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1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特点、人才培养 和社会服务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课程教学和 专业实践,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提高学院教师质 量,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评价办法依据有关文件精神,适用于职业技 术学院在职在岗教师。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敬业精神,遵守师德规范,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 为人师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者,不得申报或
2、延迟申报:(一)违背师德规范,产生不良影响者,延迟1年以上 申报。(二)受警告处分或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 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三)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四)有谎报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 作假行为的,延迟3年以上申报。第四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相关 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三章初定资格条件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经考核合格后,可初定专业技术 职称:(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讲师职称。(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研究生学历后,可初定助教 职称;任教满3年,担任过2年及
3、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其他教 育教学管理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过本 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可初定讲师职称。(三)获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后,任教满1 年,可初定助教职称。第四章讲师资格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讲师职称:(一)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4 年以上。(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3年以上。(三)获得硕士学位,受聘助教职务2年以上。第七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知 识,积极参与学院课程改革、专业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教 书育人,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积极参与管理工作
4、,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参与 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 秀,或获得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十佳” 等校级以上荣誉。(二)系统担任过1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院规 定教学工作量,指导过实验、实训I、实习、社会调查等。教 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 格“以上。(三)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在学院开设公开课4次以上, 评价良好;或获得校级教学竞赛奖、教学成果奖、教学类表 彰1次以上;或参与过教学研究项目。第八条专业实践要求积极参与专业实践活动,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 第(一)条和第(二)(三)(四)(五)条中的一条:(一)专业课教师
5、在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到企业 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系统掌握企业生产、 服务流程,了解企事业单位对人才培养的要求,实践性较强 的专业课教师需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累计6个月以上或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 活动(每年学院组织的航空企业的实践活动和个人自行联系 的航空企业的实践活动各一次以上)。(二)注重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直接指 导的学生在校级以上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竞赛中获得二等 奖以上奖励1项以上,且本人获指导教师奖。(S)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本人在省级以上 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 获三等奖以上奖
6、励1项以上;或创作的作品被市级以上专业 机构收藏、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设计项目被采用1件 以上。(四)有一定的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承担过企事业单 位横向课题1项以上,项目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 式协议和结题报告,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 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五)其他学院认可的专业实践成果。第九条教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结合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开展研究工作, 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本 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3 万字以上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篇论文。第五章副教授资格条件第十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副教授
7、职称:(一)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讲 师职务5年以上。(二)获得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三)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 ;或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受聘讲师职 务3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任 现职以来,均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6条中的两条:1 .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获得学院“优秀班 主任”、“优秀党员”、“*十佳”等校级以上荣誉。2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或省(部)级二等 奖1项以上(排名前5);或市(厅)级教学、科研成果一 等奖2项以上(排名前3)。3 .担任省级以上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
8、业、精 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排名 前2)。4 .本人或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 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1项以上。5 .主持省(部)级以上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课题通 过鉴定;或主持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2项以上,课题通过鉴 定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 利1项以上(排名第1) o6 .入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项目;或获得省级 以上优秀教师等综合性表彰。第十一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高 等职业教育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学院课程改革、专业建设等 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丰富的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
9、法先进, 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积极参与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 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或获得学院“优秀班主任”、“优秀党员”、“*十佳”等 校级以上荣誉。(二)系统担任过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院规 定教学工作量,指导过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毕业 设计(论文)等。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近5年学 院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 秀”。(S)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获省级以上教学类竞赛奖或 校级以上教学类竞赛一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 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前3名),或主持校级以上
10、教改课题1项以上,课题通过鉴定。(四)担任校级以上团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前 2名),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聘任决定。第十二条专业实践要求专业实践能力强,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一) 条和第(二)(三)(四)(五)(六)条中的一条:(一)专业课教师在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到企业 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 关和合作研发,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需取得相应的职业 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累计6个月 以上或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每年学院组织的航空企业 的实践活动和个人自行联系的航空企业的实践
11、活动各一次 以上)。(二)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直接 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等比赛中 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指导的学生毕业 设计、毕业论文获省级奖励,本人均应获指导教师奖。(三)有较强的技术服务和研发能力,主持企事业单位 横向课题1项以上,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技术难题,课题应 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签订的正式协议和结题报告,课题通过 鉴定,并取得一定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四)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课 题1项以上(排名前2),课题通过鉴定;或获得市(厅) 级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1项以上。(五)有较高
12、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本人在教育等主 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竞赛中获 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等次奖1项以上;或创作 的作品被省级专业机构收藏、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设 计项目被采用2件以上,收藏、采用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材 料。(六)其他学院认可的专业实践成果。第十三条教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在本专业省级以上刊物发表高水平代表作 4篇以上,经专家鉴定对课程教学和专业实践工作有较强的 指导作用。取得下列成果的,可视同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 专业代表作1篇:(1)撰写正式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专著8 万字以上;(2)作为主编或副主编编写正式出版的省级以 上规划教材、精品教
13、材且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3)艺术 教学类教师出版高水平的作品集。第六章教授资格条件第十四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取得副教授职称,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二)取得副教授职称,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任 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6条中的两条:1 .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或获得学院“优秀班 主任”、“优秀党员”、“*十佳”等校级以上荣誉。2 .获得过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或省部级一等 奖1项以上(排名前5)。3 .担任国家级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 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排名前 2) o4 .本人或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比赛 中获国
14、家级一等奖1项以上。5 .主持国家级教科研课题1项以上,课题通过鉴定; 获得国家授权并转化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排名第1)。6,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项目;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教 师等综合性表彰。第十五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广博、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 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相关专业领域职业教育发展趋 势。教书育人成果卓著,在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实习实训 基地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并形成有一定影 响的教育理念和教学风格。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一)近5年来系统担任过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完 成学院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全省 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
15、响,近5年学院年度教学质量考核 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二)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教学业绩突出,获得校级以 上教学名师、市(厅)级以上专业带头人、省“青蓝工程” 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等称号;或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1项以上或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三)担任省级以上团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主要负责人2年以上(前 3名),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聘任决定。(四)在指导青年教师或教师发展中心建设方面承担重 要工作,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成绩突出。第十六条专业实践要求具有丰富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 的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带
16、领团队开展专业开发,掌握行业发 展、产业调整的动态与趋势,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 影响力。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二) (三)(四)(五)(六)条中的一条:(一)专业课教师在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到企业 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6个月以上,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 关和合作研发,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需取得相应的职业 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累计6个月 以上或参加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每年学院组织的航空企业 的实践活动和个人自行联系的航空企业的实践活动各一次 以上)。(二)实训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成绩突出,担任省级以 上实训基地、科技平台、工程中心等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1项以上。(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