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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术室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一、手术室建筑布局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满足手术室感染控制的要求,应设隔离手术间。二、建筑与布局的要求1. 1手术室应独立成区,与临床手术科室相邻,与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间路径便捷,出入路线应符合洁污分开、医患分开的原则。2. 2根据环境卫生清洁等级,手术室应分设限制区、半限制区和非限制区。3. 3每个手术间应设1张手术台。4. 4应设置外科洗手设施。三、手术间基本要求3.1墙面应平整,应采用防潮、防霉、不积尘、不产尘、耐腐蚀、易清洁的材料。墙面下部的踢脚应与地面成一整体,踢脚与地面交界的阴角应做成R230mm的圆角,墙体交界处的阴角应成小圆角。3. 2地
2、面应平整、防水采用耐磨、耐腐蚀、易清洁、浅色材料,做防水,不应有开放的地漏。5. 3吊顶不应采用多缝的石膏板。3.4门窗密闭性好,不应随意开启。四、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4.1应采取湿式清洁消毒方法。4.2清洁消毒用品应选择不易掉纤维的织物,不同区域清洁工具应有明确标识、分开使用,用后清洗消毒并干燥存放。4.3每天清晨应对所有手术间环境进行清洁。4.4手术间所有物体表面,如无影灯、麻醉机、输液架、器械车、地面等宜用清水擦拭,并在手术开始前至少30分钟完成。4.5手术中尽量避免血液、体液污染手木台周边物体表面、地面及设备,发生可见污染或疑似污染时,手术结束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4. 6每台手术后应对
3、手术台及周边至少1-1.5米范围的物体表面进清洁消毒。6. 7全天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间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7. 8每周应对手术间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4. 9阮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患者手术结束后,应按要求进行终末消毒。五、空气的控制4.1 手术进行中手术间的门应保持关闭状态。5.1洁净手术间各功能区域的空气净化系统应独立设置。5. 2洁净手术间空气净化系统的回风口应设低阻中效或中效以上过滤设备。5. 3隔离手术间应采用独立空气净化系统,新风口和排风口间距离不少10米,应采用零泄漏负压高效的排风设备。六、洁净手术间空气净化系统的日常管理5.1 洁净手术间空气净化系
4、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6. 2空气处理机组的普通送风口应每月检查、清洁。当送风末端出风面被污损时应及时更换。7. 3每天术前应记录洁净手术间的静压差、风速、温度、湿度。8. 4每天第一台手术前30分钟空气净化装置应当正常开启。9. 5连台手术应按要求进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间隔时间不少于30分钟。10. 6全天手术结束并进行清洁消毒后,空气净化系统应继续运行30分钟。6. 7空气净化装置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按生产厂家的说明进行维护并定期更换,污染后及时更换。七、负压手术间使用后处理7.1负压手术室内地面、各种用具和设备表面的情洁、消毒工作应在母次开机前和手术结束后进行,净化系统应
5、连续运行到清洁、消毒工作完成后30分钟。7. 2实施不同病原体的手术时,应按卫生主管所批准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7. 3排风机组:特殊感染手术后,佣认排风机组污染时,先用有效如外理排(回)风口外表面,再更换高效过滤器,操作人员应有防护共排田可安全便捷拆卸的过滤器机组,换下的过滤器应密闭运出,焚烧处理。八、过滤器的更换粗效过滤器1-2个月更换一次;中效过滤器宜每?日更换一次;亚高效过滤器宜12个月以上更换一次;高效过滤器官36个月以上更换一次。九、人员管理9.1手术室人员配备应符合有关规定。9.2医护人员、保洁人员应定期接受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并进行考核。9.3应限制与手术无关人员的出入,进入
6、限制区的非手术人员应按照人员流动路线要求,在限制范围内活动。9.4洁净手术间应在满足手术基本需要的情况下严格控制人数。9.5患有急性上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皮肤拜肿、皮肤渗出性损伤等处于感染期的医务人员不得进入手术室的限制区。9.6参加手术人员在实施手术前应做好个人的清洁。9.7手术中避免人员频繁走动、高声喧哗。9.8手术中不应随意出入手术间。9.9参观人员及临时需要进入限制区的人员应在获得手术室科主任、护士长批准后由接待人员引导进入,不应任意互串手术间。9.10参观人员与术者距离应在30cm以上,参观人数每手术间不应超过3人。9.11工作人员进入手术室,应更换手术室提供的专用刷手服、鞋帽、外科口
7、罩等;服装面料应符合舒适、透气、阻水、薄厚适中、纤维不易脱落、不起静电的要求,污染后及时更换。9.12参与手术人员更衣前应摘除耳环、戒指、手镯等饰物,不宜化妆。9.13刷手服上衣应系入裤装内,手术帽应遮盖全部头发及发迹,口罩应完全遮住口鼻。9.14手术室专用鞋应能遮盖足面,保持清洁干燥,每日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9.15离开手术部(室)时应将手术衣、刷手服、鞋帽、口罩脱下并留于指定位置。十、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10.1应配备防止血液、体液渗透、喷溅的手术衣、防护眼镜、面罩及全遮盖式手术帽等防护用品。10.2手术人员使用的口罩,应符合要求,进行空气传播性疾病患者的手术,如开放性肺结核,或产生
8、气溶胶及大量烟雾的手术时,应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并符合要求。10.3手术中可能发生大量血液、体液暴露时应穿着防渗透的手术衣,戴防护眼镜或面罩等。10.4医务人员参加感染手术后,应沐浴并重新更换刷手服,再进行下一台手术。10.5手术室应提供安全的手术器械、注射器具及其它安全辅助工具。10.6医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穿刺方法及锐利器械的操作方法,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刺伤自己或他人。10.7传递锐器时应采用间接传递法或中立区传递法。10.8注射器用后不应手执针帽回套,需回帽时可借助工具或单手操作。10. 9组装拆卸锐器时应借助工具,避免徒手操作。10.10 实施骨科等手术时应戴双层手套或专用手套。10.
9、11 每个手术间应备有小型利器盒,使用后的利器应及时放入利器盒中。十一、手术患者管理10.12 期手术患者术前应清洁手术部位,更换清洁患者服。11. 2只有当毛发影响手术部位操作时才需要备皮。IL3备皮宜在当日临近手术开始前,选择安全的备皮器。11. 4急诊或有开放伤口的患者,应先简单清洁污渍、血迹、渗出物,遮盖伤口后再进入手术室限制区。十二、无菌技术操作管理11.1 无菌巾铺好后的器械台及手术台上方视为无菌区。12. 2术者手术衣前面(腰以上、肩以下、腋前线前),以及手至肘上3寸以下视为无菌区,手术中如怀疑无菌区域有污染应加盖无菌单。十三、无菌器械台的铺设13.1铺无菌器械台前,操作者按要求
10、着装洗手,选择宽敞、明亮的位置,确定器械车清洁干燥。13. 2按要求检查各种无菌包,同时将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对可疑污染或灭菌不合格的器械、敷料包不应使用。13. 3敷料包第一层,应由器械护士按无菌技术操作方法打开,第二层使用无菌持物钳打开,不可跨越无菌区。13. 4无菌器械台宜使用性能要求符合的无菌单;普通无菌单应铺置4层以上。铺置时应确保无菌单四周下垂30Cm以上,距地面20Cm以上,无菌单潮湿后应视为污染。13. 5铺设无菌器械台应尽量接近手术开始时间,超过4小时未用应视为污染需重新更换。无菌物品应在最接近手术使用的时间打开。13. 6最后一层无菌单的铺设,应由穿戴好手
11、术衣和无菌手套的医护人员完成。十四、手术器械、器具与用品应一人一用一灭菌,无菌持物钳及容器超过4小时应视为污染需重新更换。十五、麻醉及术中用药应盛放于专用治疗盘内。十六、操作管理16.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和手卫生制度。16.2穿无菌手术衣、戴无菌手套后,手臂应保持在胸前,高不过肩、低不过腰,双手不可交叉放于腋下。16.3手术区皮肤消毒以手术切口为中心向外20cm,由内向外、由上到下。16.4铺巾应能保证覆盖患者身体全部,长与宽都应超过手术床30Cm以上,距地面20cm以上。16.5铺巾顺序应以手术切口为中心,遵循先下后上、先相对污染后相对清洁、先操作者远端后近端的原则。无菌单一旦铺好不可
12、移动,必须移动时只能由内向外。16.6器械护士传递无菌单时,应手持单角向内翻转遮住手背。16.7术者各项操作应面向无菌区域,需调换位置时应采取背对背方进行。当患者体位变动时,应重新消毒、铺设无菌单。16.8手术过程中需更换手术衣时,应先脱手术衣再脱手套。更换手在前,应先进行手消毒。16.9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前应检查外包装质量、灭菌日期,以无菌方式打开后用无菌持物钳夹取放入无菌区内,不应将物品倾倒或翻扣在无菌台上。16.10手术中对无菌物品的安全性有疑问时,应及时进行更换。上十七、取无菌溶液时,严格无菌操作。十八、器械管理18. 1传递无菌器械时应避开术野,在无菌区内传递,禁止术者自行拿取或从背
13、后传递。19. 2术中应及时擦净器械上的血迹及粘染物,保持器械台干燥。18. 3接触过与外界相通的空腔脏器或其他污染部位的器械、物品视为污染,应单独放置。十九、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19.1预防手术切口感染的抗菌药物应按手术类别、指征及可能引起手术部位感染的致病菌选择使用。19. 2除非必要,避免使用新的广谱抗菌药,推荐使用相对窄谱的抗菌药。19. 3不宜使用糖肽类抗菌药物作为常规外科预防用药。19. 4使用品种、剂量参考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建议。19. 5清洁手术宜在术前0.5-2小时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如果手术时间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可在术中给予第2剂,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
14、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19. 6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19 .7如需由静脉通路的肢体的近心端用止血带,预防用抗菌药物应在止血带充气之前输注完毕。20 .8明确携带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患者,施行心胸外科手术或骨科手术的围手术期,可鼻内局部用药。19. 9剖宫产手术的抗菌药物初始剂量应在脐带夹闭后立即给于二十、仪器设备管理20.1手术室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由厂家提供有效的消毒灭菌方法。20. 2仪器设备应去除外包装、彻底清洁后方可进入手术室,每次使用前应检查调试并彻底清洁擦拭或消毒。20. 3C型臂主机及显示器均应在手术间内。20. 4显微镜、C型臂等术中跨
15、越无菌区使用的设备,跨越无菌区部分应使用无菌罩,术中污染时应及时清洁消毒并覆以无菌巾。20. 5直接与患者接触的设备管路及附件用后应清洗消毒。二十一、物品管理21.1无菌物品应存放于手术室限制区,在有效期内使用。灭菌物品与其它物品应分开放置,按照消毒灭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依次摆放和使用。一次性使用物品应在限制区外去除外层包装,储存在手术室的限制区域。21. 2应有专人检查无菌物品的有效期限,超过有效期限的灭菌物品需按规定重新处理。21. 3一次性使用的无菌物品(含植入物)应为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产品,并一次性使用。21. 4无菌物品一人一用,手术开始后,摆放到各手术台上的无菌物品不应与其他手术交叉使用。21. 5重复使用的物品应根据材质、特性和不同的灭菌方法,选择适合的包装材料,按规定清洗消毒和灭菌。21. 6重复使用的布类物品,使用后应装入防渗漏的污衣袋中,不得随意放置。21. 7外来医疗器械应由专人接收、清点,由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灭菌后方可使用。使用后按规定清洗消毒后方可送出。二十二、消毒剂管理22.1手术室使用的消毒剂应取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2. 2消毒剂的使用范围应与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适用范围一致,使用方法应参考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