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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中共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教育局和各中小学、幼儿园。二、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三、考核要求(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属单位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学校要开好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各级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二)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要坚持普法实践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和教师的法律素质。要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
3、识。(三)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总体布局和计划之中,制定系统内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每年4月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四)教育局文体股具体承担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办、总结、信息报送、考核和通报等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各处室和学校普法工作的指导,建立“一月一安排、一季度一检查、半年一总结、全年一考核”的普法机制;对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要进行督查,把工作信息上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要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适时对检查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和考核情况转化为年度考核分值予以落实,确保普法工作任务的实现。各责任和协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普法实施方案、半年和全年普法总结、信息和好的经验做法,于每年6月28日、12月28日前报至教育局32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四、考核及分值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个人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各中小学、幼儿园普法责任制的考核计入年度效能考核。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