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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改造合同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第二条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 .分包工作内容及范围:本次承包范围包括XX宾馆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含泵房设备、屋顶消防水箱供货安装)、防排烟系统及未明确的可合理推断出的内容(每单项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明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消防喷淋系统,
2、增加喷淋泵;安装消火栓系统;安装烟感报警系统及防排烟系统;安装防火门;负责消防设计及费用;消防检测及费用、单项验收及工程完工后的消防总验收及整改等手续及费用等。特别约定:其他涉及消防工程的内容:除甲方明确不属于乙方工作范围的内容外任何图纸上显示涉及消防工程的工作内容都属于乙方的工作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未明确列出的施工项目,乙方自愿承担该施工风险,如发生超出清单中所列内容的施工项目,双方一致同意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2 .乙方还负责完成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工作,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和义务,也包括完成成品保护、交工前的竣工清理、现场垃圾的清运
3、,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3 .乙方工程量清单说明:3.1 所有消防改造工程材料均有乙方供应。3.2清单中所列工程量为图纸净工程量,损耗及预留部分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3.3相同清单项单价应一致。3.4消防清单中管道的各项试验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3.5清单综合单价为完税单价,任何情况下不再发生变化。3 .6本次消防验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取费。3.7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其内容及解释如与本合同发生冲突,应以本合同为准。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第三条作业人员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共名。第四条合同价款L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价):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2 .
4、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本合同价款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一次性包死),甲乙双方均充分认识到自身在施工过程中的价格风险及施工内容及工程量风险,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价款不做调整。2.1 如在施工过程中的确需要增加或减少本合同价款的,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并签署补充协议,其他形式导致的价款增加或减少均无效。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3.1 承包价格应视为是包工(含承包工程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健康等)、包料(详见材料、设备供应表)、包机械、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及整改并包括所有有关的费用,如劳保用品费、生产工具费、自身队伍人员的劳动保险费、医疗费、工期费、酷
5、热天气施工费、成品保护费、超高层施工费、二次搬运、技术措施费、人工费调增、人工降效、管理费、利润、企业经营费、调价、扰民调停费(指由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竣工调价、风险费、包干费、技术资料费、赶工费、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费、治安保卫费(乙方自身施工范围及生活区)、临时设施(除甲方提供之外的临时设施)、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垃圾清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竣工清理费、环境保护费、远征施工增加费、材料的卸车保管费及与其他乙方的配合照管费、现场管理费、配合费、利润及各项保险费、税金等。乙方应承诺,不得就上述各项费用向甲方提出补偿要求。此报价的清单总价包含税金(即含营业税、教育附加、城市建设维护
6、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及地方性税费等一切税费)。3.2本工程税金、定额管理费乙方在合同价格中已计取此项费用;合同价格中已包含乙方所属人员的劳保统筹费用及农民工支付保证金费用。3.3所有合同外零工禁止发生,如发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及承担。3.4任何因市场物价波动、生活费用提高、人员工资的提高、政府税收与收费的调整以及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红头文件的颁发等因素引起的承包方的成本的增减,均属于承包方自身经营风险,视为已经事先充分估计并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之中。第五条工程款的支付1 .预付款: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元)作为预付款。2 .工程进度款支付:乙方每月日上午将与甲方按月确认
7、的工作量汇总后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的工程量作为乙方当月完成的工作量。依据当月确认工程量,于次月日前支付确认工程量的的工程款,消防工程经政府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如无其他应扣款项)付至合同额的%(元),剩余%(元)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本工程整体工程保修期年期满后,扣除相应扣款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保修期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年。3 .合同价款调整方式:本合同总价不予调整。4 .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支票的形式办理,付款时甲方不得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5 .办理支付的手续为:乙方应向甲方出据(符合工程所在地地税局规定的工程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甲方须将填写齐全的、
8、票据收款人为乙方全称的支票或汇票支付给乙方指定的人员。第六条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技术要求L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需获得消防部门的施工许可为前提)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总工期:日历天为确保工期的顺利完成,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施工进度计划书一份,明确每个时间节点应当完成的工程进度,并确保按期完成。上述工期均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因素;2.工期延误:2. 1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应获得甲方书面许可,工期可顺延,但费用不予补偿。3. 2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由乙方承担相
9、关责任,合同工期不予顺延。4. 3工期延误违约处理:工期每延误一天工期罚款元/天。(包括施工进度计划书中每个时间节点的延误,该时间节点延误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独解除本协议,在施工现场张贴解除通知即可)。3.质量: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以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为准。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5. 2如果图纸和甲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的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为准;4.安全文明:4.1.安全施工:甲方、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
10、,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4. 2.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4. 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自行承担并采取紧急措施及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拍照。6. 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建筑施工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通用条款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书相应条款执行。7. 技术要求:7.1. 材料、设备供应:设备、材料一无分包方供应设备、材料1金属波纹管3水炮、消火栓箱及附件5广播系统7电缆、控制电缆9其它由乙方供应未列明材料说明:2、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故更改分包材料采购范围和品牌,确有更改必要时
11、,甲方有权更改。3、所有进场材料,应向甲方报送生产厂家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及许可后方可使用。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L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的标准和质量目标。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在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2 .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因甲方原因造成窝工的,由甲方予以经济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窝工的,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
12、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分包工程施工完毕后3日内由乙方办理书面验收手续。4 .技术及质量资料:乙方应按工程所在地关于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与乙方有关的技术及质量保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质量评定记录等。5 .隐蔽工程的检查:隐蔽工程是指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经自检合格后在隐蔽验收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及政府相关部门参加,通知时提供包括自检记录、隐蔽验收的内容(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达到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报甲方及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3、施Io6 .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承担保修责任。具体保修责任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2年,自甲方整个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乙方施工质量责任。7 .保修: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时,不得因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而延误保修,并且如乙方保修不及时,甲方有权利将需保修项由他方施工,其工程量及价格视为乙方已确认,并同意在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八条工期延误L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8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第九条驻工地代表及职责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2 .甲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指令,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3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4 .乙方驻工地代表职责:按甲方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期控制计划/质量目标以及甲方驻现场代表根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其它权利与义务。第十条文明施工L甲方、乙方应严格执行工程所在地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
15、行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第十一条材料机具供应本工程所需材料机具均有乙方自行提供,在采购及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第十二条甲方工作与职责1 .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凋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2 .负责于年月日提供施工图纸套,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3 .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4 .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5 .本工程甲方施工代表为,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人事如有变动,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6 .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第十三条乙方工作与职责1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2 .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3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小于2%,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4 .当甲方因故不能保证连续生产时,乙方在不影响甲方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将队伍进行临时调整,对所调整人员应向甲方出具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