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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区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1.I编制目的提高全区旅游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潮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生命财产安全。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汛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综合实验区2017年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制定本应急预案。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区旅游系统洪涝台风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
2、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1.4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突出在应急处理中必须首先确保游客人身安全,做到以防为主,防抗结合。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区旅游行业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具体落实。委机构总体负责行业监管责任,委行管处负责行业监管具体责任,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风景区监管责任,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负执法执行责任,区旅游集团对其所属的景区负责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各层面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和管理人要具体负责,确保责任
3、机制化、网格化。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旅游企业的洪涝台风灾害应急工作第一负责人。1.4.3 快速反应,统一协调原则。发生洪涝台风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时,各旅游企业快速响应,在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地做好应急处理和灾后恢复正常旅游工作。2、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1. 1防汛防台组织机构1.1.1 成立*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防汛防台风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委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旅游防汛、防台风风险预警、处置工作。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担任指挥长,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行业管理处、产业促进处、市场开
4、发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以及区旅游集团、区旅游行业协会等主要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行业管理处。1.1.2 各星级旅游酒店、旅行社及相关旅游企业各自设立安全应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企业防汛、防台风工作。2. 2工作职责3. 2.1指挥部职责:(1)在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全区旅游行业防汛、防台风工作,并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2)制定旅游防台风响应应急方案,及时向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党工委、管委会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3)指导、督促各相关旅游企业、旅游景区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包括应急宣传、检
5、查加固和关闭旅游景区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疏散游客,确保游客人身安全。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台风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旅游从业者和游客的安全意识;(4)指导和协调灾后全区旅游业恢复和处置工作,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团和旅游者提供救援,组织、协调旅游行业专业救援小组的工作;(5)提出惩罚和奖励意见,对防汛防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按照奖惩条例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 2.2成员职责分工在委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协同作战”的原则,各成员各司其职,开展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1)行业管理处: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并履行行业职责。负责指挥
6、部日常工作,在委领导指导下,牵头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及时传达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指挥部领导的工作部署,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联系,及时上传下达。负责组织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编制防汛防台风预案,起草有关防台风工作各项文件和通知。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宣传、抗灾救灾和恢复处置工作;负责汇总各处室单位防汛防台风期间监管责任单,将具体人员和监管对象逐一挂钩对应。负责指导和督促旅行社和星级酒店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沟通旅游行业协会。监督落实安全防范及救援工作,提出协调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其他委领导交办的任务。(2)办公室安排防汛防台风的值班,落实
7、值班制度,负责委机关内部防汛防台风工作。提供防汛防台风所需物资,保证救援物资的供应,包括:有效通信工具、照相器材、单位值班应急车辆及其他急救工具。根据指挥部预案安排,通知所有预案内人员;组织灾后善后工作,组织相关处室拍照取证,清点损失的物资;负责相关资料收集和归档,组织相关数据统计及汇总工作。(3)产业促进处负责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旅游民宿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第一时间将A级旅游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提醒并督促涉旅产业项目以及相关旅游企业根据情况适时停工。做好灾后善后处置工作。(4)市场开发处负责对接*电视台、*时报、*网等媒体单位,做好防台风工作宣传、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8、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的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5)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区旅游集团落实风景名胜区防台风工作,并督促旅游集团及时通过景区告示、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游客、社会大众告知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并将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协调、指导风景区灾后善后处置工作。(6)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负责组织对风景名胜区、重要旅游景点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专业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协调滞留游客转移工作;赶赴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抢救在洪涝台风中被困现场人员及其重要物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信息。(7)区旅游集团承担所属风景名胜区(龙王头、仙人井、石
9、牌洋、坛南湾、南寨山等)以及所属的旅游项目、企业的防汛防台风安全主体责任,成立安全应急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集团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做好各项沟通工作,及时通过景区告示、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向游客、社会大众告知景区关闭及开放消息,并第一时间将消息汇总至行业管理处。做好景区内滞留游客转移救援工作。(8)区旅游行业协会负责通知协会有关成员做好防台风工作,提醒旅行社、导游以及散客避免带队或自行前往风景区、海边等易发事故高危地带。与行业管理处紧密沟通,及时报告有关旅客遇险消息。3、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处置措施3. 1应急预案启动程序3.1.1 一旦发生洪涝台风预报,收到*综合实验区气象局发布洪涝台风
10、预警信号,行业管理处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同时向省旅发委和区有关职能部门报告。3.1.2 一旦发生台风预报,都应视台风的级别、严重程度上报相应的社会救援部门。3.1.3 指挥组成员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其职责,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其职责的,其职权转交本单位(部门)其他负责人。3. 2应急预案处置措施3. 2.1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指挥部成员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通知各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有关单位,并结合自身特点,认真抓好落实,以防患于未然。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上级部署,全面及时布置,确保防御工作的开展。5. 2.2落实各成员职责,强化组织
11、协调工作。指挥部要强化指挥,办公室要安排值班到位,各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随叫随到,风景名胜区管理局、风景区与旅游执法支队要深入各旅游企业和景区检查指导,督促防范工作的落实,确保防御工作科学、顺畅、有序。3.2.3加强信息反馈和值班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保证人员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反映和处置台风灾害造成的各类事故。4、防台风预防、预警4.1预防、预警信息行业管理处和委值班室要及时收集洪涝台风动态信息,密切关注洪涝台风动态,及时报告委领导和告知各处室。在台风登陆前48小时,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及时通知各旅游企业、各景区等重点单位,市
12、场开发处负责协调组织布置在*相关媒体、龙凤头电子显示屏、景区大门口等及时发布最新洪涝台风消息,提醒游客做好防御台风准备。4.2防台风预防、预警行动4.2.1台风前工作准备(1)各旅游企业、景区要做好台风前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登记造册、上报、处理,发出台风前安全大检查除险责任通知书,并于每年的4月31日前报指挥部备案。特别是旅游景区、涉海旅游区,在台风来临前夕要适时关闭,以防旅游事故的发生。对旅游景区安全设施和危险部位进行检查、加固,对因台风可能造成的后果要有充分的估量。(2)各旅游企业应备足抢险物资和救生器材,分储到各单位仓库。(3)各旅游企业、景区都要制定本单位的防台风应急
13、预案,落实抢险队伍在抢险时的组织、联系以及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并报指挥部备案。(4)各旅游星级饭店要在大堂醒目位置对住店客人进行防台风温馨提示,同时在客房放置温馨提示;要对户外广告进行加固除险,对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应予拆除;要备足抽水机、沙袋、基本食品等物资,保证防御台风的需要。地处海滨的旅游星级饭店特别要做好门窗等的加固工作。台风来临时,要及时通知住店旅客不要随意外出,劝阻游客在台风期间不到各景区游览参观,确保安全。(5)各旅行社要全面做好防抗台风应对工作,要将台风最新情况及时告知外地组团社,及时调整来*的旅游行程。要密切跟踪了解旅游目的地台风动向,确保台风登陆期间没有旅游团队到台风地区开
14、展旅游活动。对已经出行的旅游团队,要加强联系,告知有关台风信息,做好相应的安排调整。导游员和其他旅行社工作人员都要将台风信息向出行团队及游客做出安全告示。台风期间,导游员不得脱离团队,要始终坚持与团队游客在一起,并积极协调饭店等接待单位,认真做好游客的安全保障和安抚工作,避免出现意外事故。要向外地游客宣传台风的巨大威力,及时劝阻游客不得到户外和海边游玩、游泳,坚决杜绝游客就近观赏台风的危险行为。要将景区关闭信息告知游客,并积极做好游客劝导和安置工作。要密切关注有关台风的各项公告,做好团队游客的解释安抚及转移安置工作。4. 2.2台风、风暴潮预警当预报即将发生台风、风暴潮灾害时,*综合实验区旅游
15、发展委员会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第一时间通知各旅游企业、景区做好相关准备。4. 2.3预警级别按照灾害的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台风预警级别分为一般(W级)、较重(In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5、应急响应5.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是: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小组协调;强化纪律,依法防台风;快速反应,保障有力;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科学调度,防抗结合,确保实现防台风工作目标。5. 2应急响应行动5. 2.IW级应急响应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通知后,行业管理处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指挥部各成员处室、单位,向各
16、旅游企业发出通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1)汛情、雨情和台风期间,指挥部加强值班,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密切关注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2)指挥部各成员密切关注、跟踪所联络对象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区旅游集团根据有关部门或指挥部通知,及时关闭景区;若无通知,自行根据各景区情况适时关闭,并提前向社会公众发布消息,报备风景名胜区管理局。(3)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省旅发委下达等部署、要求抓好落实。6. 2.m级应急响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In级应急响应后,行业管理处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关于防御XX年XX号台风XX号通知”,提出防御工作要求,并做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