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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掌握真实的教学质量信息和教学动态,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特制定此制度。第一章学生评教制度第一条学生评教主要是针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第二条学生评教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考试前的第3至第4周,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参评人员为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参评学生对本学期本班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做出公正评价。第三条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务科负责安排,各专业科组织具体实施。评教期间由教学科进行评教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专业科、教务科每学期均需进
2、行评教汇总分析。第二章学生座谈制度第四条学生座谈内容包括:(一)学生对学校和专业科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学生学习情况的意见和建议;(二)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第五条每学期开学后第五周召开学生座谈会,工学交替教学环节结束后要召开学生座谈会。各专业科确定座谈会的具体时间,提前报告学校教学教务科、督导室。第六条座谈会由各专业科、教务科按年级、专业分别组织,每班选4,5名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第七条各专业科科长、教研组组长和骨干教师参加座谈,教务科、督导人员室列席会议,并安排专人做好座谈会纪录。第八条对于学生座谈会反映的问题,按不同类别分为:专业科能
3、解决的,要有明确的答复,要确定解决问题的期限和程度;专业科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地向有关部门反馈,并告知反映问题者。第九条各专业科于学生座谈会后一周内对座谈会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做出总结,并报学校教务科、督导室。第三章教师座谈会制度第十条教师座谈内容包括:(一)教师对任课班级学生素质和学习状况的分析,针对性地提出对该班级所在专业的专业建设方案、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改革、课程安排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教师对学校、专业科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教师对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十一条教师座谈会可结合教研活动按专业教研室组织召开,要邀请企业兼职教师参加,专业科领导分头参加各教研组的座谈
4、,并安排专人做好座谈会纪录。第十二条专业科确定座谈会的时间,提前通报教务科、督导室,督导室列席会议。第十三条对于座谈会教师反映的专业建设、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教学改革、课程安排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专业科领导要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专业科能解决的,要限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并组织;专业科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反馈相关信息。第十四条各专业科于教师座谈会后一周内对座谈会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做出总结,并报学校督导室。第四章企业走访制度第十五条定期走访合作企业特别是校企合作理事会单位,了解企业对学生在知识、能力方面的需求,对学校专业教学质量的评价和本校毕业生使用的满意度评价。第十六条定期组织
5、毕业生跟踪反馈,分析教学培养过程对学生就业、就业质量、职业发展潜力的影响,以多方评价的意见和信息为依据,对人才培养质量改进提出意见。第十七条定期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数据采集平台做数据分析,结合第三方教育咨询和评估机构对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测量与评估的数据,专业教学团队每年要完成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报告。第十八条走访学生实习、就业单位原则上安排在每届毕业班学生顶岗实习的第一个学期进行,毕业生一年后的就业跟踪调查每年10月份进行,由学校招生就业科组织安排,各专业科具体实施。第十九条参加走访人员负责征求企业对学校、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收回学生实习、就业单位走访调查信息反馈表。第二十条各专业团队调查反馈后,对反馈情况进行汇总,认真研究反馈意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数据采集平台的数据,每年完成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报告。并以报告作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持续改进的依据,同时将分析报告反馈给招生就业科、教务科、督导室,作为就业工作调整、专业教学改革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分析的依据。第五章其它第二十一条设立教学信息反馈信箱,随时收集学生、教师的反馈情况。第二十二条学生、教师在上述渠道不足以反映其对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随时向所在专业科及教务科、督导室反映,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拒绝。对学生和教师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对待,并做出合理解决问题的承诺,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也要给予一个较为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