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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铅酸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铅酸蓄电池抽样数量2个完整包装,其中1个完整包装为检验样品,1个完整包装为备用样品。2检验依据表1铅酸蓄电池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外观QB/T2947.1-20082极性QB/T2947.1-20083外形尺寸QB/T2947.1-20084蓄电池端子QB/T2947.1-2008注: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
2、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依照有关规定或产品适用标准,需要检测的其他项目,可视情况进行调整。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QB/T2947.1-2008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GB/T32620.1-2016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