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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时隔7年中央再次对此规定进行完善。新修订的规定,具体规范更加深入,更加细致,更加增强了针对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一直高度重视,并始终着力坚持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组织部门的干部人事工作提供了新的遵循和启示:选任用人要始终坚持“严”的标准。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在内容上强调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进一步严格了程序、规范了方式、细化了举措。在制度执行上,从严要求要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
2、化。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切实按制度落实、按规范执行、按程序办理,认认真真、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干部退休、任期、问责等各项制度。知人善任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此次出台的制度规定尤其聚焦了对“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身居其位不谋其政、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缺乏有效整治措施的问题;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应当调整的10种情形,并进一步规范了调整程序和方式,增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这就要求,组织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认真梳理当地干部存在的各类问题,深入了解每位干部特点特性及擅长领域,逐步将想干事、能干事、专业化水平高的干部提拔到合适岗位,将不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进行再
3、培训、再教育、再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再次对规定进行完善,今年8月19日经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9月8日发布。这充分表明,我们党长期高度重视、着力用制度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这是一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与时俱进的
4、党内法规。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对干部要高标准严要求,不能把标准降低到不违纪违法就行的水平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重大举措,出台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试行7年来,在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促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迈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挑战、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比以往更加错综复杂。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务必把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管严管实、建好建强,让干部精神抖擞起来,通过新陈代谢保持生机活力和组织机能
5、健康。此次修订,就是要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增强信心斗志,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阵厉奋发、笃行不怠,集中精力办好自己的事情,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人最讲认真。”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敢于负责,在“下”上讲认真,不当老好人、不怕“撕破脸”。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把推进“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为勇于推进能“下”的领导干部撑腰壮胆,保证各项制度措
6、施落到实处。惩前庭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对于“下”的干部,既不能“一棍子打死”,也不能当甩手掌柜,一“下”了之。对调下来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引导他们自我加压、自我鞭策,努力进取,迎头赶上。对影响期满、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也要适时使用。通过“能上能下”,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始终保持干部队伍的蓬勃生机活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7、具有重要意义。广大领导干部要以规定为“盾”“镜”“尺”,对标对表勇担当,真抓实干善作为,用新时代的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不负党和人民重托的好干部。以规定为“护盾”,撑自身之“腰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规定的第十三条提到,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保护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规定的这一条内容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广大领导干部要敢探索、勇创新,摒弃工作中存在怕出错怕担责的思想顾虑,消除“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错误认识,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
8、先、建功立业。同时更要意识到,宽容不是纵容,保护不是庇护,规定是担当负责干部的“护身符”,决不是违纪违法干部的“挡箭牌”。以规定为“明镜”,正自身之“衣冠”。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并在第五条中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具体包括政治能力不过硬、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等。广大领导干部要认真审视自身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是否符合要求,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9、以规定为“标尺”,量自身之“长短”。规定第二条指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好干部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深刻论述,其中“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字好干部标准为选人用人树起了时代标杆。广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炼好共产党人的“心学”;要注重实际、实事求是,掌握好调查研究这个“传家宝”;要讲规矩、守底线,时刻紧绷纪律规矩这根“弦”。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感悟常言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自然界中,万事万物
10、皆有其生存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而在官场中领导干部亦有其“生存”之法。正所谓“人往高处走”,就党员干部而言,谁都渴望自己的“官路”畅通无阻,一路青云直上。而近日,中央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为出发点,着重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病症”,无疑将成为新形势下官场“生存”的新法则。从严管理,让庸者下马。“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规定的一系列完善的机制、规范的程序,就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为官不为”的“病症”进行了“对症下药”。6种“下”的渠道、5种问责情形“明码标价”,让为官不为者“下马”成为现实,彰显出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与决心。落实督促,
11、让劣者出局。有了制度,贵在贯彻落实、执行到底,重在督促形成长效。规定中对不适宜担任干部调整后的使用和复出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范,同时明确“一把手”责任、加强督促检查,探索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合格者出局到底。创新务实,让能者上位。良才善用,能者居之。规定的出台以用人为导向,一条条规矩针对性强,接地气、思维新,注重以完善用人机制为出发点,切实激发党员干部创新务实精神,鼓励干部干事创业,杜绝了“好人主义”,畅通了能者上位渠道,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
12、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件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严”。严字当头,高标准严要求,是贯穿文件的主基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把“从严”体现在制度安排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在指导原则上,强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对不符合好干部标准的,坚决进行调整。在制度规定上,强调严
13、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任期制度、问责制度、严肃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等,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完善,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方式、细化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强调严明纪律,建立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从而将从严要求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二是“聚焦”。对准问题、聚焦难点,是这个文件的一个鲜明特点。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此,这个文件在强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的同时,重点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作出规范。三是“务实”。注重务实管用,是法规制度建设的
14、重要原则。规定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抓住认定情形、调整程序、重新任职等关键问题进行规范,尽量明确具体、符合实际。建立健全“上”“下”机制是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能上”是一种激励,“能下”同样是一种激励。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并不是为了惩戒处分、排斥打击哪个干部,而是要建立优胜劣汰、奖优罚劣、激发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新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
15、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规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吸收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鲜经验,健全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对于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具有重要意义。一、规定能下情形,严明“下”的标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亮明标准、划定底线。包头市着力把干部“下”的情形立起来、“下”的程序规定好,确保在实践中干部可对照、组织易判断、操作能执行,真正让干部“下”得服气。出台不担当不作为领导干部认定和组织处理办法(试行)
16、,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11个方面,细化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并明确约谈、书面检查、诫勉、离岗培训、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方式。研究制定关于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围绕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明确动议、调查核实、提出建议、研究决定、组织实施等5个程序步骤,并对到龄免职(退休)、届满离任、因健康原因调整、问责处理等操作规程作出规定,使“下”有标准、有依据。印发包头市受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梳理15种干部受处理处分的情形及影响期,对岗位管理、回访教育、考核评价、重新任用作出规范。构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保障链,实现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制度化和长效化。二、推行量化考核,考准“下”的依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必须精准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