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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XX县游客招徒奖励办法为进一步拓展我县旅游客源市场,提升“走走XX一切XX”旅游品牌知名度,鼓励旅游企业为我县招徒游客,促进我县旅游市场繁荣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地接奖励(一)对县内旅行社接待县外游客(含县外旅行社组团到我县旅游的县外游客的地接服务人数)到收费景区游览或在XX留宿的,实行分段超额累进奖励。奖励办法见下表。分段人数(人数)奖励标准(元/人)算例招徒人数奖励金额(元)1-5000(含)450005000X4=200005000-8000(含)5800020000+(8000-5000)5=350008000以上61000035000+(10000-8000
2、)X6=47000(二)地接旅行社承接旅游团队年累计人数达到IOOOo人以上,并居旅行社接待量第一至第三名的,分别增加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累计接待人数IOOOo人以上的地接旅行社不足三家时,对超过IOoOO人数的地接旅行社,按从低到高的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二、组团奖励(一)一日游。对县内外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到收费景区游览(未住宿)的,按5元/人实行累计奖励。(其中,非周末、非节假日额外奖励2元/人)。(二)过夜游。组团旅行社(县外自驾车俱乐部)组织县外游客来XX旅游,在我县星级酒店或推荐酒店、民宿住宿(实付房费超过180元间/夜),按25元/间.夜实行累计奖励(其中,非周末、非节假日额外
3、奖励20元/间.夜)。三、门票奖励2022年度,各旅行社于工作日期间购买的XX景区、XX牧场和XX山庄等3个景区的团队门票,组团社、地接社分别给予享受购票金额45%、25%的奖励。四、研学、亲子线路奖励(一)研学、亲子线路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L各旅行社在研学、亲子线路开通前,需在“XX旅游智慧营销平台”(以下简称营销平台)旅行社端口提交线路开通申请,经营销平台审核认定后,该线路正式上线运行。每家旅行社全年最多申请2条研学、亲子线路。2 .每条线路需满足全年保底1000人以上。3 .至少安排游览一个收费景区或在我县星级酒店或推荐酒店、民宿住宿(其中,亲子线路实付房费需超过180元间/夜)。4
4、.在营销平台上下单并支付购买。5,研学线路的订单中必须含有研学特有产品;亲子线路订单中游客至少有一名15周岁以下儿童。(二)奖励标准:L完成奖励条件并通过审核的一日游研学、亲子线路按5元/人实行累计奖励。(其中,非周末、非节假日额外奖励2元/人)。2 .完成奖励条件并通过审核的过夜游研学、亲子线路按15元/间.夜实行累计奖励(其中,非周末、非节假日额外奖励10元/间.夜)。3 .研学、亲子线路奖励可与其他奖励叠加享受。五、大团奖励(一)非周末非节假日大团奖励L大团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工作日期间,一次性组织超过200人以上(景区实际购票人数)的团队;至少购票游览XX牧场、XX山庄、XX景区、
5、XX景区、XX景区等5个景区中的2个景区且在XX住宿一晚及以上。如有新的收费景区和项目开放,经XX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定后,可列入非周末非节假日大团奖励政策。4 .奖励标准:200人大团一次性奖励25000元、500人大团一次性奖励65000元。奖励资金由县旅投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统筹整合,并在组团行程完成后一周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一个月内兑现奖励资金。5 .享受非周末非节假日大团奖励政策后,旅行社不再享6 .县旅投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可享受县财政每个大团6500元/200人、15000元/500人的补助。过夜房间奖励由XX旅投营销策划公司年终统一进行申报补助。(二)其它大团奖励一次性组织超
6、过200人、500人以上(景区实际购票人数)的大型团队,至少安排游览一个收费景区且在我县星级酒店或推荐酒店、民宿住宿一晚及以上的,提前5天报备至XX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经认定,在享受过夜游奖励的同时,额外给予组织者6500元/团、15000元/团的奖励。六、动车、飞机、自驾车等系列团奖励(一)动车团奖励1 .动车团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每个动车团至少30人起,年累计不少于10班;每个动车团必须经由XX市域内高铁站进出;至少安排游览一个收费景区且在我县星级酒店或推荐酒店、民宿住宿(实付房费超过180元间/夜)。2 .奖励标准:完成动车团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奖励30000元,超出300人的部分
7、按100元/人补助。每家社动车团奖励封顶50000元。没完成奖励条件的,不予以奖励。3 .动车团认定以X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定结果为准。4 .享受动车团奖励政策后,旅行社不再享受组团奖励和门票奖励政策。1 .飞机团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每个飞机团至少20人起,年累计不少于10班;每个飞机团必须经由XX口岸进出;至少安排游览一个收费景区且在我县星级酒店或推荐酒店、民宿住宿(实付房费超过180元间/夜)。2 .奖励标准:完成飞机团奖励条件的旅行社,奖励40000元,超出200人的部分按200元/人补助。每家社飞机团奖励封顶60000元。没完成奖励条件的,不予以奖励。3 .飞机团认定以XX市文化广
8、电旅游局审定结果为准。4 .享受飞机团奖励政策后,旅行社不再享受组团奖励和门票奖励政策。(三)自驾车团奖励L自驾车团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每个自驾车团需一次性组织至少20台自驾车且人数达60人以上(含);每台自驾车均为非XX市牌照;至少安排游览一个收费景区且在我县星级酒店或推荐酒店、民宿住宿(实付房费超过180元间/夜)。5 .奖励标准:完成自驾车团奖励条件的旅行社,一次性奖励5000元/团。每家社自驾车团奖励封顶50000元。没完成奖励条件的,不予以奖励。6 .自驾车团认定以X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定结果为准。7 .享受自驾车团奖励政策后,旅行社不再享受组团奖励七、线上平台奖励L与营销平台签
9、订XX旅游智慧营销平台分销合作协议且通过营销平台下单结算的,周末、节假日按周末、节假日订单营业额的5%奖励;非周末、非节假日按非周末、非节假日订单营业额的10%奖励。2.线上平台通过营销平台下单结算的全年总营业额达20万元的,按照该营业额的2%予以额外奖励;线上平台通过营销平台下单结算的全年总营业额达50万元的,按照该营业额的3%予以额外奖励;线上平台通过营销平台下单结算的全年总营业额达100万元的,按照该营业额的5%予以额外奖励。八、奖励范围(一)地接旅行社、组团旅行社和线上平台必须先与XX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XX旅游游客招徒合作协议,并纳入“XX旅游智慧营销平台”(以下简称营销平台)
10、,方可享受奖励政策。(二)地接旅行社必须是在我县注册,在我县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旅行社。(三)列入奖励依据的组团行程须在营销平台完成酒店和景区预定、线上支付和核销。(四)奖励政策中涉及的收费景区和项目包括:XX景区、氨泉景区、XX景区、XX牧场、XX山庄、XX景区、XX乐园、XXXX户外体验、XXX运动飞行营地、XXXX旅游区等。如有新的收费景区和项目开放,经XX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认定后,可列入奖励政策。九、其它事项(一)单家旅行社全年财政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不包含门票奖励和非周末非节假日大团奖励)。(二)奖励依据以“XX旅游智慧营销平台”数据为准。地接或组团旅行社每次形成组团行程,需
11、在系统行程单上传所有团队游客信息,并发起奖励审核,通过后即列为奖励依据。(三)奖励政策中统计的游客人数是指购买了收费景区门票或项目的人数,免费游客不列入计数范围。(四)奖励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接旅行社每季度核对一次数据,组团旅行社每半年核对一次数据,原则上奖励资金于2023年2月底前兑现完毕。(五)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行程单进行核查。旅行社若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全部奖励并报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六)年度内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或者由于旅游企业的过失,对XX旅游造成负面影响的,取消其当年奖励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七)本办法由XX旅投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