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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根据金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金人社函U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系统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全系统在编干部二、考核办法按照分类考核、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高级中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由学校校长组织考核;其余各学校由镇(力、)教育组长组织考核;局直单位由单位主要领导组织考核;年支教及支教交流人员由支教单位组织考核。包联村驻村第一书记由教育局参照组织部对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不占单位指标,各单位根据教育局给予的考核结果上报第一书记考核结果。高级中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镇(办
2、)教育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主要领导由教育督导室采取联评方式考核;局直主要领导和机关同志由教育局组织考核;成技校校长由职教科考核。三、考核时间本年度考核工作年4月6日前结束。四、考核内容及等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能:主要考核工作能力、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五、考核程序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一)
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号)以及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号),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全系统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岗位职责为依据。(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
4、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五)各单位将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以文件形式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劳资科;(六)各单位(镇办以教育组为单位)以文件形式上报本单位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年度考核表经被考核人签字、考核单位盖章,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合格后单位统一将个人年度考核表送交至人社局档案室。(收到考核批复文件后30日内,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及时归档,逾期不再办理补办手续。)(七)人社部门对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抽查和审核批复。六、特殊情况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一)经单位批准派出学习、培训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根据学习、培训或借调单位提供的情况,由本人人事编制关系所在单位进
5、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二)考核年度内由事业单位流动调入的工作人员,在原单位工作超过六个月的,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不足六个月的,由现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三)在试用期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首次确定岗位的重要依据。(四)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以及考核年度内连续旷工十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五)考核年度内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月的工作人员,以及已办理退休或离岗退养手续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六)考核年度内接受的
6、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参照转业、退伍时部队鉴定进行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A)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或正处在停职检查期间的工作人员,暂不参加年度考核,待组
7、织作出正式结论后再确定考核等次。七、考核结果的使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签聘用合同的主要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参照公务员奖金发放的标准进行奖励,即:给予一次性奖金800元,奖励所需经费由参加考核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发放。八、考核要求(一)精心组织。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是单位对教师一年来工作的总体评价,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扎实安排,切实做到考核机构健全,考核方案科学,考核程序严密,考核结果准确。人社部门对考核工作进行抽查,监督指导各单位干部职工考核情况。(二)公开透明。各单位考核工作要充分体现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行
8、使,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的推荐要民主,考核过程要公开,考核结果要公示。坚决杜绝暗箱评优、人情评优、照顾评优等不良现象,保证考核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三)各单位在年度考核前,要对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市局设立“吃空饷”举报电话。并将公示情况与考核情况一并上报。非特殊情况单位出现被考核人员遗漏、考核等次确定错误的情况不再重新发文,造成的后果由单位负责。(四)按时上报结果。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要求:各单位于年4月6日前上报考核材料到劳资科。上报材料有干部职工考核结果文件(1份,文件内容包含:优秀人员名单、合格人员名单、基本合格人员名单、不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情况表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9、统计表,经审核通过后及时将电子版上报至劳资科.其中,高级中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局直单位由单位上报,其余各学校由各镇(办)教育组上报。(五)严肃考核工作纪律。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的,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严格落实考核优秀人员的奖金发放。本通知及附件可在金城教育劳资群下载。附件:L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年度)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部门岗位类别及等级岗位名称个人总结部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签名:年月日签
10、名:年月日单位意见:本人意见:负责人签名:年(盖章)月日签名:年月日人社部门审核意见:年(盖章)月日复核意见:负责人签名:(盖章)年月日注:1.“岗位类别”是指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岗位名称”是本人所聘岗位的名称。2.“部门主管领导评鉴意见”要明确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3.本表用A4纸正反打印。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统计表(年度)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电话:年月日项目总计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不参加考核人数小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总人数管理人员(含双肩挑)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双肩挑)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人员优秀情况(比例)单位是否受省(部)级表彰考核年度内个人是否受省(部)级表彰处分情况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同意考核结果为:优秀人;合格人;基本合格人;不合格人;不定等次人;不参加考核人。(盖章)年月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备案意见年月日注:L本表由事业单位)真写一式四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工资审核部门各一份;2.本表用A4纸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