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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解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发言稿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划定了15条不适宜担任现职的硬杠杠,剑指领导干部“能下”“真下”等问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促进干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重要保障。2015年,党中央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和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时隔7年,党中央把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一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改革正纵深推进。15条硬杠杠解决“能下”这个关键。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现象,并不是今天才有的。2015年,党中央从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出发,出台规定,把推进领导干部能
2、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应当说,这些年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上,还是有卓有成效的。如今,党中央对干部能下作出了更为具体、更加明确的规定,犹如一剂良药直击病灶,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证,改变了干部只要不犯大错,就能捧“金饭碗”、坐“铁交椅”、进“保险柜”的思维定势。可以说,这些制度的执行,彻底打破“只能上不能下”的传统,打破“只要不犯大错误就不会下”的思维定式,打消“做碌碌无为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功劳有苦劳”的想法。15条硬杠杠解决“真下”这个难点。过去,一些领导干部除了因为违法违纪被查办、被“一票否决”“退居二线”等非下不可的
3、硬性规定外,很少有领导干部因为“不适宜担任现职”被调整下来的。原因不仅在于“下”的情形不明确、管道不畅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大。比如,一些被免职的干部在沉寂三五个月旋即恢复同等级别工作,这让问责和“能下”失去效力,失去了社会公众的信任。如今,新修订的规定首次把政治能力不过硬、担当和斗争精神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等表现列入不能胜任的情形,这充分体现了规定的强烈政治属性、鲜明价值导向、科学严密逻辑、统一规范功能,高度凝结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真正实现制度落地有声、落实抓铁有痕。干部人事工作,不仅要管进也要管出,不仅要管人事更迭,还要能安抚心灵、团结干部。15条硬杠杠虽然实现干部“能下”“真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更要在“能下”之后的管理机制上发力,不能把调整下来的干部“一下了之”“打入冷宫”,而是要分类辨别使用,对于政治立场不坚定、宗旨信仰不牢固、缺乏担当和斗争意识的要坚决识别出来并阻挡在外,对于能力不足的强化培训,对于存在困难的及时帮助解决,对于存在问题的及时提醒教育。让干部“下”得服气服众、受到激励触动,才能够起到激浊扬清、振奋干劲的重要作用。流水不腐,户枢不蠹。要让规定的15条“能下”的硬杠杠落地生根,产生实效,必须发扬“抓铁有痕”的作风,让“能下”鞭策后进者、鼓舞先进者,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氛围,破除“官本位”思想,让不养“庸人”“懒人”“闲人”成为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