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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制度为进一步管理好学院固定资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资(2016)1号)、XX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X)、XX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X职(202X)X号)的规定,结合学院固定资产管理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一、基本原则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应坚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统一部署、限定时间、认真彻底”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提供的资产账、表等基础数据和运用行政控制和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账实资产的全面核对。二、工作目的通过定期的清产核资,可以摸清学院的资产状况,界定资产的所有权,核实学院资产占有量,发现
2、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资产的流失,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三、清查范围学院各教学单位、各部门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单价在100O元及以上固定资产及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需要作为固定资产入库的其他资产。四、清查内容固定资产的账、卡、物相符;固定资产的现状;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的配置;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与保养;固定资产档案资料的完整。五、计划安排学院对固定资产的清查实行抽查和全面清查相结合的方法。每年选取不少于2个教学单位和5个党政部门进行抽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为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六、人员组成学院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后勤管理处牵头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小组人员由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纪检部门、各使用单位使用部门管理员和有关方面技术人员组成。七、工作要求首先由后勤管理处制定固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下发至各单位各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时间规定及人员安排上积极配合,保质保量的完成清查任务。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使用部门要如实填报盘盈、盘亏明细表,并附有关情况说明,报送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再按照国家有关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方能作调账处理。其中对于盘盈的资产按未登记已使用类目重新验收入库、登记造册,粘贴固定资产标签。八、本制度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和修订。九、本制度自X年X月X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