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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见习管理规定一、教研室应重视临床见习教学,加强见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二、选派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临床经验较好,责任心强的教师(主治医师职称以上教师应占60%以上),脱产或半脱产组成指导见习小组,并指定一名组长。指导见习教师应参加听课,熟悉课堂讲授内容。三、熟悉教材,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见习计划,上报临床教学部备案并严格执行。四、教学方法可采取教学查房、回顾性提问、病例分析、病历修改、操作示教、小讲座及布置思考题并答疑等方式,完成教学见习工作。五、入科后必须进行岗前教育,根据教学大纲要求,通过整个科室收集住院典型病例,以保证典型病例能在见习中见到;同时应采取交叉查房、典型病例示教的方法使每位学生加强接触面。六、指导并传授学生各专科疾病的问诊、规范的体格检查方法,准确地确定阳性体征及其在诊断中的意义;指导学生规范地书写病历并仔细修改。七、组织典型病例的示教,并通过诊断、鉴别诊断的讲解,使学生能通过一个病例的了解,举一反三,掌握多种疾病的知识和相互的鉴别。八、带教老师应严格管理学生纪律,严肃学风,严格指导学生在病房中仪态、言行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工作作风及医德医风。九、定期组织考核并做好成绩登记及分析,见习结束时见习组长应做出书面总结,肯定成绩,提出不足及改进意见,存档并上报临床教学部。十、岗前教育、教学查房、病例分析、病例讨论等带教内容要求有记录、有课件、有学生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