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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城区及代市片区部分学校撤并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省乡镇行政区划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25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区乡镇行政区划与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精神,为整合优化现有教育资源,切实做好城区及代市片区部分学校撤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
2、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要求,整合优化城区及代市片区现有教育资源,推进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场镇或片区集中,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工作目标2022年8月底前完成城区新桥小学,代市片区拱桥小学、梭罗小学撤并,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实施原则(-)优化布局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区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盘活用好现有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城挤乡弱村空”问题,妥善处理好学生上学就近就便与就优的关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就近集中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
3、教育需求,坚持“小学向乡镇集中、初中向中心场镇或片区集中、资源向寄宿制学校集中,思路,推动农村小学向集镇和人口密集、交通便利教学点集中,初中向中心镇和城区集中,促进就近集中入学办学,让更多乡村学生接受更加均衡、更加优质的教育。(三)尊重民意原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意愿,引导广大群众支持教育改革发展,营造政府、社会、家庭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四、工作安排(-)学生分流安排。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家长及学生意愿,将撤并学校学生分流到城区或代市场镇学校就读,确需跨区域就读的,按转学相关规定办理。分流后的学生按流入学校学生同等对待。(二)教职工分流安排。采取自
4、愿选择与组织安排、整体划转与统筹调剂相结合的方式分流。分流前根据教职工编制类别及实际任教情况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分流类别,由区教科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分流方案,按程序依法依规实施。撤并期间,撤并学校教职工区内调配冻结。(三)资产处置安排。按照“教育优先、统筹考虑、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分类处置”原则,被撤并学校资产由区教育主管部门统筹,镇(街道)和相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置,优先用于发展当地教育事业,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处置和占用。未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财政国资审核评估,擅自变卖或占用教育资产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做好撤并学校的资产审核、登记和保管工作,凡资产处置方案均须报区教科体局、区国资
5、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撤并期间,各撤并学校不得新增债务,防止一切不合理开支,必要支出须经学校审核,区教科体局进驻工作组审批。五、职责分工学校撤并工作由区教科体局牵头,会同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分工如下。区教科体局:负责本次学校撤并的统筹工作,师生分流、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登记、制定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及撤并申报等工作。会同学校所在镇(街道)做好宣传引导和政策解释,认真履行控辍保学责任,避免因学校撤并导致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失学。区政府办:负责本次学校撤并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区网络舆情中心:区委政法委牵头,区信访局、区网络舆情中心负责指导做好本
6、次学校撤并中信访维稳及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区公安分局:负责学生上下学治安巡逻,护航师生安全。区委编办:负责对撤并学校教师编制收回统筹,对全区中小学校教师编制进行调整。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负责指导做好国有资产清查登记、按权限批复资产处置事项,指导撤并学校财务整合、资金清理等工作。区人社局:负责配合区教科体局做好撤并学校教师分流工作,按程序办理分流教师的调动手续,落实相关工资待遇。区发改局:负责做好政策衔接,协调解决学校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完善社会保障的政策建议等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学校撤并相关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区自规局:负责做好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
7、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优化乡村客运线路,为撤并学校分流学生通行提供便利。交警三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龙塘街道、大佛寺街道、代市镇:负责辖区内学校撤并宣传动员,做好学生及家长、群众思想工作。六、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把本次学校撤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如期完成撤并工作。(二)确保安全稳定。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全过程、全方位、多渠道搞好宣传动员,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信访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沟通化解,确保安全稳定。(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及任务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力的,由相关部门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