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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运营行政管理手册卫生评比实施细则1 .目的为配合学校卫生评比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同时也作为各分校、各部门进行自我检查和学校行政部进行评比考核的依据。2 .范围适用于市内分校和总校各部门的定期监检、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市内各分校之间进行评比。3 .检查组织(1)学校成立评比领导小组,负责卫生评比工作的领导和执行督查:组长:成员:(2)市内各分校的卫生由学校监检部组织统一监查时进行。(3)总校各部门的检查由各部门派员工进行定期互查。(4)学校领导对各分校和各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4 .检查评比时间(1)市内各分校的卫生监察由学校监察部随机进行抽检。(2)学校各部门定期检查每周两次,周一上
2、午9:30,周五下午17:30。(3)不定期抽查每周中任一天。5 .评比项目参照卫生评比考核标准。6 .奖惩方法(1)本评比实施细则满分为100分,实行倒扣分。检查出不合格,一项扣一分,累计计算。(2)每周分校中评比出前两名、总校各部门中评出第一名,发放卫生流动红旗一面。(3)每月检查评比结果累计计算进行排序,分校第一名或总校部门第一名奖励50元,倒数第一、二名各处以25元罚金。(4)每年连续五次位于第一名的,奖励分校或部门60元奖金。每年连续三次以上位于倒数第一、二名的,将对分校或部门处以30元罚金。(5)卫生评比由监检部负责人或部门主管直接负责,出现漏查、忘查现象,将对相关责任责任人处以每
3、次30元的罚款。7 .检查人员的具体执行方法与调配(1)检查或必须严格按照卫生评比考核标准登记打分,并注明扣分具体情况,如:X号教室桌椅不齐等。(2)检查人员每周日下午下班前定时到行政部上交上周检查结果。(3)每周二上午行政部将检查结果汇总,并于周二下午主管会公布,同时发放卫生流动红旗。(4)本周得到卫生流动红旗必须悬挂于办公室明显地方。(5)下周二主管会前各分校或部门主管将流动红旗交至行政部,开始新一轮的评比与流动红旗的发放。(6)每月的第一次主管会为奖金发放和扣罚日,各分校或部门主管到行政部领取本月检查具体安排。(7)本检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经发现有敷衍与弄虚作假的现象,将宜接由我校行政部对其作出行政及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