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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标准、规定及省,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工作年度 计划,检查本单位各级领导、各部门、各车间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3负责组织群众性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季节性检查工作,并督 促本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 认真解决,发现有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制止,并 报告上级领导研究解决。4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教育和管理,利 用各种教育形式,经常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
2、,组织14、28日安 全活动。5负责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及时上报, 经批准后督促按期执行,对危险设备、电气设备、通风除尘等特殊设 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修。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隐 患。根据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和生产发展的需要, 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人员伤害、职业病、职业中毒的有效防护措施。7在发生伤亡事故后,负责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 救人员和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 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及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8负责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并保证其经济性、实用性、安全性。对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进行检查与监督。9对安全用具、绝缘用具及特殊防护用品的可靠性、实用性、安 全性,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组织有效的检查、检验与监督。10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疏于管理和存在事故 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同时提请上 级领导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