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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新时代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为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准备工作,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年初制定调研工作方案,从今年4月上旬起,赴市规划资源局、水务局、绿化园林局、生态环境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了解不同类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赴市审计局调研资源环境专项审计等相关工作情况;实地调研了江北新区和栖霞、江宁、高淳三个行政区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赴先行城市考察学习相关工作经验;邀请行业专家举办覆盖市区两级人大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
2、专题讲座。通过调研,广泛深入地了解了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市政府根据我市国有自然资源的禀赋和管理现状,报告了2020年全市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资源及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土地资源全市国有土地总面积216929公顷,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2.9%。其中:农用地面积22250.26公顷(含耕地面积7583.61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08688.03公顷,林地面积38115.08公顷,草地面积6435.5公顷,湿地面积1500.01公顷,未利用地面积39939.59公顷(全市各类国有土地面积占比情况见下图)。截至2020年底,我市土地储
3、备机构已收储并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面积为2621公顷。全市各类国有土地面积占比情况(二)矿产资源我市已发现矿种58种(含亚种),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5种,主要在采矿种6种:铁矿678248.9千吨、锯矿634317.4吨、锌(金属量)690863.8吨、铜(金属量)422813.1吨、金(金属量)18498.1千克、水泥用灰岩1092309.8千吨。(三)森林资源全市森林覆盖面积196102公顷,林木覆盖率达31.61%,连续三年全省第一;林木蓄积量达1003.2万立方米。全市现有10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为23302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21882公顷。(四)湿地资源全市湿地保有量为9.72
4、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4.8%,其中自然湿地面积(包括河流湿地、湖泊湿地)4.6万公顷、人工湿地面积5.12万公顷。2020年我市自然湿地保护率68.6%,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五)水资源全市水资源量48.05亿立方米(不含过境水量),其中地表水资源量39.87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8.45亿立方米,地表水地下水重复计算量0.27亿立方米。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月保持100%,应急备用水源实现全市覆盖;22个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以及28条入江支流、72个重点水功能区、84个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等4项主要指标均实现100%,全市域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全市供水检测水
5、质指标18201项次,水质综合项次合格率99.99%。全市水环境质量达历年最好水平,连续保持全省第一。(六)自然保护地全市22个自然保护地(不含风景名胜区),面积48993.99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1个(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8042.04公顷,占比16.41%;自然公园21个,面积40951.95公顷,占比83.59%。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市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从夯实管理基础、加强生态保护利用等方面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划清边界摸清底数,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一是完成国有土地清查调查。完成第三
6、次国土调查,形成覆盖全市的国土利用现状成果;先行先试开展全市国有土地资源清查,资产实物量按照“国土”三调和各类专项资源调查标准统计,价值量按照2020年12月版自然资源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确定的方法核算。二是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印发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从2020年起,计划用4年时间积极配合完成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对我市辖区内直接开展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截至2020年,已推进幕燕省级森林公园项目、马汉河项目、长江流域(段)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三是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出台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暨“十四五”建设规划,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
7、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成运行智慧时空大数据云平台一期。四是统筹全域空间治理。系统构建市、区、街镇“三级”,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加强区域空间规划协同。(二)推进资源集约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土地资源使用质效。完善过渡期“多规合一”空间信息平台,推进用地指标交易和调剂使用,缓解区域资源空间不平衡矛盾;深入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全年完成231个项目、合计985.26公顷;推动出台关于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的实施方案,被省政府评为“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二是致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快
8、速高效启动二院汤山分院扩容项目各项规划用地服务;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规范承接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去年全市获批征地4.76万亩;严格把控土地供应,全年土地出让合同价款2112.94亿元,较好维护了全市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三是严格管控水资源取用。制定用水计划,严控区域用水总量,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推进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举措,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2009年被授予“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至今两次顺利通过复查。(三)加强资源保护力度,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一是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二是强化水源地安全管理,通过执行安全评估制度、强化水源
9、保护区管理、提高应急能力等措施,水源地水质达标率逐月保持100%o三是践行森林管护职责,建立完善公益林日常管护机制,认真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规定,推进林长制试点等工作。四是严格贯彻法律法规,按照市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形成市湿地保护工作第一份年报。五是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开展龙袍长江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修复二期工程、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修复等,合计完成湿地修复3500多亩,麒麟科创园矿山生态修复国家示范工程治理进度达92%o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四)创新资源监管路径,管理工作亮点突出。一是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高淳区制定发布全国首个县域GEP核算标准体系,出
10、台全省首个GEP专项考核意见,我市在此基础上探索形成了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明确了GEP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和核算方法,为把生态优势更加精准地转化为经济优势、打造绿色发展新品牌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实施“绿色银行”建设行动。在紫东地区开展“绿色银行”建设行动,通过市区联动、探索制定建养和考核标准、与在宁林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等举措,初步形成“国资运作、部门参与、政策支持、要素保障”的工作格局,并在全市所有涉农板块推广。三是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将挖掘城市更新潜力与传承历史文脉相结合,出台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指导意见,有序开展秦淮区石榴新村城市更新等4个试点项目;编制形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
11、划(2020-2035)初步成果,推进颐和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复兴,小西湖历史风貌区更新成果屡获好评。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在基础管理、开发利用、保护修复等方面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引起高度关注和重视。(-)资产管理内容体系不够健全。一是监管体系有待完善。自然资源上位法尚未整合,相关领域缺乏地方性法规,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管理中存在的资产产权主体不够明晰、管理交叉缺位、底数不清、行业标准和统计口径差异较大等遗留问题,目前在市级层面难以解决。二是不同类型规划的协调性不高。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等不同规划发展导
12、向和调查规则不同,或偏重于地方经济社会目标等发展需求,或以自然资源保护为前提,导致资源指标分配不同,“多规合一”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有待统筹。三是资产报表体系需进一步建立完善。国家层面尚未建立统一标准规范的自然资源资产报表体系和价值核算体系。我市在这一方面虽进行了积极探索,但仍难以客观反映和有效评估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二)资产利用矛盾亟待化解。一是土地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我市国土面积位列全国省会城市倒数第二、副省级城市倒数第三,“十四五”期间下达我市的土地指标还将大幅减少,土地资源和用地指标紧缺。二是不同性质用地冲突。土地资源功能错配、空间错配、结构错配等问题较为突出。特别
13、是城市边缘地带的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交错重叠,导致有些项目建设难以推进。三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产业用地综合容积率较低,单位建设用地地均GDP.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指标等低于无锡和苏州,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国家指标控制要求。四是节约用水工作力度仍需提升。我市国家级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各类节水型载体覆盖率不高,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生态向好基础尚不稳固。一是全域综合整治推进缓慢。该项工作涉及部门多,资金投入大,目前国家试点项目和省级示范项目都只有宏观政策,具体工作层面缺少实施细则,整体工作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二是土地、矿山修复难度较大。土壤
14、污染状况底数尚未完全摸清,治理修复成本高、难度大、周期长;土地性质转化未达预期,建设用地腾退后难以转化复垦为耕地,大部分只能修复为林地、草地,无法产生土地指标。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重,资金保障方式单一,政策支持不足。三是湿地修复工作不规范。区级对湿地等生态修复工作的资金保障力度和政策支持不足,一些冠名湿地公园、湿地修复的项目实际是城市公园和绿化建设项目,达不到湿地保护修复要求,后续管理难度大。四是森林资源保护难度日益增加。国办去年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令禁止在耕地上造林,我市森林资源增长空间遭到压缩;来自森林防火、林业病虫害防治的压力不断增加。五是环境质量面临瓶颈。大
15、气环境方面,“重化型”产业结构和“煤炭型”能源结构尚未根本转变,工地和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压力较大;水环境方面,“十四五”时期我市国省考以上断面数量由22个增至42个,且部分断面水质波动较大,稳定达标面临压力。六是生态环保执法力度需要增强。生态环保执法涉及部门多,部门沟通协作不够有效,基层队伍的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四、相关工作建议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加强自然资源的整体保护和高效利用,是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在要求。因此,提出以下建议。(一)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
16、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重要思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二是坚持保护和发展相统一。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履行保护和利用自然资源的法定义务。优化市域生态空间与安全屏障,加强长江生态环境系统性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三是提高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树牢绿色发展导向,协同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和资源生态保护高质量,一方面与自然要素过度消耗脱钩,通过降低资源消耗、减轻环境污染、放缓生态退化等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发展;另一方面与生态化原则挂钩,通过遵循清洁、低碳、循环的原则来实现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二)健全监管机制,统筹推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加快国有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