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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的管理,提升我市标准化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浙江省标准化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江省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化试点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推动标准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引领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增强标准化治理效能,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切实发挥“标准化+”对我市“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发展的规制、引领和支撑作用而实施的各类市级标准
2、化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市级项目”)。由我市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承担的国家级、省级相关标准化试点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委、省标准化管理部门颁布的相应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标准化试点项目由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协调和管理,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自愿申报、有序实施”的原则开展。在标准化试点项目选择、申报和实施过程中,各区、县(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各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作为标准化试点项目的主管单位,做好项目实施的督导工作。第二章项目申请与立项第四条在绍兴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可以采用单独或联
3、合体形式,自愿申请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的,联合单位一般不超过三家。第五条申请标准化试点项目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二)能够向所在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争取试点政策、资金或其他支持。(三)未发生重大产品(含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近三年内承担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无不诚信行为或验收不合格。(四)具有较强的行业或社会影响力,发展潜力良好;单位规模和条件与所申报的标准化试点项目相匹配。(五)承诺并执行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4、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第六条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市级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市级项目应当填写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附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征得区、县(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区、县(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与初审后,由区、县(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并报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市属单位申报材料由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与初审,推荐并报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第七条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市级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根据审核结果下达立项计划。市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在立项计划下达后填写并递交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
5、见附件2)o第三章项目实施与验收第八条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建立试点项目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加强标准化宣传和培训,促进标准化人才培养,对试点项目开展有完善的总体部署、明确的建设目标、科学的实施方案和必要的经费保障,有序组织实施,按时完成试点项目建设。第九条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第十条标准化试点项目应当严格按照任务书进度要求开展验收工作。第十一条标准化试点项目到期前二个月,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细则(以下简称评价细则,见附件3)或其他对应的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我评估。第十二条自评合格的标准化试点项目,其承担单位应当向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县(市)标
6、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申请材料应当包括:(1)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申报表(以下简称验收申报表,见附件4);(2)自我评估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验收材料的初审,签署验收初审意见后,将验收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上报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三条标准化试点项目自评不合格或初审未通过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可提出书面延期验收申请并说明理由,经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建设时间可最多延长一年。第十四条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任务书评价细则等依据,对标准化试点项目进行验收。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
7、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第十五条标准化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准备以下验收材料:(1)项目验收申报表;(2)项目自我评估报告;(3)项目任务书;(4)评价细则;(5)评估验收报告(见附件5);(6)其它相关材料。第十六条市级项目验收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第十七条验收不通过的市级项目,应当按评估验收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半年,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试点。第四章项目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承担、推荐(主管)单位应当各司其责,共同做好项目试点的开展、实施及保障工作。第十九条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作为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荐(主管)单位
8、的相关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试点工作的日常督导,对组织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的标准化试点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进行复查,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送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Ilo第二十条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化试点项目的指导,不定期抽查项目实施情况,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第二十一条市级项目试点期间,出现重大产品(含服务)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事故,或受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并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撤销项目试点资格。第二十二条对不按任务书开展工作,无故逾期不开展自我评估、验收申请以及验收不合格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可由市标准化
9、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严重中止项目、终止项目或撤销试点资格,并记入标准化试点项目信用系统。被撤销试点资格的标准化项目承担单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标准化试点项目。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L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2 .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书3 .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细则4 .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申报表5 .评估验收报告绍兴市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表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电话联系人职务/职称电话E-mail手机传真申报单位基本概况及标准化基本情况(可另附纸)标(可另附纸)目度排项进安
10、保障措施申报单位意见(盖章):负责人:(盖章)年月日区、县(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区、县(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任务书试点名称:试点时间:年月至年月试点承担单位:试点主管单位:一、试点项目基本信息试点名称试点类别口市级标准化试点承担单位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参与单位主管单位联系人电话项目参与人员信息姓名工作单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项目分工二、试点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三、试点项目预期实现目标(包括标准框架体系建立、拟制定标准数量及清单
11、、社会经济效益等)四、试点项目实施计划、时间进度、阶段工作内容(包括宣传培训、标准框架体系建立、标准制定、标准组织实施、申请验收等)起止时间阶段工作内容责任人五、试点项目经费保障情况1.经费来源(包括当地政府、有关单位经费投入等)2.经费预算支出安排(万元)支出类目合计预算财政经费自筹经费具体测算依据和说明六、试点项目相关单位意见承担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参与单位(盖章):年月日主管单位意见(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区、县(市)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年月日附件3绍兴市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评价细则(农业农村)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内容要求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一
12、、基础工作(18分)1.1组织机构建设建立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3a)建立标准化试点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1分;b)机构成立、运行的制度文件齐全,1分;C)机构分工有序、人员职责明确,1分。1.2组织管理工作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利用会议或其它有效形式进行广泛动员,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标准化活动。6a)试点实施方案清晰,明确试点内容、目标、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2分:b)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试点单位责任分解明确,组织有序,分工协调配合,2分;c)召开动员大会或采用其它形式进行广泛动员,1分;d)建立明确的监督检查制度,农业标准化试点具有质量管理措施及相应的责任制1分。L3标准化人员
13、的标准化意识试点单位应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并经过培训,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标准化知识,职责、权限明确,标准化意识较强。3a)有相关文件或材料明确专(兼)职标准化人员,且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1分;b)有专(兼)职标准化人员接受培训证明材料,或具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标准化知识的有关证明材料,1分;c)有明确专(兼)职标准化人员的职责、权限的文字材料,标准化人员在工作中能主动和自觉实施标准,1分。L4保障措施试点政策制度健全,资金有保障。61 .试点工作纳入试点单位总体规划或工作重点,2分2 .试点单位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力度大,作用显著,2分;3 .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试点单位财政预算,提供必要经
14、费保障,确保试点实施,2分。二、试点2.1标准根据试点工作需求和目标,建立完善的13a)构建标准体系结构图,有标准明细表及相应编制说明,3评价项目评价内容内容要求分值评分标准得分备注实施(55分)体系构建标准体系,内容清晰、重点突出,体现试点特色,与试点实际相适应,可操作性强。分;b)标准体系体现试点和领域特点,与试点实施方案目标相一致,农业标准体系应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4分;d)标准体系表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清楚,指导性强,3分;C)标准制修订计划符合实际需求并可操作,3分。2.2标准研制与修订围绕试点目标、试点内容与标准体系要求,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满足试点实际工作需求。13a)对标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