时间6个月仍未开工的,列为未按时开工预警项目。(三)项目建设情况。要求项目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位置、面积、用途一致。项目按照批复文件明确的规模、标准和内容进行建设,确需调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时,
4、要按规定报项目审批机关履行调整手续。项目施工进度符合计划和总体安排并能够按期完工。(四)“五制”落实情况。法人责任制。要求完成项目法人组建,法人制度健全、且法人满足工程管理和技术要求,未发生主管部门越位充当项目法人现象。招标投标制。要求按照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合规,中标价、合同价和原概算相比较,招标投资额降低幅度合理。工程监理制。监理单项合同达到招标标准且进行招标。监理单位资质合格,现场派驻人员与投标书一致。对整个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的原始记录完整。对工程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的审核资料留底齐全。监理收费不高于国家标准。合同管理制。项目相关合同采用国家
5、、省或行业颁布的合同规范,条款科学合理。合同价为中标价,项目建设按合同规定至此那个,无违规转包分包。竣工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竣工验收,规范履行竣工验收程序,推动项目闭环管理。(五)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要求项目中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不能出现闲置、转移、侵占、挪用等情况。资金用途应符合相关规定,落实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投资计划下达后6个月仍有未到位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列为中央资金未及时到位预警项目。已支付资金占完成投资比例低于50%的,列为资金支付率低预警项目;存在下达时间超过18个月未支付资金的,列为中央资金沉淀市级预警项目,并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同级发改部门。竣工后完成投资低于批
6、复总投资70%的,列为缩减投资规模预警项目。(六)资金管理情况Q要求资金账户管理规范,政府性资金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独立核算;要求资金专款专用,符合专项资金使用具体情况,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等情形。项目成本均属于概算批复范围内的成本支出;要求资金使用规范,按相关规定随项目进度支出。未签订合同或超出合同约定价款不能支付。项目自筹资金比例符合要求。(七)项目档案管理Q要求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专人管理项目档案资料,归类有序,保密措施齐全,没有人为毁坏、藏匿、篡改情况;要求档案资料完整、真实,前置审批资料齐全,设计文件及图纸、施工建设过程各项记录齐全,用地、规划、施工许可齐全,建设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7、齐全,项目建设及资金各类文件归档保存完整,项目财务账目齐全。三、调研督导方式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采取在线监管、书面调度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督导工作。(一)在线监管。依托国家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监管平台,监管项目单位每月报送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信息,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国家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监管平台()填报工作,每月13日前通过系统填报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填报信息准确,符合逻辑关系。对报送不及时、数据不准确、逻辑关系不合理的,市卫生健康委将予以考核扣分并通报批评。(二)书面调度。一是各地卫生健康局和委直属项目单位开展自查,对照本通知中调研督导内容逐项自
8、查,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并于5月31日前报送项目自查和整改报告(附件3);二是对监管范围内的项目实行月调度制度,各地、各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按时将白城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月调度表(附件2)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规划科(纸质版加盖公章扫描PDF与电子版同步发送邮箱),首报日期为4月25日前。(三)实地调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项工作组,实地调研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指导项目单位推进项目建设。本年度,市卫健委计划开展1至2轮实地调研工作。第一轮计划为6月30日前,主要调研监管范围内的已竣工项目;第二轮计划为12月20日前,主要对第一轮调研
9、项目进行整改回头看,并调研6月30日以后竣工项目和在建项目。四、项目推进相关要求(一)压实各方责任。卫生健康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工作已纳入省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和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县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行政部门,要逐一摸排项目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找出问题原因,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进度安排,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行业日常监管责任、国家建设装备审批监管系统填报责任;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管理,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二)加快
10、项目建设进度。各地、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卫生健康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强化时间观念、增强紧迫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于投资较大(一般为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要建立专班推动机制,坚持一个项目一个专班一个方案一位领导,抓前期、督开工、盯完工,一抓到底、持续推进。同时要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把标准关,在保证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施工效率,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全市所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2月31日前全部竣工。(三)强化项目日常监管。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要求,项目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县级卫生健康和中医药行政
11、部门要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通过日常调度、在线监管、实地核查、通报问责等方式加强项目全周期监管,督促项目按期开工、如期竣工,切实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五、调研督导结果运用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中医药管理局将实行项目建设赛马机制,根据全市卫生健康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线监测、书面调度和现场核查等监管情况,定期对各地、各单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提交市卫生健康委党组阅示,同时抄报省卫健委、抄送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作为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特别是12月31日前未能竣工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对相关县(市、区)或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视情况对相关人员提出问责建议;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突出的地方(单位)及个人,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基本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和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基本项目建设先进个人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