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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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磐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和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委发(2022)13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22)9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坚持大综合方向为统领,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对行政执法进行结构性、体制性、机制性系统集成改革,更大范围整合执法职责,优化资源配置,健全协同机制,实现部门间、区域间、层级间一

2、体联动,形成职责更清晰、队伍更精简、协同更高效、机制更健全、行为更规范、监督更有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到2022年底,县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基本建立。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占整体执法事项20%以上,覆盖60%以上的执法领域,60%以上的行政执法量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承担,60%以上的执法力量下沉乡镇(街道),部门专业执法队伍精简50%以上。到2022年底,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全智治数字执法监管体系和全要素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基本建立完善,执法平台运行率达到100%。到2025年底,权力

3、规则化、规则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基本实现,整体执法效能全面提升,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成熟定型。二、工作内容(一)更大范围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全县在省综合执法事项“基础库”一一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简称省统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教育、经信、民宗、公安、民政、人力社保、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文物、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等21个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依照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自选库”一一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简称市扩展目录)的目录清单范围,确定我县综

4、合行政执法事项,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的情况,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更大力度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坚持应统尽统原则,大力整合现有专业执法队伍,实施分级分类执法,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除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卫生健康等8大专业领域外,其他部门不再保留专业执法队伍,执法事项回归机关或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有序整合全县行政执法队伍,先行锁定现有行政执法职责的机构和人员编制,确保职责整合与编制划转同步实施。结合事项划转比例、职责边界、监管执法实际工作量等因素,科学有序整合执法人

5、员编制。保留的专业领域执法队伍实行“局队合一”执法体制,执法队伍名称统一规范为“磐安县XX(领域)行政执法队”,以部门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卫生健康领域执法队伍按照国家疾控体制改革有关部署统一设置。(三)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暂未印发)的要求,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现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原则,根据乡镇(街道)实际,实施赋权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县政府在浙

6、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简称省指导目录)和金华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基础目录(简称市基础目录)的范围内,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具体实施的磐安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并根据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实行动态调整。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违法所得和财物、吊销证照和有关资质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案件,由所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理,县综合行政指导办、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案件办理。整合基层执法职责和资源,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乡镇(街道)内设机构,以乡镇(街道)的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赋权事项的办理。乡镇

7、(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由乡镇(街道)根据本乡镇(街道)执法人员限额规定,从乡镇(街道)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含林业)、民政、文化、农业农村(含水利)、人力社保、司法、综治等执法重点领域中确定相关人员组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辅助人员由县委编办落实指标(不占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指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一招录和业务培训,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派驻的方式向乡镇(街道)下沉人员,参与、指导、协助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工会、疗休养、年休假、体检、伙食补助等)由派出部门负责发放,乡镇干部经济待遇高于县级

8、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部分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文化市场、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等8支专业执法队伍,要明确执法人员联系每个乡镇(街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派驻人员和其他专业执法队伍联系人员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指挥。乡镇(街道)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提供保障,派驻、联系乡镇(街道)的执法人员不驻村,不承担除行政执法业务以外的其他工作。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保留现有5支区域执法中队,行使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中的行政处罚职能。(四)构建全覆盖政府监管体系全面认领监管事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达到10

9、0%,实现许可(备案)、监管、处罚的关联衔接,形成闭环链条。优化8890便民服务平台功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等投诉举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职责争议处理机制。实施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包容审慎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危化品、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监管。行政处罚事项划出部门应当继续依法履行除划转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并在履职过程中实现对本部门所管理行业的有效监管,维护正常的行业管理秩序,不得怠于履职。(五)构建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形成成熟完备的整体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

10、,推广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和“说理式”“教科书式”执法模式。健全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将裁量基准运用情况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构建“审批一监管一处罚一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闭环,加快推进事前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无缝衔接。构建“检查一调查一处罚决定一权利救济(复议诉讼)”的“小执法”全流程闭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制度和指标体系,对县乡执法制度、监管履职、执法质量、队伍建设、执法绩效等进行“全方位体检式”评议,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六)构建全方位协同联动体系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指挥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8

11、7号),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指挥协调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统一指导,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出现的重要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结合省统一目录、市扩展目录和省指导目录、市基础目录职责边界划分规则,合理界定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的职责边界。建立健全部门间、县乡间统筹协调、联合执法、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协作配合等衔接机制,规范应用行刑衔接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动响应。以执法监管“一件事”集成为切入,减少多头、重复的检查事项,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七)构建全要素执法能力提升体系加强

12、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招录、分类培训、分类考核、分类管理。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执法工作实际,配备相应的执法辅助人员,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编外用工。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培训体系和规划,分领域分专业多频次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建立健全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制度,完善执法风险防范体系和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制定办案指引,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支持。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和主动执法意识,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推进严格规

13、范公正文明执法。(八)构建全智治数字执法体系全面贯通“162”体系和“141”体系,使用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推广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广应用全省基层治理系统,进一步发挥系统平台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治理的职能作用。同时聚焦“重大需求、多跨场景、改革任务”三张清单,创新监管执法数字化场景应用。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及磐安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班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改革

14、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强化对标落实。将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改革任务清单化,对照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抓好落实。5月底前,同步完成职责整合和编制划转,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统一规范部门专业执法队伍名称。6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组建并挂牌,制定磐安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同步完成事项划转。8月底前,完成相关配套制度建设。9月底前,基本完成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三)强化改革保障。落实部门和乡镇(

15、街道)的主体责任,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综合行政执法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经费保障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特殊岗位津贴、伤亡抚恤等,为改革推进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办公场所由各乡镇(街道)提供,综合行政执法标志标识、服装、装备配置和办公场所装修标准参照省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四)强化绩效评估。建立日常评价、专项督查和年度考评机制,将“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纳入对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年度考评,确保改革工作落地落实落细。适时对全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激励。(五)强化工作纪律。改革方案实施期

16、间,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等现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保密等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附件:磐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清单磐安县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任务清单序号工作项目具体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要求牵头单位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及联系人1形成健全完善的“执法目录总清单+综合执法清单+专业执法清单”体系理清县、乡两级权力清单,形成健全完善的执法目录总清单并动态调整,编制行政检查清单,确保所有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实现网上运行。县委编办县有关单位持续推进韦盛忠监督检查科张中平2根据金华市相关目录清单制定我县综合行政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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