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构)筑物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建(构)筑物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保养,加强化工企业建(构)筑物的管理,防止损坏和发生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3 .管理职责技术设备部负责建(构)筑物的登记,产权证办理及日常维护和报废审批等工作。4 .定义4 .1建筑物是指生产部门、辅助部门、储运部门、办公等生产用房屋,包括砖墙、楼板、房梁、屋面、防水层、落水管、防腐层、玻璃门窗及建筑装饰等。5 .2构筑物是指与生产设备配套用的各种土建设施,包括排气烟囱、排水沟、设备的混凝土框架(如栈桥、塔架、管架等)、围墙、厂区道路、界石、水准点及地下混凝土管网
2、等。5 .具体规定5.1 全厂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部门是技术设备部,安全、生产等部门应协助管理。5.2 技术设备部负责全厂生产区和生活区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监督和监控建构筑物在使用过程的安全性。对有安全隐患的建构筑物应即时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方案的完成和实施,确保建构筑物的整体安全。5.3 技术设备部应建立全公司建筑物、构筑物档案,并设置专人进行科学管理。5.4 新建、扩建、改建厂区建构筑物应由公司主管、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讨论后实施,并且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5.5 建筑物、构筑物、护坡应加强保护,严禁超荷载使用,严禁随意破坏。未批准,不得改变原结构,不得随意在楼板、屋面
3、、墙上开孔打洞。5.6 技术设备部对全厂主要建构筑物、重要护坡、山岩,设置检查标志点,用于检查、观测有无沉降、裂缝、倾斜、腐蚀等异常现象,并定期一月检查一次。5.7 每年的5月至9月防汛期间,对重要的护坡、堡坎、山岩、河流、排水沟、排洪沟、消防通道等设置专人安全巡视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5.8 技术设备部负责对全厂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管理和技术管理。对建构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随时监督、监控和检查。5.9 技术设备部组织对有安全隐患的或危险建构物进行检查、监控,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5.10 全厂建构筑物按月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构筑物进行检查、观测,并作好原始检查记录。(1)有无裂缝;(2)有无沉降;(3)有无倾斜;(4)有无腐蚀;(5)有无变形。对检查出来的隐患,应监督整改,即时消除隐患。5.11 厂区道路应保持整洁,不准堆放材料、设备、物品,不准排放有腐蚀性的物料和污染物,不准随意破坏道路。6 .报废与拆除6.1 建(构)筑物达到使用年限或因项目占用等原因需拆除的,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拆除。建(构)筑物拆除前,施工部门应制定安全可行的拆除方案,报所在部门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6.2 建(构)筑物报废后,严禁使用,产权部门应及时拆除或做好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