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及行政问责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及行政问责管理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黑经院政字(2011)46号关于印发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补充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补充规定已经2011年12月8日院长办公会议探讨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附件: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补充规定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主题词:劳动纪律补充规定通知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11年12月16日发出共印50份学院教职工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补充规定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肃穆工作纪律,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在实施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和请假制度(黑经院政字(2009)5号)和学院教职工指纹考勤管理方法(黑经院政字(2010)19号)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院
2、实际,特做如下补充规定: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部门副职及其他工作人员请假1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周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一周以上由院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1天由分管院领导审批,1天以上党群部门由党委书记审批、行政部门由院长审批,否则视为脱岗,事毕后销假。二、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学院组织的各项会议及活动,参与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缺席按旷工1天计算)。因特别状况不能参与人员,必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学院召集人请假,任何部门不得用学生顶替。参与会议,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将手机调成静音或关机,会议期间,不随意走动。对不遵守纪律者,由会议承办部门进行统计,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三、严格执行外出办事制度。院
3、外出办事是指1个工作日内外出,外出办事要仔细履行手续,当事人要在外出前填写“外出登记表”,“外出登记表”必需由本人填写,负责人签批。该表由部门考勤员保管,如在检查过程中发觉外出未填表登记者视为漏岗,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切实坚持和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必需按要求到岗值班,并填写值班日志,遇到突发事务,刚好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不按时值班按旷工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事故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肃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五、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各项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工作,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因消极怠工、办事不力、玩忽职守而造成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责任。六、为规范工作纪律,维护规章制度的肃穆性,由人事处牵头、会同学院办公室、监察审计处、教务处负责,将不定期抽查职工上班在岗状况,对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漏岗、旷工、玩忽职守等现象,一经发觉,肃穆处理。七、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学院职工外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