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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安康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康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政发(2017)39号)和紫阳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紫政办发(2017)131号)文件精神,结合紫阳县实际,现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省市“放管服”改革要求,从与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和事项做起,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效能革命,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
2、,建立“一号一窗一网一章”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机制,进一步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创建优良营商投资环境,不断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切实增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为民利民,依法改革。从群众、企业的办事需求和切身感受出发,从政府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行政服务需要出发,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工作。(二)坚持审管分离,强化监管。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要求,将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划转到位,统一交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审批结果负责,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批后的监管负责;对暂
3、不能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现审批与监管相分离,构建集中审批、强化监管、宽进严管的新型行政审批方式和市场监管格局。(三)坚持精简高效,阳光便民。按照“阳光、便民、高效”的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优化机构设置,强化职能整合,减化审批流程,健全监督机制,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枚印章”审批,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三、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一)设立机构(2018年5月底前完成)。设立紫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列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县政务服务中心、社情民意诉求服务中心。局机关设7个股室:1.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负责局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及党务、人事、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
4、业单位及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审核。2 .商事登记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商事登记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3 .投资项目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国土、环保、气象、安监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1 ,城管交通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住建、交通、海事、运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5 .涉农事务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农林科技、水利、移民、茶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6 .文教卫生社会
5、事务审批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卫计、民政、人社、文广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7 .综合协调股(踏勘、项目代办中心):负责综合协调相关股室做好投资建设项目代办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工作;牵头负责现场踏勘、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二)划转事项(2018年6月底前完成)。按照“应进全进、统一划转、集中审批”原则,将县发改、国土、住建、交通、教体、水利、人社、民政、市场监管、农林科技、文广、卫计、环保、安监局等14个部门与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与许可相关前置事项共161项(见附件1)划转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一实施,启用行政审批
6、专用章。其他未划转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公开办理。事项划转后,各相关部门不再保留审批职能。试运行阶段,原行政审批实施部门要积极协助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类综合踏勘等工作。(三)抽调人员(2018年7月底前完成)。根据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职责和工作需要,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原则,采取“组织考核、择优挑选、人岗相适”的办法,将相关县直部门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在编人员,连人带编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体人员由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选调意见,人社、财政等部门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四)建立“三单一表”(2018年8月底前完成)。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流程清单、环节清单等三张清单和一表制综合申报表,
7、逐步形成全方位、常态化、立体式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厘清行政权力、行政责任及运行标准,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行政审批简单易学、申报材料精简规范、审批监管责任清晰明了。(五)建章立制(2018年9月底前完成)。建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内部运行管理制度、审管分离实施办法、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行政审批联合现场踏勘管理办法、投资建设项目联合图审(踏勘)、验收实施办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审批与监管信息双向推送制度、投资建设项目代办服务制度、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确保审批、监管、执法无缝对接。(六)研发系统(2018年9月底前完成)。在紫阳县电子行政审批平台和
8、电子监察平台基础上研发全县审批、监管、执法、数据交换、政务公开大数据分析平台,集成“行政审批受办分离系统”、“一窗式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智能化大厅应用系统”、“绩效考评管理系统”、”政务大数据决策分析系统”、“审管联动管理系统、”政务公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等系统功能,实现企业信息、审批信息、监管信息、执法信息、政务公开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审批监管执法“全程一体化运行”、“全程实时监察”,努力构建上下贯通、功能完善、数据共享、运行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七)设置窗口(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按照便民利民、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对办公场所和区域进行科学调整,设置公安服务
9、区、民生服务区、一窗式综合受理区(含投资项目受理窗口、城管交通受理窗口、涉农事物受理窗口、文教卫生受理窗口)、商事登记服务区(含商标注册服务区)、项目代办服务区、自助终端办事服务区、银行收费服务区、便民服务区、办税服务区、不动产交易服务区、产权交易服务区、婚姻登记服务区、民意诉求汇办中心、监察督查中心和出入境管理中心、投资项目审批区、城管交通审批区、涉农事物审批区、文教卫生审批区、商事登记审批区、专家会商区、商务会务区、政务公开服务区、档案服务区以及相关集中办公区。(A)培训人员(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组织选调人员跟班学习培训,原审批部门要配合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按照培训计划对
10、选调人员的业务办理、软件运用及政务礼仪进行进行现场培训,确保其尽快熟悉业务,开展审批工作。(九)试运行(2019年11月底前完成)。运行初期,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共同参与、信息共享、互为监督、责任共担”的原则确保过渡期的平稳运行。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办理结果应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双方互认后再向行政相对人发放办理意见,但办结时间不得超出对外承诺时限;审批事项涉及现场踏勘的,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协调股(勘验、项目代办中心)应及时通知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一并参加,踏勘结束后双方应对踏勘结果实行互认;在行政审批各个环节中,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各职能部门存在判定差异的应通过书面方
11、式及时给出意见,并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分歧,达成共识,推进审批。正式运行阶段,行政审批服务局独立行使审批职能,各职能部门不再参与到行政审批事务中,转而应专注于承担并履行审批后的监督管理职责。四、保障措施(一)精心组织,稳妥推进。成立县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陈莲任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罗云忠任责任组长具体主抓改革工作,各涉改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主任李振国任办公室主任,县编委办主任贾晓鹏、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汪泽海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方案、研究制定改革工作制度及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解决改革工
12、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积极稳妥推进。(二)加强协调,无缝衔接。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细化方案,有序推进。组织部门负责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局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编制划转工作,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三定”方案;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相关人员划转工作;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事项归并、流程再造、机制创新等相关工作;相关各部门负责做好国有资产、档案交接等相关工作。在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划转、审批局尚未正式组建运行的过渡期,各相关部门要正常履职、做好审批服务工作,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现象。过渡期内发生的损害市场主体和
13、群众利益的各种违纪违规审批行为,由原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组建运行后,对其职责范围内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三)严明纪律,确保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复杂性,既要积极主动,又要蹄疾步稳,把握好改革方向,解决好疑难问题,掌控好工作节奏,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上来,使改革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少走弯路,取得实效。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划转行政审批职能工作负总责,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并建立工作台帐,各相关部门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效能低下、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等行为,移交县纪委、监察委追究相关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