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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0E为维护联合会的合法权益,加强联合会的财务管理,应制定规范的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团团团团团团第一章总则E第一条,为加强联合会财务管理,促进联合会健康发展,根据联合会登记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团团团胴第二条,联合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E(一)依法、合理地筹集、管理、使用资金,努力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增强经济自立能力;E(二)认真执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帐簿,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帐、结帐、报帐,编制
2、财务预决算;E(三)建立和完善联合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对违法行为应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严重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收支应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检举。0E(四)维护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不断挖掘潜力,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经济效益。000第三条,义工联合会财务自收自支、单独设立帐户、独立核算。义工联合会应根据经济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专、兼职财会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资格证上岗,每年要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学习和继续教育培yo0E第四条,联合会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遵守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并自觉接受民政、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检查。团团第五条,联合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联合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联合会的全部经济业务收支活动承担责任。团团团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六条,联合会的业务收入包括:(一)联合会会费收入:包括个人会员会费和单位会员会费;0(二)国内外有关团体、单位、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包括现金、实物及其他有价证券等泅E团团(三)政府部门或其他部门对联合会的经费资助及购买服务所拨付的活动经费收入;(四)利息、社团下属机构上交的管理费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0(五)主管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联合会取得的
4、收入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类管理,专款专用。000第七条,联合会收入的原则及要求:0团团(一)联合会的各项业务收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现行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规定的范围或批准的收费标准,合理收费;联合会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属事业性收费收入的,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纳入各级财政专户储存。团团(二)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不得坐支现金和帐外设帐;(三)联合会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和资助,必须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严禁任何形式的摊派,也不能设置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交换条件。对于国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包括实物),联合会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捐赠文件的副本和清单。m第
5、八条,联合会会费收取。联合会收取会费可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会费标准。联合会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须作为议案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有羽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联合会制定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会后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民政、财政部门备案。m第三章支出管理团团E第九条,财务支出原则及要求:团团团(一)严格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和经费开支范围办理各项支出;联合会严禁为业务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小金库便利,联合会不得列支与联合会活
6、动无关的经费。团团(二)联合会按章程规定收取的会费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可不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团团(三)经费收入只能用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截留、侵占或挪作它用;团团(四)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并呈报联合会负责人批准后才能报销;团团(五)联合会应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编制预算,其中业务活动费(包括有偿服务成本支出)不得低于总支出的三分之二,人员经费及管理费开支应限于三分之一以内;团团E(六)联合会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可提取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其中事业基金不低于50%,职工福利基金不高于30%;团团团(七)联合会投资创办经济实体和民办非企业单
7、位以及入股其他经济实体的支出从事业基金中列支;E(八)联合会召开各种会议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参照财政部现行会议费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九)联合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以及离退休后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现行统一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系列标准和有关规定,并根据联合会的经济状况办理,联合会必须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住房、养老基金等;在联合会中兼职的政府部门行政人员不得在联合会中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十)联合会的外汇开支主要用于出国考察学习费、接待费、进口仪器、设备、材料、资产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动的外汇开支团(十一)联合会财务室出纳员必须建立现金收、支日记帐,做到日清月
8、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平时除保留少量库存现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团团第四章货币资金、财产物资管理团团第十条,联合会的货币资金往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在银行开立帐号,办理财务收支的结算业务。团团第十一条,联合会的现金收付应当严格手续,加强管理,执行钱帐分管的原则,指定专职或兼职出纳员办理,并实行会计、出纳岗位分设。建立现金日记帐,逐日登记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团团第十二条,联合会的现金,除按银行规定库存少量现金备用外,都必须存入银行帐户。联合会的现金收付,除发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劳酬费
9、、差旅费以及支票起点以下的零星现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经济往来,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以现金收付。00第十三条,联合会的财产物资是资金实物形态,是联合会开展各项活动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因而应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团团第十四条,联合会的财产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一)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陈列品、大宗图书音像和其它固定资产。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物品,可视为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团团团(二)材料是指使用后即消耗掉或逐渐消耗掉不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质材料。对材料的使用实行定额管理;E(三)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
10、值较低,容易损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不属于材料范围的各种工具等。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团团第十五条,联合会的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类别或品种设立明细帐,要建立验收、领发、保管和检查制度。团团团第五章票据管理团团团团团第十六条,联合会接受捐赠必须与捐赠人订立捐赠合同,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和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赠专用收据。其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非定向捐赠货币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应使用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E第十七条,联合会原则上不得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确因特殊原因须代行政府职能,收取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
11、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收取时须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E0第十八条联合会利用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所取得的有偿使用收入,依法纳税后应作为政府非税收入,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全额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团团0第十九条,联合会使用的财政票据(含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及普通发票,由同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票据管理规定负责发放和管理。联合会使用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至少保管5年。联合会必须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门组织的联合
12、会年度检查,年检时应向民政部门报送经费收支和票据使用情况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申请使用湖南省联合会会费收据的联合会单位,须到民政部门办理会费备案审批手续,财政部门根据会费备案情况发放票据,严格实行缴旧领新。联合会持税务登记证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到税务部门领购普通发票。民政、财政、税务、监察等部门应定期对联合会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联合会单位通报检查结果。0第六章监督管理团团第二十条,联合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湖南省联合会财务管理办法和本办法,同时应该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对于不执行或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
13、,应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00团第二十五条联合会的会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坚持依法按章办事,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建立总帐、明细帐,做到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凭证、帐薄、报表齐全,数据准确,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将会计报表,分别送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联合会各项重大活动计划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较大的经费收支,都应有会计人员参加,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支出,会计人员有权拒付。联合会的会计人员调动和离职,必须报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后共同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00E第二十六条联合会可根据宗旨、任务和捐赠人的意愿设立专项基金,实行专
14、款专用。000第二十七条联合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的监督,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必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联合会的财务审计,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受理。联合会应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报告财务工作。联合会的年度预算须经理事会审定后实行。联合会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E00第二十八条联合会应定期向为该团体提供捐赠、资助资金的国内外组织、单位和个人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其监督和检查。E第二十九条联合会创办经济实体和其它实体,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联合会应监督上述实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合法经营、照章纳税。000第三十条联合会变更银行帐号和刻制财务专用章等事宜,按财政、民政、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办理。联合会的银行帐号不得出租、外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000第三十一条联合会自行终止和被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清算资产和债权、债务。000第七章附则00团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监察局、常德市地税局负责解释。0团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O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