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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医学科主管技师培训要求与考核标准一、培训目标强调受训者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了解核医学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建立较为完整的现代医学影像概念。通过培训使受训者达到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常规的技术操作水平,并能够在上级技师和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简单的科研工作。二、培训方法通过日常工作、业务学习、外出参加各种学术讲座或培训班等增强核医学理论及基本技能操作的水平。三、培训内容与要求1 .培训目的系统掌握和熟悉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掌握本学科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的核医学影像特点,并了解这些疾病所涉及的相关临床知识。2 .基本要求L核素显像:掌握显像设备的原理及其操作(SPECT、Y
2、相机);掌握辐射防护基本原则和内照射、外照射防护的具体措施及核素泄漏后的处理原则。3 .掌握甲状腺摄碘功能测定的原理、操作及其临床意义。4 .掌握全身骨显像、肾动态显像、甲状腺显像、心肌灌注显像、肺灌注显像、甲状旁腺显像,脑血流灌注显像的原理、方法、临床应用及其图像分析。熟悉肿瘤的核素显像。5 .掌握核素治疗的原理及常用核素的特点;初步掌握碘T31治疗甲亢的原理、适应证和禁忌证,掌握碘T31给药流程及注意事项。四、考核内容与要求L射线防护操作,包括Y。2 .放射性核素污染后的处理,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工作场所污染检测。3 .放射性核素99mTc的淋洗、分装、标记,显像剂制备、注射。4 .甲状腺摄碘功能测定。5 .SPECT显像技术操作、图像采集及处理,SPECT仪器质量控制与日常维护。6 .放射性核素治疗给药,包括碘T3LSr-89;皮肤血管瘤敷贴治疗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