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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舆情回应制度第一条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依法依规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第二条政务舆情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发声、谁处置谁发声”的职责要求,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第三条落实回应责任主体。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
2、被动应对现象。局办公室是政务舆情回应的主管股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监测研判工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是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落实舆情收集和回应专办人员,建立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常态机制。对特别重大的政务舆情,局主要负责人是回应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是分管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股室、单位做好舆情回应工作。第四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出现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敏感问题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负责人要及时主动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各责任主体要快速反应,须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
3、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主动发声。第五条提高回应实效。对监测发现的政务舆情,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及时发布信息等方式进行回应。回应内容应围绕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做到表达准确、亲切、自然。第六条应对处置。规范舆情反映问题的受理、转力、反馈等工作流程,建立联动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共享、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第六条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进政务
4、微博、微信与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第七条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第八条建立联动机制。局办公室要加强与宣传、网信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媒体和网站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第九条充分利用局信息公开网、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平台,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要强化政务微博、微信的信息公开功能,建立政府信息优先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加强新闻发布在政务舆情应对中的作用,正面回应,主动发声,引导舆论,增强舆情应对的权威性和时效性。第十条政务舆情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等年度目标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