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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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根据中国XX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国XX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监督规定(A版)中国XX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14年版)的规定,原水预处理系统土建、安装分包合同及业主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制度,特制定本考核奖励办法。2 .本奖励考核办法适用于对施工分包商的经济奖励及考核。3 .本奖励考核办法解释权属中国XX科工集团有限公司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总承包工程。二、适用范围适用于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总承包工程建设中的土建、安装等施工质量及资料报验的奖罚管理。三、职责1 .项目部负责下发工程质量奖(

2、罚)通知单及质量奖(罚)通报。2 .被处罚的单位应对通报的事件予以认可,并认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四.工作程序1 .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对不合格事件确认后,根据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中的相应条款开列不合格事实、处罚金额,经现场经理或项目经理批准后,下达给受罚单位。2 .对于处罚钱款从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3 .对于处罚后整改效果不明显或拒不整改者,从当月结算中十倍扣除。五、工程质量考核项目奖励办法XXXX热电二期900MW级燃机原水预处理总承包工程项目部设立一定的质量基金,用于工程质量奖励。1.符合下列条件的,由总承包商给予表彰或一定数额的奖励:1)在施工期间未发生质量事故。2)施工中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

3、技术提出重大改进意见,对提高工程质量成效显著。3)为避免工程发生质量事故,贡献突出的。4)为确保工程质量做出积极努力,成效显著的领导和管理人员。5)土建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达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钢筋焊接合格率100%,混凝土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6)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98%。2.分包商凡发生下列情况者,总承包商给予经济处罚,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承担返工或修复的费用外,考核5000070000元/次。2)发生一般质量事故,除承担返工或修复的费用外,考核100

4、00-50000元/次。3)建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分部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不到100%,钢筋焊接合格率达不到100%,混凝土合格率达不到100%。按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合同总价的5%oo4)安装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分部工程合格率达不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不到100%,受监焊口一次合格率达不到98%。按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减合同总价的5%oo5)施工分包商因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质量问题影响达标投产,扣除合同总价的5%o6)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四级验收管理制度和工序交接制度。a.在进行三级检查时,若出现二级检查未检或漏检,罚分包单位500元

5、,对重要项目考核分包单位Iooo元。b.申请三级检查验收的施工项目,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若整改以后,验收仍然不合格的,罚分包单位500元/次。c.在进行四级验收时,一次验收不合格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项,不及时通知总承包商和监理组织进行验收,考核IoOO元/项。d.对因返工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且不得进行重复结算。对于已成事实的不合格,但可采取其他措施使之达到使用要求的,按实际情况罚款1OOO兀1(XXX)兀oe、当本道工序结束,下道工序由另外分包单位完成的,必须办理工序交接。对于工序的交接方,没有做到及时交接的,罚相关单位5OO3OOO元;且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监理都有权利

6、要求重新检查,分包单位应无条件服从,损失自付。f.对于严重违反程序的施工,如基础二次灌浆不清扫润湿,管道焊接不开坡口、不清理,施工项目上道工序未验收直接进入下道工序等。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对施工班组及分包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1000元。7)总承包商和监理发现施工分包商负责采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无出厂合格证等各类规定证件或假冒伪劣产品的,除责令更换外,考核责任单位10000元/次。8)由施工分包商采购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质量证明文件须经总承包商和监理确认,否则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次。9)对于施工出现缺陷后,未经总包、监理单位见证批准而擅自进行处理的,罚款I

7、oOO5000元。擅自修改设计施工考核4000元/次;擅自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将对设备或系统造成不利影响的,考核2000元/次。10)隐蔽工程未经验收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项。11)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未经总承包商和监理许可擅自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5000元/次。12)属规定应取样的项目未取样或未按规定取样,以及未通知总承商和监理参加的,考核责任单位I(XX)元/次。13)属施工分包商验收检查的项目经抽查未执行验收手续,以及记录、资料不齐全、造假记录的考核责任单位IooO元/次。14)成品的保护由负责施工分包商位负责保护和看管,发生损坏时,考核责任单位500-2000元/

8、项,并负责修复和赔偿;发生污染时,考责任单位200-1000元/项,并负责恢复。a.对未经许可而随意切割、毁坏他人设备装置的,由责任方负责恢复并承担全部费用,罚款5002000元。b.对于在施工中采取很好的预防措施而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如:在保温层上方施工搭好架子、油漆施工下方用塑料布遮盖好、地面磨水磨石时,遮盖好设备、栏杆及墙裙等),视实际情况奖励100500元。c.任何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给成品破坏的行为,并视情节给予100500元的奖励。15)放松管理、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又无法纠正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除赔偿损失外,总承包商还将向全工地及分包商主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损失

9、额10%20%的处罚。16)违反施工规程、规定施工,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伪造资料的,经发现除通报批评外,总承包商通过分包商向责任人罚款3000元至50元,总承包商尚有权限令其离开本工地工作岗位,并酌情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对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追究分包商相应责任外,总承包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17)分包商现场发生有损工程质量的违规施工行为,发现1起,总承包商向分包商发送整改通知单,并罚款Ioo-2000元;累积3次时除罚款外,总承包商有权令分包商停工整改。18)分包商进场原材料或预制构件等,如其质量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更换。如限期内不予更换或擅自强行使用,除相应部位立即返工外,并罚款20000元

10、。19)钢筋焊接接头现场取样试验不合格,按规范要求增加检查数量,仍不合格时,除相应部位立即返工外,按出现一组罚款IoOO5000元处罚;混凝土试块试验不合格按出现一组罚款IOOO5000元处罚;主体砌筑砂浆试块不合格,除相应部位立即返工外,出现一组罚款I(MM)元;同类不合格试件累积出现3次,除罚款外,总承包商有权责令分包商提交书面整改措施,包括撤换有关责任人。如果整改措施不力,总承包商有权令分包商停工整顿。20)混凝土生产未按施工配合比计量,如水泥低于配合比用量的98%;粗骨料大于配合比用量的5%;抽查发现一次罚款I(MM)-3000元。21)分包商发生施工质量问题,应在总承包商规定时间内处

11、理,处理方案事先经项目公司认可,费用由分包商负责。如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或特别严重的施工质量事故时,总承包商有权要求分包商予以赔偿,赔偿额不超过该部分的合同价款。当发生特别严重的施工质量施工时,总承包商有权终止分包合同的继续履行,分包商应赔偿由此对项目造成的损失,最高赔偿额以合同总价为限。22)施工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减月度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工程移交证书签发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对承包人按工程竣工资料每推迟一天罚款按2000元进行考核。23)工程施工必须把水岛系统创优规划中要求的工程进行创优策划,并编制创优实施细则。未按期上报,或过程实施与策划

12、不符,按每项考核5OO2OOO兀O24)总包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发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发生以下问题时将按以下进行奖罚。a.对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未进行检查,或有意许诺分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而造成质量缺陷或事故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予以5005000元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重罚;b.对工程重要部位的施工未检查或检查不到位,而发生严重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者,应对其进行管理失职的处罚,处罚金额2003000元;c.对因责任心差、业务素质低造成的技术问题、图纸问题的错误决策而造成损失的,视损失大小予以2005000元处罚。d.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配备专职质检人员,不能建立起有效

13、的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的,处以分包单位I(MM)元以上处罚。e.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f.对于原材料未报审、未检验、未经批准就用于工程中,无论其是否能达到设计及相关要求,均应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g.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就进行下道工序的,处以I(MM)元以上罚款;h.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私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以上,并责令进行返工处理;对情节较为严重的,每发生一次,罚款2

14、000元以上,并上报监理、业主,根据存在质量隐患的严重性,做出处理;i.不服从监理或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对已确认的质量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造成不合格时,除必须返工外,每发生一次,罚款不少于2000元;j.技术资料、验收资料不及时提供,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每发生一次罚责任单位不低于200元;k.因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除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接受政府主管理部门相应的处罚外,还要接受业主、总承包方的相应处罚。25)内业资料考核a.项目施工结束,申请进行三级检查时,内业资料应同时完成,否则不予检查。若内业资料填写不规范、不符合达标要求,罚相关单位

15、500元,并立即进行整改。b.班组的质量活动记录、施工原始记录本、原材料跟踪管理台帐及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的记录,若填写不及时或未能实现跟踪目的,罚责任单位500元。c.每月进行工程质量统计报表时,若项目已评定完质量等级,而内业资料尚未有或还未完善的,罚责任单位500元。d.项目开工监理资料报审未按要求上报,罚责任单位IOoo元,严重拖延的罚款2OOO5OOO元。e.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已完成,报验资料延迟报验,罚相关单位2000元,延迟上报且推诿的罚款2OOO5OOO元。26)对于不按技术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进行的施工,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对分包单位罚款2OOO5OOO元。对于未编制作业指导书就开工的项目,每项罚款I(MM)元。27)施工工艺考核a.加强阀门管理,提高阀门研磨质量,经研磨后的阀门不得出现外漏。每出现一次阀杆、阀盖泄漏,按阀门大小对阀门研磨单位罚款5001000元。b.加强管道法兰的施工安装质量,若系统投运后法兰等结合面出现泄漏,罚款500元/点。C.加强焊接工程管理,提高焊接工艺质量。当系统投入运行以后,每发现一处漏点,小径管800元/次点,中径管1000元/次点。d.加强安装工艺的控制,如:管道、支吊架、电缆、桥架、保温、白铁皮等,在验收时若不能达到工艺要求,罚分包单位IOOO2000元,并限期进行整改。e.加强泵、风机等附属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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