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知识产权法试题(六)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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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试题(六)一、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答 案,并将其号码填入题干后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14分)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A、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B、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 配权C、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信息D、知识产权可分地域 取得和行使E、知识产权具有可分授性2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应当是思想、情感的表现B、应当具有独创性或原创性C、必须固定在有形的载体上D、可复制性E、必须具有实用性3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租权的标的为()A、文字作品B、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C、摄影作品D、电影作品和以类似

2、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E、计算机软件4 .著作财产权除许可使用及转让外,还可以作哪些利用()A、债的担保B、信托C、破产财团D、强制执行的对象E、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对象5 .在我国可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有()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商业方法E、计算机软件6根据现行专利法的规定,不属于专利侵权行为的是()A、首次销售B、善意侵权C、先行实施D、临时过境E、非营利实施7 .引起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A、保护期限届满B、书面声明放弃C、没有缴纳年费D、专利权被撤销E、专利权被宣告无效8 .商标根据其使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A、制造商标B、销售商标C、集体商标D、商品商标E、服务商标9

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甲 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该合同须经()A、商标局核准B、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C、甲公司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D、报甲公司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E、商标局备案10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C、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D、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E、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11 .在我国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将“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 记“注”或“R”有选

4、择的标在()A、商品B、商品外包装C、商品说明书D、商品质量合格证E、商品维修单12 .甲受乙的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就这幅画的著作 权归属作出约定,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该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 人同意,将这幅画复制出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丁的行为是合法的B、丁侵犯了乙的著作权C、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D、丙侵犯了乙的著作权E、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13 .某甲为一纺织厂设计了梅花鹿图案的花布,并取得了外观设 计专利。某乙看了非常喜欢,他按照该图案为一陶瓷厂设计了花瓶的 造型,某乙的行为()A、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B、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C、事前取得某甲同意的不属于侵权行为D、事后取得

5、某甲同意 的不属于侵权行为E、事后法定期间取得某甲同意的不属于侵权行为14 . 1994年,北京百盛商业中心在其出售新加坡“鳄鱼”牌服 装的专柜上,将其购入的北京服装厂制作的“枫叶”牌服装,撕去“枫 叶”注册商标,换上“鳄鱼”商标,以高出原“枫叶”服装数倍的价 格出售。北京百盛商业中心的行为属于()A、假冒B、冒充C、反向假冒D、淡化E、即发侵权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2分)1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 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2 .绘画、雕刻之类艺术品的著作权人,在其作品第一次出售后, 享有从该作品的再次出售中分享利益的权利。这种权利在著作权法中

6、被称为 o3 .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行使著作权最多的是 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著作权人之间在法律上是 关系。4 .我国专利法中单一性原则并不排除 申请的存在。5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 的内容为准,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 为准。6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应根据其推广 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 O7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 和 O8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 的商标和 的商品为依据。三、辨析题(第小题3分,共9分)1 .事实上的作者只能是自然人。2 .改进发明不是

7、一种独立的发明。3 .商标权人享有的“禁”与“行”的权利是相互对应的。四、名词解释(第小题3分,共15分)1 .剽窃2 .版税3 .创造性4 .职务发明创造5 .证明商标五、简述题(每小题6分,共18分)1 .发表权的概念及法律特征2 .简述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原因及法律效力。3 .如何判断商标具有了 “第二含义”。六、案例分析(第1题12分,第2、3题各10分,共32分)1.上海朵云轩(以下简称朵云轩)和香港永成古玩拍卖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永成公司)于1992年12月签订协议,约定于1993年 3月和9月在香港联合主办近代中国书画拍卖会,并对拍卖品的选择、 利润分成等达成了协议。1993年7月,

8、朵云轩派员对永成在海外征 集的拍卖品主持鉴定、选择、商定底价等工作。1993年香港客户赵 某与永成公司签订合同,委托永成公司拍卖署名吴冠中的载有“炮打 司令部”字样的毛泽东肖像画一幅,估价为30万至35万港元。 永成公司将朵云轩提供和永成公司收集的拍卖品编成图录,封面 上有“联合主办”字样。永成公司除将该图录向外界散发外,还 给朵云轩50册。拍卖会前夕,朵云轩将此图录赠送给上海有关 单位和个人。1993年10月中旬,吴冠中得知此消息后,认为其从未 画过毛泽东肖像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情况。为此,上海市文化 管理处发通知指示:“如确系伪作,须迅速撤下,停止拍卖。”对此朵 云轩答复:此画系永成公司在

9、香港接受的委托作品;拍卖在香港举行 并由香港法人主持,决定权在永成公司;一定转告上级意见及作者要 求,尽力说服永成公司撤下该作品。之后,朵云轩多次与香港永成公 司联系,转达意见。永成公司在接到通知和意见后,对系争作品进行 了鉴定。认为作者称假理由不能成立。为此,永成公司出具证明:“有 关上述作品的代理、宣传、竞拍均由本公司照章办理,与上海朵云轩 无关本公司以为根据香港法律以及公司的拍卖规程,我们可以决 定拍卖J故作品最后参加了拍卖,朵云轩专家参加了拍卖工作。1994 年4月,永成公司负责人和朵云轩专家小组分别出具评定意见,认为 该画理应属于吴冠中所画。二审期间,经公安部专家鉴定,此画上的 落款

10、并非吴冠中本人笔迹。1993年11月22日,吴冠中向上海市中 级人民法院民庭提起侵害姓名权、名誉权之诉,此诉于1994年4月 18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已宣布庭审终结,将择期判决。1994年7月 6日,吴冠中向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提起侵害著作权之诉,中级 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正式受理。原告诉称:拍卖前,原告曾通过有关单位转告朵云轩撤销假冒其 著名的伪作,但朵云轩在接到通知和书面函件后,仍与永成公司联合 拍卖,甚至出具专家鉴定意见,称这是吴冠中的作品,致作品以港币 52. 8万元卖出。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著作权。使其声誉和真作 的出售均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消除影 响、公开

11、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港币52.8万元。被告朵云轩没有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答辩,但在庭审中辨称: 原告认定系争作品是伪作证据不足;被告的艺术品拍卖行为在法律上 不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委托拍卖行为不是商店销售行为,而是 一种居间性质的行纪行为;本案不应适用某一被告所在地法,而应适 用拍卖地法;朵云轩并非香港拍卖活动的联合拍卖人。因此请求法院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永成公司没有应诉。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两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其理由如何?(2)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你认为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 的何种权利?为什么?(3)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有无管辖权?为什么?(4)原告在一个

12、法院的两个法庭就同一法律事实提起两个诉讼 是否合法?为什么?(5)你认为本案应如何处理?2. 1989年7月12日张某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名为“半喂入稻 麦联合收割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申请号为89214088. 7),该申 请于1990年6月27日公开,公告号CN2058549U。1990年11月26 日张某、赵某、郭某、赵某、张某等5人共同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背 负式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发明专利申请(申请号为90110179. 6)。 两个申请均是关于背负式半喂入联合收割机的构造,技术方案完全相 同。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认定该申请不具有新颖性,于1992年11月 21日作出驳回该申请的决定。张某不

13、服,于1993年1月12日向专 利复审委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委在1995年8月11日第614号复 审决定中确认:张某申请的“背负式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发明专利(申 请号为90110179. 6),已被申请日之前公开的具有相同内容的实用 新型专利所披露,以丧失新颖性为由驳回张全乐的复审请求,维持中 国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张某等人不服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 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以专利复审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原告张某诉称:专利复审委认定其发明专利不具有新颖性所依据 的对比文件是其自己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根据专利法关于新颖 性的规定,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 并记载在申

14、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故其自己申请的实用新 型专利不能否定其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并且其实用新型专利已获得授 权,具有新颖性,与之技术内容完全相同的发明专利就同样具有新颖 性。原告要求撤销专利复审委第614号复审决定,判令重新复审,作 出该专利申请有专利性的决定,并赔偿原告因诉讼造成的损失。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该案中原告始终认为自己的实用新型不能否定自己的发明 专利的新颖性,你认为这一说法能否成立?为什么?(2)何谓抵触申请?本案是否涉及抵触申请?(3)本案是否涉及优先权?为什么?(4)法院对该专利行政纠纷应作出怎样的判决?3.1992年9月21日,上海奉贤县粮食局郭桥粮管所向国家工

15、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在第30类食用淀粉、生糯米等商品上注册 “顶灵”商标,该商标由“顶灵”文字及竖起大姆指的一只手的图案 组成。经商标局审查,初步审定“顶灵”商标,并在第414期商标 公告上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异议人提出异议,理由是“顶灵”商标在视觉和听觉上有夸大宣 传之嫌。被异议人未按期答辩。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2)该申请案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的条件?请简要加以分析说明。(3)商标异议与商标争议有何不同?知识产权法试题(六)参考答案一、选择题(第小题1分,共14分)1、BCDE 2 ABD 3、DE 4、ABCDE 5 ABC6、ACDE 7 ABC 8 DE 9、DE 10 ABCDE11、ABCDE 12、C 13、B 14、C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2分)1、展览2、追续权3、音乐信托4、合案5、权利要求产品6、合理报酬7、人用药品烟草制品8、核准注册核定使用三、辨析题(第小题3分,共9分)1. o只有人类是可以从事智力创作活动的主体。2. Xo改进发明虽然没有从根本上突破原有产品或方法的根本 格局,但它对已有的产品或方法带来了新的特性、新的部分质变,因 而应是一种独立的发明。3. Xo商标权人享有的“禁”的权利大于“行”的权利。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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