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三级干部听课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三级干部听课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学院三级干部听课制度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技能的主要途径。为深入了解我校教学工作状况,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听课人员和听课范围第一条三级干部听课人员指学校的校级、处级、科级党政干部等。校级指学校全体校级领导。处级包括各教学院系中层干部;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发展规划处、科研处、实验设备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监察处、图书馆、网络信息管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等行政部门中层干部。科级指教务处和学生处科级干部,各教学
2、院系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和辅导员(班主任)等。第二条听课范围是我校每学期教学计划安排的课程。二、听课要求第三条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及各院系中层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其他听课人员每月听课不少于1节。第四条各级各类人员听课均采取随堂进行的方式。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学院听课记录表(附件1),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情况、意见及建议等内容。听课后,应与师生交换意见,并要求授课教师在听课记录表上签字。第五条听课人员听课应坚持听完1节课,不得中途离开。第六条各级各类人员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听课人所在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尽快妥善
3、解决;属于其它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有关单位应及时给予回复或解决。第七条学校党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领导在听课时主要对教师的教学态度、备课情况、基本教学环节的掌握、教学方法(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和项目式等)的运用和课堂气氛的控制等做出评价和分析;各教学院系党政领导成员、教研室主任在听课时除上述内容外,还应着重对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大纲的贯彻等做出评价和分析。第八条听课制度要与各相关单位的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结合起来,积极交流和推广教学经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三、听课管理第九条每学期第14周,各行政部门听课情况由本部门专人负责统计后将统计表(附件2)送交教务处
4、;各院系应对本院系听课人员的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并将统计情况发布在本院系网站上,同时向教务处送交统计表(附件2)电子文档。教务处将对全校听课情况予以汇总分析,写出本学期全校听课情况通报,发布在校园网上。第十条听课记录原始材料由各单位自存。四、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学院三级干部听课记录表2.*学院三级干部听课统计表*学院三级干部听课记录表听课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教师信息姓名院系专业课程信息课程名称授课地点授课日期听课节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是否采用启发式、参与式、互动式、案例式和项目式等教学方法):教学情况及教学设施情况:意见及建议:授课老师签名附件2*学院三级干部听课统计表(学年第学期)听课单位:序号姓名职务应听节数听数实节完成情况备注听课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反馈)情况汇总:说明:1.本表按职务排序。2 .完成情况:填写完成、未完成、超额完成。3 .本表最后一栏,简要填写本单位听课人员中发现的教师、教学设施、教学环境等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反馈)情况。统计人:领导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